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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司犹豫了瞬间,还是伸手接过签子,把西瓜吃了。
林舒檀对田司的心思,所有人都能看出来,两家大人都是默许的,甚至赞成。
田母也喜欢这个侄女,不过田司的婚事,她还是想让田司自己决定,并不曾插手。
田司又怎能不知这表妹的心思,面对林舒檀的偶尔亲密,他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他之前对这个表妹也挺有好感的,长得好看脾气也好,要是以后娶回家也不无不可。
可自从上个月听到苏夏的危言耸听,什么近亲成亲的后代会胎死腹中,歪瓜裂枣,缺鼻子少眼,缺胳膊少腿儿的,并列举历史一二三(虽然他饱揽群书也没听说过那些历史人物),但自发带入了身边的例子,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总之一句话你愿意看到你以后的孩子不健康吗?
愿意吗?
当然不愿意!
但毕竟是表妹,有些话也不好说得太绝,便只能行动上表示表示我对你没意思,可林舒檀是个不服输的,只要田司还没成亲,那分心思就不会收回去。
田司嚼着脆甜清凉的西瓜,想着歪瓜裂枣的子子孙孙,心里也是五味杂陈,视线和表妹对上,又默默的移开,艰难的咽下了口中的西瓜汁。
“突然想起来有篇文章没有理解透,我温习去了,你们好好玩。”说罢,也不管在座怎么想,砰的一声关上了卧房的门。
现在天已经擦黑,街上的行人也渐渐稀疏起来,回去肯定是不能了。
田母安排小姨和表妹住下了。
金儿柳和田母睡,林舒檀和苏夏住一个房。
林舒檀有一双小脚,走起路来拘谨纤婉,有些弱不禁风。
晚上,看着林舒檀解开一圈圈的缠足,露出那双被布条裹了一整天的小脚,不过五六寸的样子,脚趾明显的变形,虽不至于像她以前在网上看到的那样病态,但总归不能用好看来形容。
“姐,你这样缠着脚走路不累吗?”
林舒檀将脚放入热水中,盯着粼粼的水纹发了会儿呆才答道“怎会不累。”
可累也值得。
北赵兴盛缠住,在富贵官宦人家是必须缠的,民间也争相效仿,但身在农乡的姑娘,也是有不缠足的,像苏夏这样死活不愿意缠足的人不在少数。
田母心知这一点,又是心疼又是着急,又希望有人不嫌弃自己女儿的大脚。
(苏夏内心os我只是没有缠足,但我的脚不大好吗?标准码,标准码啊亲娘!)
苏夏侧躺在床上,看着林舒檀的侧颜,漫不经心的问道“表姐,你说你这么折腾自己就为了男人那变态的喜好,值得吗?”
林舒檀侧目,鬓角的发掩住了下颌的轮廓,让她看起来温和又惹人怜。
“他喜欢,便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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