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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采臣一直在国学上课,也没时间回老家,所以蒙儿就一直没有大名。不过小孩子还小,也没有什么用大名的地方,也还能凑合。

如今宁采臣会试过了,等下个月再考完了殿试,就能回老家了。到时候蒙儿的大名也能取了,取完之后,直接开祠堂上族谱,正好一下子搞定。

“对了,说起蒙儿,他人呢?”季子禾问道。

“估计出去玩了吧,这小子,真是一点也不省心,这个时候还乱跑。”宁采臣有些生气道。

季子禾皱了皱眉头,“大表哥,你先陪着嫂子,我去方便一下。”

“行,你去吧。”

季子禾出了门,也没真的去厕所,而是在附近转了转,最后在宁家的后墙根找到了抱着小腿蹲坐在地上蒙儿。

“蒙儿,你怎么在这里蹲着,不去看看妹妹吗?”季子禾蹲下身问道。

蒙儿抬起头,“我才不要去看那个小怪物。”

“那可不是小怪物,那是你妹妹。”

“妹妹一点都不好,她一出生,爹娘的眼里就只有她一个人了,再也没有我的位置了,我讨厌她。”蒙儿红着眼说道。

面对这个小表叔,蒙儿很轻易的就将自己的心里话给吐了出来。这些话他连爹娘都没讲过,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得自己的小表叔是和自己是一伙的,可以相信,所以才会哗啦哗啦把肚子里的话全都吐了出来。

“怎么会,虽然有了妹妹,可你还是你爹娘的儿子啊,他们怎么会不疼你。只是刚刚他们太着急了,所以没有顾上你。”

“哼,还不是为了那个红皮小怪物,她有什么好。”

“嗯,她是长的挺丑,不过她是你妹妹啊。”季子禾学着他的样子,靠着墙坐着,“我小时候也想要一个兄弟姐妹,可以陪我一起玩,还能陪我打架。”

“你也会打架?”蒙儿惊讶道。

“当然啦,村里小孩儿多,哪有不发生点矛盾的。小时候吧,我特别羡慕那些兄弟姐妹多的小孩,就因为他们人多,我打不过他们。表叔我爹爹和娘亲过世的早,是爷爷把我给养大的,所以村里的小孩儿就骂我,说我是个扫把星,先克死了爹,又克死了娘,以后还会克死我爷爷。我气不过,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谁知他一叫了几声,一下子窜出来四五个兄弟姐妹,那么多人打我一个,我就只有乖乖挨揍的份。我当时就想啊,要是我也有那么多的兄弟姐妹就好了,那样就肯定不会挨揍了。可惜了,我也就只能想想。”

“表叔,你可真没用,你个大男人,居然还想让人保护你。”

“我那时候不是还小嘛,而且要我保护别人也行啊。想想看,我要是有个妹妹,谁要是欺负她了,我就像神仙一样从天而降,将对面那小子的狗头给打爆,那我不就是大英雄了。”季子禾笑道。

“大英雄!”蒙儿眨了眨大眼睛,陷入了思考中。

“对啊,是不是听起来特别厉害!”

蒙儿点了点头,“蒙儿也要做大英雄。”

季子禾满脸欣慰,自己怎么就这么聪明呢,又解决了一桩大难题。

殊不知十几年后,蒙儿的妹夫,下场那可不是一般的凄惨。

殿试在会试放榜之后的下一个月举行,时间还早,也不需要像会试那般紧张。于是接下来几天,季子禾就开始参加各种庆祝的酒会了。安大业和丁再昌等人也都过了会试,名次也都挺靠前的。

夜晚,季子禾醉醺醺的躺在床上,骨头任劳任怨的去小厨房给他炖醒酒汤,以免他第二天早上头疼。

月亮在云层之间忽明忽暗,一只白毛细腰的大狗停在了一个民房的门前。

“汪,终于找到了。”

“哎呦,哮天大人,等等,小人这牵着的这纸扎马可跑不快啊!”只见一个穿着官服的差役牵着一匹白色的骏马,追着细犬而来。

“汪,就是这一家,早些办完事,早些回去复命,莫要耽搁时间。”白色的细犬纵身一跃,轻轻松松的跳过院墙,没入了民宅之中。

差役叹了口气,嘴里嘟囔着什么,牵着白马直接走向了院墙。令人惊讶的是,他竟然没有被墙给拦住,直接穿墙而过。

房东家的短腿小狗仿佛察觉到了什么,不安的转起了圈圈,但它确实什么都没看到什么也没闻到。突然,它听到了什么,赶紧朝着声音来源处跑了过去。

白色的细犬用爪轻轻推开了房门,就看到了那只傻狗。它恶劣的朝着那短腿小狗一呲牙,小狗虽然什么都没看到,但仍旧察觉到了危险,夹着尾巴迈着小短腿,叫都不敢叫一声的窜进了狗窝里。

