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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在《红高粱》家族的书中描述他的家乡的时候,说他的老家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关晓军的家乡云泽地区跟莫言在书中的描述,几乎是一模一样。
这里民风彪悍,自古到今,出的最多的就是强盗、乱党、土匪、响马,这里人的血液中蕴含着一种先天暴力的基因,最喜以武力来说话,有视死如归的英雄好汉,也有甘当汉奸走狗的无耻之徒,他们在乱世中迸溅出一朵朵或绚烂或黯淡的血花,染红了整个云泽大地,野蛮的气息,直到今天和平的年代依旧留存。
所以这里是人命大案的多发地,一帮帮的亡命徒如同韭菜一般,割了一茬又一茬,连绵不绝,从未真正平静过。
每年不死几个人,那简直就对不起云泽地区这个“韭菜地”的称号。
这种情况一直到了新世纪后,依旧如此。
每年因为争抢宅基地,因为前面的人家的房子比自己家盖的高,因为自家的女人被调戏等等事情,都会死上好几个,灭门案件都不止一起,当然最多的还是抢劫杀人。
在无聊寂静的夜里,总有精力无处发泄的一帮年轻人聚在一起,在路边抓人找乐子。
他们心情高兴了,便会无缘无故的揍别人几顿,心情不好了,也会找人揍一顿,遇到女的,那就不止是打一顿的事情了,但凡有几分姿色,就会难以避免的被糟蹋,而且十个有八九会被杀死掩埋。
两千年的时候,就发生过一起三十多名外地小姐被杀死掩埋的连环大案,当时中央震动,云泽地区的局长当场就被撤职。
相比这些大案子,关晓军今天晚上遇到的这起抢劫杀人案,简直就是不值一提的“小事情”,也就是因为发生在自己身边,又一连枪毙了十三个人,这件事才被关晓军记住。
面对这些罪犯,关晓军毫不心慈手软,出手极重,不把他们打个半死,那就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只有把他们打死了,或者打的不能动弹了,这才能安心看守他们。
在那名摩托车主去派出所报案的时候,关晓军又将现场十三名青年挨个搜查了一番,见他们身上没有藏有利器之后,这才真正的安下心来。
他叹了口气,直接打晕了一名青年人,缓缓坐在他的背上,手中长剑不住的轻轻击打地面,“都老实点啊,谁敢再哼哼,我就先弄死谁!”
现场一片安静,连因为被打断腿而产生的呻吟痛哭声都瞬间消失,只有沉重的呼吸声在从这些人口鼻中响起。
关晓军从出现,到如今将他们打倒,声音之冷酷,手段之残忍,即便是这些小混混们也被吓得心惊胆战。面对这种狠人,没有一个不害怕的。
派出所所长马志和领着几个民警来到现场的时候,就看到在深秋清冷的月光下,一条马路中间,路面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一具具“尸体”,而关晓军就这么坐在一名“尸体”上,长剑横膝,旁若无人。
“死了这么多人?”
现场三个民警看到这种情况,震撼的无以复加,有一名连警棍都吓的掉在了地上。
马志和掏出手枪,指向关晓军,“你……你把他们都杀了?”
关晓军起身笑道:“马叔,是我,小军!”
他将长剑收回剑鞘,“这几个家伙可是不学好啊,大半夜的抢劫东西,还想杀人灭口,幸亏让我遇到了,不然肯定会出大问题!”
马志和拿着手电筒照了一下关晓军,顿时认出来了,惊讶道:“小军?这是怎么回事?你怎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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