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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雨后清晨,空气里带着些湿意,很是沁人心脾。
满街俱是白大腿,明晃晃刺人双目,很烦。
于根顺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不知道何去何从。
许多双层大巴停在路边。车上有人睡觉,也有人就着草地上的水龙头刷牙。这些都是外地游客,游得很经济。睡在车上,吃着鸡蛋面包火腿肠,唧唧喳喳不同口音。
什么时候,藏马山旅游也能这么火爆?
不过,即使这样火爆,不作任何当地消费的游客,好像也不能给藏马山带来什么,除了沉重的环境压力。
来,旅游业只能是个有益的补充,对于永远不收门票的藏马山来说。
不知不觉中走到了海边。于根顺苦笑,艺术小贩强卖艺术的地方。就是在这里,得到了楠楠的初吻。那张照片收在楠楠那里,今天不会撕了吧?
这是一段黄金海岸线,国家4a级景区。“抹着金边的抹布”之“金边”。艺术小贩居然是一群打不死的小强。
地上有一张四开的素描纸,于根顺顺手捡了起来。已经被踩坏,上面还印着两个硕大的黑脚印。但能出来,画的是一个男子面部素描,眼神里带着点忧郁,很帅很艺术。
而这张脸,也正被人踩在脚下。四五个艺术小贩正在围殴之。旁边一个女孩惊慌失措地哭泣。于根顺叹口气,这满地的鸡毛。
扔艺术小贩也顺手了,知道他们水性好,不会被淹死。于根顺走上前去,一把抓一个,劈手扔出十几米远,“噗通!噗通!”远远地传回来,连续好几声,这个世界清静了。
“画得不错。”于根顺着刚站起来的女孩。白色体恤,牛仔短裤,旅游鞋。长发飘飘的,长得很卡通。女孩脸上泪痕犹在,好像还没弄明白事情的过程。刚才那几个凶残的地痞呢?
“谢谢!”地上的男孩站起来,嘴里吐出一口血水。脸上沾着泥灰,头发乱糟糟,显得有点营养不良。确实不如画像那么帅。也是白色体恤衫,牛仔长裤。于根顺似乎比自己还年轻的样子,男孩把“大哥”吞回嘴里,脸上有些尴尬。
两人都是沧海大学毕业生,各自说了名字,但于根顺有点心不在焉的,没记住。只知道他们临近毕业,却也是临近分手。女孩是学艺术的,沧海人,家境殷实。男孩是学计算机的,外地农村人。
“写了些没人的,好歹毕业了,打算去首都闯一闯。有文化的地方。”男孩茫然地着远处的海面。那些艺术小贩,果然没敢游过来。无形中却是把沧海贬了一通,来也是个不会说话的孩子。
“我跟你一起去!”女孩的表情很倔强。
“你是独生女儿,还是留在沧海陪父母吧。”男孩垂着头,不敢女孩的眼睛。
“不!我跟你私奔!”女孩手臂白皙,手指头上残留着一些铅条粉末。抬手抹了一下刘海,却在额头上留了一道黑。
男孩想帮女孩擦净,却忍住了。
于根顺这个救命恩人,变成了路人。虽然年纪差不多大,于根顺却觉得他们都是好孩子。
“你都写了些什么?”于根顺饶有兴致,虽然自己也是灰头土脸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有个人说说话也好。
“奇幻文学!在国内初露端倪,但以后肯定会非常兴旺,可以做成一个很大的产业!”男孩突然自信起来,说得眉飞色舞,唾沫星子乱喷。女孩一脸崇拜地着男孩,插空帮腔,“大啊法师很炫的,精灵公主很感人!”巴拉巴拉,总之这男孩是个伟大的作家,作品定会流芳百世。
于根顺听得头都大了。带着一地鸡毛,拖着软塌塌的二弟,在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地方,听两个不相干的孩子说异世大陆?好像是异世大陆吧?那个地方有天使有恶魔,有精灵有矮人,乱得一塌糊涂。
“知道婉儿吗?对了,《我不是公主》。”于根顺终于听出了一点头绪,好不容易插嘴进去。那女孩的表情,我应该很荣幸的样子,提早认识一个伟大的作家,是不是得趁机索要个签名?
“知道啊!大神!最大腕儿,我们都私下里称之为婉大!《我不是公主》是二〇〇〇年络文学界的一段传奇。可惜《寻找无双》太监了。”男孩果然知道,并且心向往之。来这未来作家,暂时不如陆晚有成就。女孩则显得有些迷糊,来她对络文学的兴趣,因这男孩而起,并且仅限于此。
婉大?《寻找无双》?于根顺猛然惊醒。开机仪式是九点钟啊?!尼玛二弟一软,把整个世界都抛到了脑后。
“婉儿是我朋友,就在藏马山。没事到藏马山玩玩吧,我请客!”
“咦?”男孩正两眼放光,口若悬河。眼前却走失了听众,“biu--”的一声。人呢?他是怎么做到的?藏马山?你请客,我怎么找你?
“啊?”女孩眼着于根顺背影消失。这人,怎么像是在哪里见过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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