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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暹低着头,又是摆弄手指,又是咬嘴唇的,看来是个难以启齿的原因。
正当郑东打算放弃的时候,杜暹咬着牙说出来了,“因为家母是个天生残疾,杜家人认为娶我母亲当正妻有辱家门,于是就”
郑东伸手示意他不用说了,“我明白了,那这杜家确实有些欺人太甚了,残疾人就没有人权吗?说的好像残疾人愿意自己身体有残缺一样。”
然后在杜暹惊讶的眼神中接着说道,“那些从战场上下来的将军官兵,很多都是带着伤的,别说是走路不便,就算是缺胳膊少腿的也很正常。区区残疾,就让一个百年大族做出这样令人不齿的事情,这才是辱没了门风!真是朱门酒肉臭!”
看着眼前义愤填膺的郑东,杜暹有些不敢相信他是一位朝廷的贵族,明明也是食肉者,为何见识有这么大的差别呢?
杜暹在心里暗暗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在郑府好好干活,这样的主人,足以让他以死相报。因为在他回头的时候,已经看到被蔡管家扶着进门的母亲了。
郑东看着眼前这个有些跛脚的妇人,岁月在她年轻的脸上留下了许多痕迹。在后世,二十六七岁的姑娘或许还只是一个新婚燕尔的少妇,亦或是初为人母,一般来说,都不会像现在这样满面风尘,就好像她不愿意虚度光阴,才让每一段时光都留下了划痕。
她先是抱着杜暹痛哭了一阵,然后又和杜暹一起给郑东磕头。
郑东也被眼前的这一幕润湿了眼眶,勉强忍住泪水,笑着扶起了杜暹母子。
在聊天中,郑东得知,杜暹的母亲名叫沈芸,后来人们都叫她杜沈氏,沈芸笑着说道,“如果在过些年没有人问起她的名字,或许连她自己都要忘记了。”
沈芸也是个能写会算的,虽然出身寒微,但她的父母并没有像别家一样不让女孩读书,因此沈芸写的一手很漂亮的字。
只可惜,在大唐,社会还没有开放到能让女子做文书工作,否则,她即使是奴籍,也不会活的这么苦。
郑东已经决定了,由沈芸在府里当个账房,配合蔡小刀的工作。杜暹就不用在府里了,等明天进宫,会到衙门帮杜暹要一张放良文书,然后就可以去学校念书了。
在郑东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之后,沈芸和杜暹又要跪下,郑东眼疾手快,拦住了。
“爵爷如此大恩,要奴家如何报答。”
“无须报答,我是看上你儿子的才学了,眼下学校缺少学生,能在我的学校里读书的人不多,像你儿子这样能通过我的筛选的,就更少了,因此我给你一份工作,算是和你做的交易,你愿意吗?”
沈芸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样的交易,两头都是自己得好处,怎么会不愿意呢?她也知道自己的儿子很聪明,年方十岁就已经读通了《论语》和《孟子》,有时候还能念出几句诗来,但因为是奴籍,沈芸没有能力让儿子拜个先生,现在有这样的机会,沈芸哪里还会犹豫。
杜暹自然明白眼下是个什么情况,他看着母亲闪着泪光却又无比高兴的脸,转而坚定的对郑东说道,“爵爷,我不想从良,我要陪着我娘。”
“傻孩子,说什么呢?爵爷是为了你好!”沈芸赶紧蹲下去,扶着杜暹的肩膀说道。
“你确定不从良?不从良可就不能进学校读书!”
还没等杜暹说话,沈芸一把捂住了儿子的嘴,强按着让他点头,然后自己也在说着“愿意”二字。
杜暹被捂住了嘴,犹自发出唔唔唔的声音,十岁的男孩子已经有了些力气,沈芸按不住,还是让儿子的不停地摇动。
“如果,我把你娘也放良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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