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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老婆孩子,自己照顾罢!”
于根顺终于开口,语气甚至有些迟疑,或者萧瑟?我这一头的包,哪有工夫照顾别人家的老婆孩子?
水阑珊偏孺慕式的懵懂情愫,于根顺早已知之,也没太当回事。-< >-)孩子总是会长大。长大之前,都需要一个英明神武的偶像,乃至人生导师。如此而已,当真就傻了。
于小灵在前,水阑珊在后,于根顺虽是无奈,却也不拒绝当这个标杆。有哥矗在这儿,小灵和阑珊,至少不会被综合素质不够顶尖的混小子给骗了去吧?和“穷养儿,富养女”是一个道理。
至于孩子长大之后,是不是有兑现的问题——唉,还早着呢……
马蒂儿的一句思念,女儿心昭然若揭,于根顺却是真傻了。与马蒂儿相识之初,关系并不和谐。马蒂儿应该是心怀警惕的吧?敬鬼神而远之,于根顺也听之由之。虽然因了马奋的关系,两人多有交集,却也基本是阳关道和独木桥。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乱了辈分了!小马奋若是知道,还不喷我一脸马粪?你说我这长辈当的!喝过洋墨水的大小姐,琢磨不清楚啊!呸呸,我什么时候琢磨过人家孙女儿……
知我知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从枪口下堪堪回转的王强,若是知道这位爷此时之思虑,不需开枪,当一口鲜血喷出,立扑。
一个绑匪而已,捏死就捏死,不捏就不捏,全在一念之间。眼见着绑匪甲已经傻了,于根顺这才想起正事还没办完,遂即把第一张纸条撕了一半下来,剩余部分连同第二张纸条一并还给了绑匪甲。
不义之财,取之有道。
钱是好东西,藏马山就像一个填不满的大窟窿。前世里,总瓢把子怎么没为钱发愁过呢?
两个账号取其一,算是见面分一半吧。
虽然面无表情,内心苦笑,于根顺却是耳聪目明。放过绑匪甲一马,也并非全无道理。
这个绑匪甲,虽然一直没有出手,但目测应该有水阑珊或者卓放腾师兄弟的水平吧。如今国术寥落,这身手也算是不错了,杀一个就少一个。
除身手之外,这绑匪甲还有些脑子,不仅没有轻举妄动,反倒是相当的配合。-< >-(
还有,至死不忘妻儿者,人之常情。托付后事还能记得兄弟之老母,这就算是难能可贵了。
当然,这些还不足与让于根顺放过绑匪甲。
绑匪甲举枪自戕,不是没有机会将枪口对准于根顺。但绑匪甲没有。并且干脆利索地开了枪。
虽然于根顺并无兴趣了解个中原因,却也明白,没有经历过大风浪、大磨难的人,岂会如此决绝?蝼蚁贪生,困兽犹斗,是人就不想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吧。善恶真伪,其实并没有太大意义。
偶然交叉,别人的路何必由我终结?这枪响了,绑匪甲也算是死了一回吧。
没有深夜痛哭过的人,不足与谈人生。没有死过的人,哪知道做人的真谛?
“啊?”绑匪甲呆滞的脸上爆出惊喜,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马上却是麻溜地接了两张纸条回来,也坚决不再推诿过去,并且毫不迟疑地答应,“是,大哥!大哥是沧海人吧?我祖上也是沧海人,闯关东那会儿……”
“把这儿烧了吧!”于根顺打断了绑匪甲的同乡情谊。你说这些有的没的,一头包。
“是,大哥!”绑匪甲居然早有准备的,径直找出两个约莫五十斤的塑料桶来,利索地拎到了楼上。从两具尸体浇起,嘴里念念有词。一边浇一边退后,一直浇到大门口。随即,熊熊的大火燃烧起来,映红半壁天幕,一切都化了灰烬。
“大哥,我可不可以跟着你……”
王强点火后,回身再找那位爷,哪里还有影子?王强一屁股坐在火光下,往口袋里去摸烟,却连个空盒都没摸到……
时间已经是午夜,还有一地鸡毛要打扫。
于根顺返回基湖路三巷时,街上已经人声寂寥,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店铺也掩了门。街灯摇曳,街面起尘,有一种很不真切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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