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笙不息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437章 同个品种的渣男,沈知初厉景深,笙笙不息,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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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沈清还没改名,他把她带到这里来像养只宠物,沈清却误以为她自己有了一个家。

她小心翼翼的对他好,对他温柔颔首浅笑的模样,脸红害羞告诉他,她喜欢他。

沈清走的那天,她说送走的东西就要不回来了。

他不以为意,因为他明明记得沈清在他一次酒醉时,偷偷在他耳边说了句。

——“陆霆川爱你我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我真的喜欢你,我真傻,明明是个替身,还这么喜欢你。”

看,他总是欺负她,威胁她,用言语羞辱她,她都那么喜欢他,怎么送出去就回不来了呢?

陆霆川那么自信,只当沈清只是短暂的自尊心作祟,等在外面“玩”够了,知道人心险恶,社会无情后,他随便一招手她就能回来。

可他没预料到,沈清头也不回的离开便是永别。

沈知初站起身,她不是沈清,身上或多或少还有沈清的情绪在,可她看到陆霆川这“狼狈”模样时,她的情绪没有半点波动甚至还想笑。

她抬起脚落在陆霆川头顶上狠狠踩下去,只听到“砰——”一声响,陆霆川整个人都趴在地上,脸贴在地板砖上。

沈知初端起桌上那杯还没喝完的红酒,酒杯倾斜倒在陆霆川脸上。

“我得恭喜沈清,她再也不会以你为中心,终于获得了自由。”

陆霆川跟厉景深是同个品种的渣男,都喜欢脚踩两只船。

喜欢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他对沈知初和沈清其实都是喜欢的,用一句话概括,大致是,喜欢沈知初的身体爱上了沈清的灵魂。

大男子主义,以自己为中心,只要一眼看上了,就恨不得全世界都围着他一个人转。

有些反胃。

陆霆川一直觉得沈清窝囊,其实窝囊的一直是他,连正视感情都做不到。

陆霆川被沈知初一脚踩到脚下,脸上被红酒泼了一脸,他穿着粗气,一声高过一声,张着嘴像是一条搁浅上岸的鱼,垂死挣扎。

脑中最后一丝清明逐渐消失,他彻底陷入黑暗。

沈知初见脚下的人没动静了,抬起脚踢了他两下,果然像条死鱼一样。

沈知初逛着房间,从一间屋子里发现一把椅子,又从一间杂物间里找到了绳子。

陆霆川长得人高马大,要想搬起他来不容易,不过好在沈知初最近锻炼,手臂上都炼出来了肌肉,将昏睡陆霆川放在椅子上后用麻绳把他栓的死死的。

沈知初看了外边天色,她要回去了,再不回去就天黑了。

下去的地方只有电梯,可却没有下去的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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