“呵,怂包。”白色的细犬窜进了屋子里,房间里只有一个小醉鬼正躺在床上打呼噜。

白色的细犬跑到了床边,抬爪就去抓他的魂魄。突然,一只手抓住了它的爪子。

“何方妖孽,竟然敢入室伤人!”骨头刚正在厨房煮醒酒汤呢,突然就觉得自己在季子禾身上的护身法术被触动,急忙赶来就看见这只白犬正在对季子禾做什么。

白色细犬的身形突然变化,抽身成一个少年,挣脱骨头束缚的束缚,翻身退去。

“是你啊。”哮天犬肩上扛着一根巨大的狼牙棒,扬着下巴,笑的恶劣。

骨头皱了皱眉头,莫非是以前的仇家?

哮天犬接着又道,“我乃二郎真君座下哮天犬,奉二郎真君之命,拘考生季子禾之魂前往地府参加冥界殿试,闲杂人等速速退散。”

黄九郎还没走进屋里,听到这话,顿时炸了毛。嗖的一下,变成了狐狸,夹着尾巴就逃走了。

“什么冥界殿试,没听过,小禾子自己都没同意,你们凭什么带他走。”

“我们真的是从地府来的。”牵着白马的差役掏出地府颁发的碟文,“这是由十殿阎王亲自颁发的碟文,凭此可拘考生生魂入地府,参加冥界科举,填阴官空缺。”

前些年,为了肃清冥界吏治,天界派了二郎真君坐镇,专管此事。二郎真君在凡间巡视时,半路上碰到了一个倒霉孩子,席方平。

席方平认出二郎真君后,当即向真君告了状,阐明了冤情,请求他为自己做主。

二郎真君大怒,他现在正在严查吏治,还有人顶风作案,这不是不把他放在眼里嘛!当即彻查了此事,重罚了相关人等,并让席方平与其父还了阳。

处理完这个案子后,二郎真君就联合十殿阎王打算彻查冥府贪污腐败之事。他在这里时,尚且有人敢顶风作案,若他不在,岂不是这些腐败的阴官更加猖狂。

这么一查,就在冥界呆了数年,大大小小的阴官罢了很多很多,搞得阴间人手严重不足。二郎真君把人都处理光了,这么一走了之当然不好了,遂打算效仿凡人,开阴间科举,选优秀人才填补各个阴官空缺。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参加的。阴官选拔离开有规定,必须要身负大功德的人才能担任阴官,之前那些就是。可惜有功德的鬼不代表会做官,之前那些腐败的阴官以前不也都是身上有功德之人嘛。

身负功德的鬼真的不代表他的品德学识有这么多,很多都是大字不识一个。活着的时候做好事那是为了积累阴德,死了之后还积什么阴德,阴官是个铁饭碗,再怎么招也算个神仙了,所以很多鬼做了阴官之后就放飞自我了。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所以二郎真君就联合十殿阎王,举行了一场冥界的科考,选拔真正德才兼备之鬼。

这不,不考不知道,一考吓一跳。地府身负功德的鬼也不少,因为这是第一届冥界科举,还放低了一点参加的条件。只要功德到了一定数量,都可以参加,但考试的难度却一点没降低,简直就快赶上凡人科举的难度了。

这可愁坏了阴间的考生们,他们中间很少有生前在阳间当官的。阳间的官员虽然考过了科举,但是当了那么多年官,虽然身上得了功德,可消耗的功德也不少,也是难免的。毕竟这世间能够一尘不染的清官少啊,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会考试的参加不了考试,不会考试的有这个机会也是没用啊。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几场考试下来,会试过后留下的考生竟然还低于阴官空缺数量。

在众神一筹莫展之际,二郎真君便道,既然阴间难找,那就从阳间找好了,以前也不是没有阳间人代阴官的先例。众神一合计,觉得可行,正好凡间的会试刚结束,可以从那其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冥界的殿试。

其他考生都由阴差去接,只有这季子禾被二郎真君挑了出来,放出哮天犬让他跟着阴差亲自去接人。本来二郎真君还不太愿意放哮天犬出来,可季子禾身边守着一条恶龙,恐怕阴差不敌。而那些能打的过得的,没有人敢去。只有哮天犬主动跳出来要替主分忧,二郎真君不疑有他,就同意了。

哮天犬挥退跟随的地府差役,盛气凌人道,“地府办事,哪来的什么凭什么,不让开,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差役不知道骨头和季子禾的身份,只感觉哮天犬是故意在找茬。瞧瞧他手中的狼牙棒都快按捺不住了好吗,狗大人,你冷静一下,我们是来接人,不是来打架的啊!

