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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胸口一阵的憋闷,似乎有什么东西堵在了嗓子眼,让自己无法呼吸,
摸了摸胸口,衣领下面掏出来自己的项坠。
那是一颗珠子,是当初从爷爷留下的小木盒中拿出来的。
“也不知道,爷爷给我这颗珠子做什么”
转眼间,天已大亮,陈韬和浩子各自拿了东西,跟着叶蓉一起叫了一辆车。
车一路往西,没多久出了镇子,又径直走了几公里,到达一片人迹罕至的荒漠边上。
陈韬举目四望,发现周围全是金色的沙丘,只有那么几户人家孤零零的立在这天地之中,好不荒凉。
远远地传来几声驼铃响动,进入茫茫沙漠,光凭两条腿不成,沙漠之中跋涉艰难,寸草不生,又容易迷失方向,称得上死亡之海。在诸多牲口中,唯有骆驼适合长距离穿越沙漠,骆驼身上有驼峰,能够忍饥耐渴,可以在大漠之中跋涉十来天不吃不喝,扁平蹄子下又有厚厚的肉垫,不易陷入流沙,平稳如山,奔跑如风,而且比较驯服,拥有很强的识途能力,加之骆驼高大,一峰骆驼可以负重一百八十公斤左右,行走于死海狂沙之上,没有比骆驼更好的牲口了。如果能找来一队骆驼,以及经验丰富的向导,穿越流沙的危险才会降到最低。
叶蓉走到了一处房舍之前,推开了篱笆院门,用一种陈韬听不的语言朝着屋里喊了几句。
半晌,出来一个瘦巴巴的老头,脑袋上裹了灰布毡帽,上面挂着一副缠了布边的防风镜,脖子上还绕着一条灰红色的纱巾。
“叶小姐来了嘛,这下好了,可以出发了。”老汉出了房门,从后院牵出来四匹骆驼。
“这是找的向导,周遭这镇子上,只有他肯带我们去沙漠深处。”叶蓉解释道。
“这个嘛,你们放心!想我老头子年轻的时候,那可是横穿了沙漠活着回来的,只要价钱到位,多远都可以走!”老汉名叫塔克吉,是一个维族人,兴许是在沙漠生活的久了,皮肤被晒的黝黑,脸上一圈的络腮胡乱的跟路边的杂草似的。
叶蓉应该是早有准备,不知道什么时候手上多了两个背包,陈韬接过,里面装了不少的东西。风镜围巾、狼眼手电筒,压缩干粮,手持照明信号火炬还有几把折叠铲和匕首之类的武器。
四人尽量轻装,另外雇了两匹骆驼带足了水,又塞了几大包风干肉。这才踏上了沙漠之行。
走之前,塔克吉老汉取了一张毯子,不紧不慢地铺在黄沙上,人跪在上面,双眼微闭,神色虔诚,张开双手伸向天空,然后又交叉于胸,低头念诵着陈韬听不懂的经文,之后虔诚了磕起了,头几乎整个身子都趴在了地上,。
“他这是搞什么?”浩子不解。
“你们外来的人不懂!”塔克吉祭拜完收了毯子“对沙漠,要心存敬畏,我在替你们像沙漠真神祷告,求他保佑我们能顺利回来。”
驼铃响动,四人行进在沙丘之上。
“我不喜欢骆驼,又脏又臭,还会吐口水。”浩子骑在骆驼背上,手上抓着缰绳。
“这位小兄弟,你这么说就不对了嘛!”塔克吉老汉扬了扬手上的鞭子,“这个骆驼嘛,就是人类的朋友。当年我在沙漠里,全靠着骆驼才呢能活下来,关键的时候,它会救你的命!”
叶蓉摸了摸骆驼头上的毛发,笑道“我觉得还好,这些骆驼挺可爱的。”
陈韬笑笑,没有说话。
烈日悬空,放眼望去,只有无尽的黄色沙丘。真正的走在沙漠之上,人能体会到它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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