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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沐沐出生至今,幼时曾吃过的苦,都在时间的洪流中变得模糊不清。
只余下叶清南的身影,拉着她的手,给她塞钱,塞零食,塞玩具,等长大了点,由于从小到大和她都是一个学校,叶清南买衣服时经常带着她,遇到合适了就顺带给她买一身。
和叶清南闹掰了后,又有唐子瑾的信用卡支撑着。
现在突然一下被两个人同时抛弃,她捏着已经无用的卡,提着一大包东西,失魂落魄的往小区里走。
小区建立的有些年头了,墙壁被风雨吹打的有些泛黄,带着时光留下的痕迹。但由于靠近s大,是学区房,房价不但不低,反而年年上涨。小区内部的绿化做的很好,一进去,目光所及之处,便是一片的翠绿,旁边还有些健身的器具,约莫是周五的原因,不少小孩子正在那边嬉闹着。
陶沐沐掐紧了手心,拿着钥匙往自己居住的地方走。
唐子瑾答应要送给她的房子在顶层,三室一厅,约莫有一百二十多个平方,上面还带着个阁楼,真的要卖的话得比其他楼层多值不少钱。
到了门口,陶沐沐下意识的将钥匙往锁孔里插。
一下。
没插进去。
再弄一下,还是没弄进去。
她烦躁的跺了下脚,以为是自己方向弄反了,把钥匙转了个边,继续往锁孔里插,弄了一两分钟,好不容易插进去了,手捏着钥匙往右边一转,纹丝不动。
陶沐沐怔怔的看着棕木色的防盗门。
指尖神经质的颤抖着。
刚刚从超市里提出来的东西丢在地上,一个圆滚滚的苹果从购物袋里滚了出来,顺着楼梯咚咚咚的往下面行走。
陶沐沐却像是着了魔般,大力的拎动着门,在发现无论如何都打不开后,眼泪刷的就掉了下来,穿着细高跟的鞋子使劲的踹门,发出刺耳的撞击声。
“小姑娘怎么了?”隔壁邻居的门打开,露出一张老实的中年男人的脸,“进不去吗?刚刚你男朋友过来把锁给换了,你给他打个电话让他送钥匙过来吧。”
“我男朋友?”
“之前和你同进同出的长的很帅的那个男的,他不是你男朋友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男朋友……哈哈哈哈……”
陶沐沐又哭又笑,披散下来的头发黏在面颊上,整个人状若癫狂,仿佛是个神经病,邻居大叔被她笑的头皮发麻,身子猛地抖了抖,轻手轻脚的退了回去,默默的锁好了门。
天色一点点的黑了下去,天边拖拽着一点暖黄色的余晖。
陶沐沐不知道哭了多久,她怔怔的看着房门半响,拿出手机,低声抽泣着给唐子瑾打电话:“你真是好狠的心,当初是我做的不对,可你现在是要逼死我吗?”
“你有手有脚有父母,我只是拿回自己的东西。”
“我家里是什么情况你还不知道吗?”她低吼。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子瑾……你……”
男人的声音冷酷无情,透着一股子森森的寒意,陶沐沐下意识的蜷缩起来,眼泪一下子流的更欢了,一颗又一颗透明的泪水,砸到冰冷的地面,初秋的夜晚,寒意已经来袭。
天边最后一丝光亮彻底湮灭。
家家户户开起了灯火,楼道里的声控灯突然熄灭,秋风透过窗户刮入室内,仅穿着一件薄纱小短裙的陶沐沐猛地打了个寒颤。
电话那头不知何时已经挂了。
陶沐沐捂着脸,继续呜咽着。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撑着墙壁起身,连购物袋里的东西都没去拿,脚步踉跄,脸色白的像个幽灵般,走出了这所小区。
兜兜转转了一圈。
她又回到了自己的那狭隘又脏破的家里。
陶母每天要上班,回来后还得做饭洗衣服,一个人做着家里所有的活,有时候太累了,家里的地面就没有清理。客厅里空荡荡的,连个电视机都没有。
陶沐沐到家时,正好是晚上九点一刻,陶母洗完了澡,穿着睡衣正准备睡觉。
见了闺女,态度拘谨且卑微:“沐沐你回来了,要不要吃点夜宵,妈妈去给你做…”
话音刚落,目光落在陶沐沐满脸泪痕的脸蛋上,声线猛地拔高:“沐沐你怎么哭了?哎哟!谁欺负你了,快坐下快坐下,瞧这眼睛红的,你和妈说,妈去和他们讲理去。”
陶沐沐失魂落魄的坐在沙发上,过了很久才轻轻的‘嗯’了一声,显然是没有听母亲在说什么。
“沐沐你……”陶母嘴张了又合,最终还是什么话也没问出来。
之后的几天,陶沐沐整个人都神游天外,精神恍惚,陶母好几次催着她去上学,也没见她有动静。学校里的流言蜚语让陶沐沐不敢面对,她更害怕碰到叶清南,让对方看到自己现在的模样。