骨头没听说过活人能做阴官,毕竟那是个例,地府又不会大肆宣扬。不然的话不显得地府没人嘛,那多没面子,以至于大部分都以为阴官只有死人才能做。若是小禾子去做了什么阴官,那不就死了,他好不容易才考上科举,还未娶妻生子,给他爷爷养老送终呢,怎么能现在就死呢!

“你们不能带他走,若是想让他做阴官,何不等他百年之后?”

差役刚想解释什么,就被哮天犬给拦住。这只恶犬像是终于逮到了机会,挥起狼牙棒就朝着骨头砸去。骨头是可以躲开啊,可是他的身后,就是季子禾的床,若他躲了,季子禾还不被这狼牙棒给压扁了。

骨头只好用胳膊将这狼牙棒硬扛了下来,顿时衣袖破碎,狼牙棒上的尖牙瞬间没入了他的肉里。

鲜血溅到脸上,浓浓的血腥味让哮天犬眼中更加疯狂了起来。

没错,他就是在正大光明的公报私仇。当年青龙神君失魂,跟走火入魔了一样,天界众神联合想要制住他,然而他的实力太过强大,众神死的死伤的伤,只能放任他,大不了躲着他就好了,没人敢再靠近他。

哮天犬记恨青龙,是因为二郎神原本也是去降服他的众神中的一员。

哮天犬他的原身是法宝,本应随主人作战。在那场战斗中,它本该被青龙撕碎,是他的主人救了他,也因此二郎神受了重伤,到现在暗伤都没好透。哮天犬不仅自责,它更恨打伤二郎神的青龙。

二郎神并不记恨青龙,他与青龙本就没什么交集,也谈不上私仇,之所以去围攻他也只天界的命令,受了伤也只能怪他技不如人,怨不得旁人。不仅如此,他还约束哮天犬,让他不许去寻仇。哮天犬也谨遵主人的命令,不敢去找青龙残魂的麻烦。

可这次不一样啊,这次是青龙残魂主动妨碍公务,他动手是正大光明的!哮天犬已经完全是把主人叮嘱的不许动手的事情给忘在了脑后,一心就想把这条落难的青龙给胖揍一顿。

骨头怕伤着季子禾,拼着自己受伤,也要引着哮天犬到一边打架。可偏偏,他忘记对面可不是一个人,而是团伙作案。这边好不容易把恶犬引走,那边牵着白马的差役就趁机的走到季子禾的床边,去拘他的魂魄。

骨头想去救季子禾,却被哮天犬给拦了下来,“看什么呢,你的对手是我。”

“让开!”

“不让,有种打败我啊!”哮天犬特别欠揍的说着,手中的狼牙棒挥的虎虎生威。

差役将季子禾的魂魄扶上了白马,冲着哮天犬大叫道,“哮天大人,时辰快到了,我就先走了!”

“别走,回来!”眼看差役就要将季子禾带走,骨头爆发了,拼着受伤,硬是将那该死的狼牙棒给打断。躲过哮天犬,朝着季子禾追去。

“啧,真是个废物。”哮天犬嘟囔着将手里的狼牙棒给随手一扔,武器没了不算什么,他的化身可是犬,爪牙才是最好的武器。

哮天犬的身上的气息开始暴涨,竟化身为了一只如象般大小的白色细犬,迅猛如闪电般将骨头扑倒在地,大口一咬,他的半截身子都被咬在了嘴里,然后骨头就被它给甩了出去。

哮天犬的那口牙可不是白长的,大罗神仙都能被它咬掉口肉,更何况骨头还只是个残魂。哮天犬的这一口下去,直接咬碎了他的脊骨,让他半天都爬不起来。

“汪,废物。”白色的大狗扬眉吐气的走到骨头身边,只觉心情舒畅。

哮天犬还是有理智的,被真的把骨头给杀死。虽然骨头的伤看着严重,可对于修士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大事。就连那脊骨,修养个把月,它都能自己长好。

