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三十四章 追媳妇的诀窍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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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闫斯烨在军营呆久了,一直都比较欣赏讲义气,有血性的人,这小孩正好戳到他的点上了。
小雪狼掉入男孩怀中,继续恶龙咆哮般冲着闫斯烨呲牙。
分明打不过,却总要贱乎乎地向闫斯烨摆出一副‘你过来呀’的嚣张态度。
因为这个没少挨闫斯烨的揍,三天两头在院子里杀猪宰羊似的跑着圈儿乱嚎,但始终没有学乖。
闫斯烨望向小男孩,“看好它了,下次再作妖,可就没那么容易放过了。”
男娃听懂了,他认真点头,把小雪狼抱得更紧了,任它在怀中疯狂扭动得跟只毛毛虫一样,也坚决不撒手。
仿佛他一松手,小雪狼就会变成一道盘中餐。
晏水谣无奈地伸手接过小东西,看它四只腿仍在半空中踢蹬,浑身透出种要跟闫斯烨决一死战的气息,晏水谣一巴掌就拍过去,“行了啊,你才多大,就叛逆期了是吧?”
一本正经教育它,“你阿爸给你个台阶就赶紧下吧,成天好勇斗狠的,你以为你是古惑仔呀?再这样,这一周都没有牛肉吃了!”
一听不给肉吃,小雪狼立即停止闹腾,温顺得像只宠物狗趴在它阿妈臂弯里。
一只有勇有谋的狼崽就是要这么能伸能屈!
尊严诚可贵!食物价更高!
它可不是那么迂腐,只知道抬杠的小狼呢!
见它情绪平静下来,晏水谣跟一旁的男孩温声解释,“王爷跟崽崽闹着玩呢,你以后就知道了,这种场面多了去了,不会真把它怎么样。”
男孩这才露出一点笑容,两颗小虎牙露在空气中十分讨喜。
晏水谣发现他其实都听得懂,只是不大会开口说话,就根据他的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教育方案。
一有空就过来教他读书识字,几天下来惊觉这孩子相当聪慧,几乎过目不忘,什么东西教一遍就会了,语言能力也显著提高。
关于这个发现,晏水谣拿去跟闫斯烨讨论,“王爷,他还真有可能是因为去过一次乱葬岗,自个记住路线了。”
“之后趁守卫松散的时候逃出去,凭着记忆找去那儿的。”
此时闫斯烨正斜倚在床边,单膝屈起踩在被褥上,手执一卷泛黄的书卷。
样子颇有些仙风道骨,他眼光不离卷面,淡淡道,“他是聪敏,但夫人可有想过,一般四岁稚子也能跟大人简单交流了,而像他这样天资聪慧的孩子怎么会连话都说不完整?”
晏水谣一梗,男孩的智商那是毋庸置疑的,学什么像什么,接受速度非常快。
所以他现在的表现就一个可能,“他不是在汉话的环境下长大的。”
晏水谣低头思索,“他可能从小是在苗疆一带生活的,可不对呀……”
她忽然抬头,“之前分析下来,这些孩童应当都是在夏北抓的,他们要从苗疆一路把孩子带到帝都,中间风险很大,而且那群被种下蛊虫的小孩身体恐怕也撑不了太久,极可能还没挨到帝都,人就死了?”
闫斯烨放下书卷,面对他家娘子过盛的求知欲,他显得极为耐性。
“的确非常不便。”
闫斯烨垂手靠在床幔前,手骨微微搭着膝盖,“所以他们自苗疆远道抓来的孩子只会是少数。他大抵是其中个例。”
闫斯烨想起什么,又道,“这两天在另外几处乱坟岗也找到其他类似的遗骨,有一个孩子的来处已经确认了,是庆平镇走失的一三岁女孩。”
晏水谣满脸迷茫,“都成白骨了也能这么快确认身份吗?”
“有一处坑葬的孩童死亡时间尚短,只断气三天,尸身还没变成白骨。”
闫斯烨说,“之前乱葬岗挖出幼童骸骨的事已经从帝都传开了,有些走丢小孩的家人住到刑部附近客栈,鲍大人找他们认尸,有个小姑娘的爹娘认出她的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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