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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儿的死,朕已经想好了妥善的处理办法。”

“您要派谁前往调查?”

“据可靠消息,朕的小儿子拓跋烈正在前往金陵的路上。”

“十一皇子拓跋烈?他从边疆回来,怎么没有马上入皇城向您请安,反而去了金陵的。”

“烈儿他啊,就是这个性子,也是因为性子的原因,诸位哥哥们对他都没什么办法。”

“老臣只怕,十一皇子与十皇子亲近吧。”

“不会,烈儿和真儿虽然拥有同一个生母,又先后到边疆从军,性子却迥异,帝都里面,除了你和虹日之外,他是身份最中立的一个人了。”

“那您就不为他的安全着想一下?就不怕再出现一次暗杀事件?”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如果说非要把所有兄弟杀死,才能登上至尊的宝座,朕觉得没有什么不可以接受的。”

“陛下,难道您忘了前朝皇帝司马炎登基以后,大肆屠杀亲族造成的后果了吗。”

“朕记得清清楚楚,但那并不相同,司马炎是弱者,彻彻底底的弱者,朕的儿子们却各个都是强者,有能力驾驭手下和帝国。”

“陛下,虎毒尚且不食子,您这是……”

“哈哈哈哈哈。”

……

帝都长安乱成一锅粥的时候,远在西南方向上的金陵城却仍旧夜夜笙歌,没有因为三皇子拓跋伯夷的死而产生太多的悲恸。人活于世,走走停停,谁都有一死,抱着莫大的勇气决心来到金陵闯天下的人,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了,正所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若年前人国境内曾掀起过一次淘金潮,发现金矿的地点位于塞外与人国边境的交界处,那里到处都是戈壁,是人兽罕至的地方,日间气温高达六十度,正常人顶着太阳站立一炷香的时间,就会因为大量脱水死去。

即便如此,前去淘金的人仍是络绎不绝,不是他们不要命了,而是金矿的出现给了他们一个发家致富,改变命运的机会,这机会难能可贵,一辈子当中说不定仅此一次,所以无论如何都要抓住了。

为了抓住这个稍纵即逝的机会,只能担负丧失生命的风险,可那又能怎么样呢,为了改变命运,做出一些牺牲本来就是理所应当的,没有牺牲的魄力和决心,又怎么能够真正改变命运呢。

大家从四面八方、不远万里来到金陵,怀有着不同的目的,巨商富贾们是为了享乐,底层百姓们是为了改变命运,反正都是怀有目的来到座夜夜笙歌的罪恶之城。来到这里的人们一心为了达成心中的目标,对于身边的事物反倒没有那么的关心了。

夕阳如血,沈飞站在金陵城头,俯瞰金陵全境,心中满是感慨,偌大金陵号称罪恶之城,自己若连此处都征服不了,就更不要说藏龙卧虎的帝都长安了。与此同时,他预感到自己进入长安的时间可能越来越近了。金陵城占地千亩,常驻人员超过百万,沈飞大概是少数几个注意到三皇子死亡的人,说来也巧,三皇子惨死的时候,他和若雪正好在仙女河畔遛弯,看到倒在血泊中的王者真是吓了一跳,与此同时,画舫照常行使,芊芊照常接客,让他马上猜到了三皇子的死与谁有关系。

果然越是亲近的人越需要被防备,从三皇子身上,沈飞充分地看到了这一点。

今天晚上,有他的一场比赛,再打完这一场,距离挑战擂主就更接近了一些,到时候,不得不面对楚邪的挑战,沈飞还没有想好,究竟要怎样和楚邪打。而净灵和尚也并没有如他预料中的那样归来,看来是不会再出现了吧,之前净灵和尚的有意接近,究竟是在威胁自己还是在警告自己,沈飞始终没有想清楚,谜团的解开估计要等到再见到他的时候了。

注意到一队车马通过城门,进入了金陵,沈飞多加了几分留心。这一队车马很有意思,人骑着马狂奔,相对舒适的马车反而用来承载货物。从远处看,一名年纪不过三十的英俊青年骑乘骏马一骑当先。此人一身戎装,器宇轩昂,坐下骏马为枣红色,高大威武,四肢有力,一看就是最上等的千里马。手中马鞭居然是金黄色的,人国对于颜色有着明确的区分,金黄色的马鞭只有皇族的人才能够使用。

“驾,驾!”此人一骑绝尘,驾马在闹市间驰骋,将街道两侧的商贩掀翻不少,造成了不小的恐慌。

“驾,驾!”他玩的正爽,却有个阴阳怪气的人跟在后面追:“少爷,少爷,这里是金陵城,不是塞外,别骑着马乱跑了少爷。”却不知他自己也是骑马,跟着自家少爷一同犯恶。

再看他们身后马队拉乘的货物,并非金银,而是大量被藤绳绑紧、固定的兽皮,武器,负责押送货物的人,也都是各个皮肤黝黑、身体精壮、手持武器、面容严整的年轻人,拥有着行军打仗、见惯了战场厮杀的冷酷目光,一看就都是军人。

“这人到底是谁啊?”沈飞心中产生了好奇,善于上马打仗的王族中人不会太多,此人的身份必然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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