“不许,带他走。”骨头满身是血的趴在地上,双手抓着地面,眼神凶狠,令人心悸。

哮天犬心里一咯噔,突然觉得有些不安,像是有些不好的事情要发生。它看着地上的骨头,退了几步,“明天早上他就会被送回来的,在这里等着吧。”

说完,哮天犬火急火燎的就跑了,竟是半点也不愿意多留。

四周安静极了,虽然这边打的噼里啪啦,可周围的邻居像是什么都没有听到一般,睡的沉稳。

哮天犬离开后,黄九郎才敢哆哆嗦嗦的走出来,之前的威压让他仍心有余悸。

他抖着腿走到了季子禾的肉身身边,发现他呼吸还在,像是睡着了,便松了口气。再看地上满身是血的骨头,大惊失色,赶紧凑了过去,“骨头,你没事吧!”

骨头的眼睛半睁着,失了神采,嘴里还不停地在说些什么,只可惜声音太小,听不清楚。

没听到回应,黄九郎想着也不能让他就这么在地上躺着,便想去扶他。谁知道手还未碰到他,就看他眉心突然大亮。

极南之地,寒冷刺骨。

雪原上,白凤流着鼻涕,拿着自己的凤凰火小心翼翼的烤着自己刚刚从水里抓出来的大鱼。

远处巨大的冰山耸入云霄,不知高几许。山中有一红色大鸟被冰封其中,而山外有一青色的巨龙缠绕缠绕其上,双目紧闭,一动也不动,也不知是死是活。

自从来到这什么南山,孟章神君就在那山上缠着呢,白凤一个人也没办法离开,主要是灵石不够,没法驱动飞舟。唉,待在这里这么久,他都快从凤凰变成海鸟了,唯一的乐趣就是抓鱼烤鱼吃鱼,这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哦。

在白凤正在小心翼翼控制火候的时候,却没有看见,那冰山上的青龙突然睁开了眼睛。

只听一声巨大的吼叫声,雪原上顿时刮起了巨大的风暴,糊了白凤一脸。他手上一个不注意,超高温度的凤凰火就把鱼肉给烧成了渣渣。

白凤抹了把脸的风雪,给自己支了个防护罩,紧接着就看到青龙如蛇般细长的身体突然缩紧。只听咔嚓一声巨响,冰山上出现了一条裂缝。

白凤的心扑通扑通的直跳,眼睛里都兴奋的快要冒出小火苗了。

终于要结束了吗,实在太感人了,这鬼地方他真的是一天都待不下去了!

裂缝越来越多,越变越大,最后终于支撑不住,化为了无数块冰晶,瞬间迸发了出去,嵌入了巨大的冰原之中。

红色的大鸟从空中落下,摔在了冰原上一动不动。

白凤不禁拍掌称快,成功了,成功了,终于可以回家了。

谁知还没等白凤反应过来,青龙便化作一道流光,朝着北边飞去,瞬间就没了影子。

白凤的笑脸顿时僵住了,这是啥,啥情况?

大佬别走啊,不要丢下我,我也想回到温暖的陆地qaq!

自从骨头眉间的光亮起来之后,他身上的伤就以肉眼看的速度好了起来。他闭着眼睛,好像是睡着了,又好像在闭目养神。

黄九郎也就最开始被吓了一跳,可他等了片刻发现,骨头眉心那光点,好像也没有什么危险,不禁大起了担心,给骨头施了一个清洁的法术,将他这一身血污去除,然后把他扶了起来。

这屋里就一张床榻,不过挺大的,平日里骨头也经常与季子禾同睡。黄九郎就将季子禾的身体往床里边挪了挪,把骨头扶了上去,与他并躺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黄九郎看护着这俩人看的都打起了瞌睡,趴在桌上睡着了。

天边突然飞过一道流光,没入了床榻上的骨头的身体之中。没有人发现,骨头的身体慢慢变得饱满起来,从来都是冰冷的皮肤此刻却渐渐多了些温度。他双目紧闭,呼吸浅浅,而魂魄,是不需要呼吸的。

作者有话要说:  白凤:大佬,大佬,别走,带带我!

——

二郎神,哮天犬,席方平出自《席方平》篇

冥府科举改编自《考城隍》篇

——

本文哮天犬形象,参考干宝的《搜神记》,《西游记》,及《封神演义》

本质:是法宝,非神兽,可以像纸片一样被随身携带

长相:“白毛细腰之犬”、“形如白象”

性格:凶猛,忠诚,危险度高(忠告:真是恶犬,请勿作死。)

监护人:二郎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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