直到后面避无可避,她才硬着头皮去了学校。
大四了。
不管怎么说,她至少得把毕业证给拿了。
八卦这东西一向来的快,去的也快,陶沐沐的事已经被扒拉干净,人尽皆知了,大家就没了再讨论她的心思,只是遇到了人,就难免和朋友嘀咕几句,说她还有脸来学校,是自个儿早就退学了。
上专业课时,陶沐沐和叶清南撞上了。
自上次一别,两个人约莫有将近一个月没见了。
叶清南今天穿了件浅黄色的薄毛衣,下面穿着九分的白色休闲裤,头发梳了成马尾绑在脑后,脸上画了裸妆,整个人看起来明媚又阳光,当她进了教室时,仿佛整个空间都亮了起来。
不少人男人朝这边张望着,内心蠢蠢欲动。
叶清南路过她的身边时,女人的身体紧绷着,心里已经做好了面临女人暴怒的指责的准备,甚至已经在思考如何买惨,才能引得同学们同情。
一秒。
两秒。
……
五秒。
什么都没有,女人就这般大大方方的走了过去。
比被嫌弃憎恨更让人厌恶的是什么,是你内心一直视作死敌的人根本就不在乎你,无视你。
陶沐沐面色苍白,眸中是深深的无奈与嫉恨。
对比叶清南的光彩照人,她就狼狈了许多。
因为没有休息好,皮肤变得蜡黄,额头上爆出了好几个痘,即使是抹了粉底,也遮掩不住那一脸的油腻,整个人的气色非常不好,颜值都掉了一大截。
平时上课时陶沐沐都是神游天外,现在满脑子都是叶清南,更是没心思听了。
她像是幽魂般来,又幽魂般的走。
如同一颗不起眼的小石子,砸入河流,溅起一点涟漪,之后便沉入水底,再也没了痕迹。
叶清南撑着下颚,唇角含笑的看着她,身侧的方晓晓哼唧两声,目光不善的瞅着陶沐沐的背影,咬牙切齿道:“她还好意思出现在我们面前,南南你是没看到,她瞧你的眼神,简直是恨不得扒掉你的皮。”
“就是就是,太可怕了,幸亏她搬出宿舍了,不然恐怕我们都得有生命危险了。”徐莉莉附议。
叶清南:“放心,就算在宿舍也没什么。”
陶沐沐如果真的发疯,最后谁打谁还是两说。
“算了不说她了,学校外面新开了一家火锅店,为了庆祝我们三个打败了陶沐沐,咱们一起去吃顿好的。”方晓晓提议道。
徐莉莉嘴里咕哝着那都是多久前的事了,行动上却很麻利的拉着叶清南往外面走。
三个人有说有笑的来到了东门门口,这会儿正是饭点,外面吃饭的人也多,叶清南却一眼就看到了正低着头像个被主人抛弃的小狗狗般站在门口的青年。
那人约莫也就二十出头,脸上还带着点青涩。
他的五官很精致,桃花眼、剑眉、挺拔的鼻梁,唇色绯红,面若好女,带着些让人傻傻分不清性别的漂亮与英气。整个人浓稠艳丽到奢靡,眉目上挑间,带着让人窒息的美感。
余风尧。
原主的第四任男朋友,名气颇大的小提琴手。
真的论颜值,余风尧要比唐子瑾高很多,只是他的家境一般,性格也比较幼稚,对比之下像唐子瑾那样男人式的英俊与成熟,更加吸引一些还未出社会的女孩子。
陶沐沐要勾搭原主的男朋友也不是没有理由。
一个个都是惹无数女人倒追的极品男人。
可惜每一个都脑子不好,自视甚高,最后栽倒在陶沐沐那浅薄的勾引下。
“南南。”
见了叶清南,他就像见了主人般,兴奋的跑了过来。
女人带着和善却疏离的微笑:“有什么事吗?”
“那个……我…”昂着头,不敢看女人的脸,余风尧面上冒出一层虚汗,过了半响,才吞吞吐吐道:“你们还没吃午饭吧,我请你们吃。”
方晓晓和徐莉莉对视一眼,眸中都带着些揶揄,最后同时落在了叶清南身上。
叶清南:“……”
原主和余风尧分手后,确实是硬着头皮继续做朋友,所幸没过多久,余风尧就和陶沐沐分手了,又出国演出,之后慢慢的断了联系,谁知道这都分手快一年了,对方又冒了出来。
“好啊!”
大不了就当个普通的朋友处着好了。
叶清南一点头,余风尧整个人都高兴的要跳起来似的,他本就长的极好,是现在最流行的小鲜肉类型,校门口有不少女孩子都朝这边张望着,低声问同伴知道这是谁吗?
有小部分了解详情的就说这是叶清南的前前男朋友。
曾经被陶沐沐撬走的个小提琴手。
不知道怎么又和叶清南凑合到一起了,难不成是要复合?
有机灵点的甚至偷偷拿起了手机,对着几个人的背影拍照,发到了论坛上去。叶清南的热度刚刚降下去没多久,因为余风尧的那张脸,又立马的热了起来。
{卧草卧草卧草!给女神跪了,前前男友的质量也这就高,想和女神做朋友,每天瞅着两位的盛世美颜,我午饭都能多吃两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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