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袄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一十六章 女神的肚子为谁而大,混迹官场,夹袄,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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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你知道你爸爸是谁吗?”

于根顺端起酒杯虚让了一下,自行满饮。虽然打定了主意告诉王思平,话说出口才觉得,这种事情实在不是个好话题。事情它就没这么问的!

“石家老鸭”二楼的御用包间里,小几上摆着老四样。一碟酱鸭掌,一碟酱鸭脖,一碟酱鸭胗,一碟酱鸭头。另有一个柳编笸箩,盛了些水灵灵的菜叶子。房门是关着的,于根顺和王思平隔了小几对坐。

“知道啊!”王思平撇了撇嘴,翻了个白眼,若无其事地喝了小半杯。

“哦。”于根顺也撇了撇嘴,翻了个白眼。我这难为的,合着人家早就知道了!

“今年的除夕夜。”王思平这时才有些怅茫,倒也没耽误喝掉杯中酒,“市委书记发表新年贺词时,我娘正在拌饺子馅,突然流泪。”

“哦。”于根顺掂着一截鸭掌慢慢地嚼,貌似很有咬头。良久才开口,“知道你不早说。”

“你也没问啊。”王思平也掂起了一截鸭掌……

六十年代末,一群破衣烂衫的年轻人在嬉闹。一个小子突然大声宣布,“告诉你们!‘一号’跟我说话了!”

“啊?!说了什么?”众人果然被恶狠狠地震住,围了那小子追问,样子说不好就要被群殴。“一号”,那是众人心中的女神。

“二分!”那小子轻巧地说出了答案。

“切!”众人最大限度地鄙视那小子,四散而去。

女神“一号”,就是藏马山公社供销合作社的售货员陶小芳。常年娉娉袅袅地站在柜台后面,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小手比白条啊子还白。两条油黑的大辫子,拴着红头绳。

经验果然分享不得。多少年轻人专门跑十几里山路,到供销社买一包火柴,就是想听女神红口白牙地说一声“二分”。火柴搁在柜台上,年轻人“哼哧哼哧”地想说点什么,却又说不出来,只好挠挠头抓起火柴逃走。出得供销社大门,才发现火柴盒已被捏碎。

就是这样一位女神,却突然大了肚子,简直是太不负责任了!**丝们气愤填膺,却没人知道女神的肚子为谁而大。

唾沫星子淹死人,陶小芳跌落神坛,嫁给了四十大几的姜光棍。

婚后四个多月,陶小芳生了个儿子,姜光棍命名为狗剩子。姜光棍娶到大美女,却是得了个便宜儿子。到底是赚了还是亏了,喝上酒后算不清。

到底是狗剩子还是狗种子?姜光棍再次被依旧是光棍的酒友们嘲笑后,终于明白还是吃亏多些。酒后力气大,姜光棍回家打老婆。陶小芳身上伤痕累累,泪往肚子里流。

姜光棍到底也不知道,是哪条狗提前下了种子。更没有想过,没有狗种子,哪来的大美女。

陶小芳生了狗剩子,身材相貌仍是极好,姜光棍虽然打着顺手,却也不舍得轰出家门。反倒是下了死力气耕田,想种上自己的种子。不过事情有些古怪,姜光棍没白没黑地耕了三年,田没坏,犁没坏,却没再冒出一颗苗。

狗剩子长到三岁时,姜光棍才闹明白。老婆是自己的,孩子是人家的。敢情是前面打错了人?错了就得改!

没承想,陶小芳却是疯也似的扑了上来,姜光棍被撞出多远。陶小芳擦干了眼泪,紧紧抱住瑟瑟发抖的狗剩子,毫不犹豫地出了门……

“我娘不恨王知青,也不恨姜光棍。就这样。”狗剩子语气平淡,呃,王思平慢悠悠地喝了口酒,就像在讲别人的故事。

“哦。”于根顺又满饮一杯,听完了别人的故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每条路都是不同。每条路都是无从回头。个中滋味,别人却是无从体会得。

三十年前的故事,听听也罢。爱恨是非,再没有任何意义。

得出来,王思平还是第一次讲这个故事。语气虽平淡,嘴角的蠕动却出卖了他。

唯一的感觉吧,是母爱的伟大。王思平的母亲陶大婶,于根顺自是再熟悉不过。虽然脑袋时灵时不灵的,却是炒得一手好菜,唯恐儿子吃不饱。于根顺作为儿子唯一的朋友,当然也有幸品尝过陶大婶的手艺多次。

岁月是把杀猪刀。谁能想到这位神神叨叨的大婶,是藏马镇当年的女神“一号”……

“你是何时得知的?”王思平突然问道,问话时两眼紧盯着于根顺。眼神里的那份认真,貌似从未出现过。

“昨天傍晚。”于根顺自嘲地一笑。哥向来是后知后觉。不过,这个问题很重要吗?

“哦。”王思平似乎完全放松下来,却也失去了说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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