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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红的夕阳将落山,哪怕是春风也让人遍体生寒,白栋盘膝坐在岭上最高的土丘上,长发披散、面有剑痕,倒是有几分游侠儿的悍猛味道。
书囊佩在腋下,这是士子身份的明证,万万丢弃不得,目光所及之处,正是黑衣女出现的方向。追杀她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白栋既紧张又有些好奇,回想自己的应对之策,没发现明显的错误,才算松了口气。
真正的聪明人总是会用看似愚蠢的方法解决问题。
如果换个自作聪明的人,此刻最好的选择有三个,一是杀了黑衣女,用她的首级邀功受赏;又或者是把她安顿在山洞后,立即离开这里远远逃走,似乎后者更为稳妥,不立危墙之下,是君子的选择;又或者自己也隐藏起来,等到安全后再离开。
白栋毕竟有一颗现代人的心,不会无缘无故杀一个女人;逃也不是上策,太阳快落山了,两千年前的关中平原连狼群都有,逃下岭去等于找死;至于隐藏起来更是下策中的下策,万一被追杀黑衣女的人找出来,只会被当成同党,到时冒充士子也无法救命。
现在白栋在等追兵出现,古人等级森严,看衣着就能分辨出来人身份,如果是官家正道,不怕他们会伤害士子,就算他们拒绝自己忽悠,找出黑衣女,见危援手也是士子风范,他们只会砍下那女人的脑袋,然后冲自己伸出大拇指。如果是山贼盗寇,说不得就要跑下岭去与狼群赌命了,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所以要向上帝祈祷,来得千万不要是山贼强人。
终于有人来了,五百米、三百米......身影渐渐清晰,是五个行动如风的人,距离百米远近时,白栋清楚看到前面四人都是半身皮甲、形容彪悍,后面似乎是个面色白皙的青年,铜甲玉冠,气质非凡。可以松口气了,山贼强人中估计没有这样漂亮的人物,看衣着穿戴,白面青年多半是这个时代的公子王孙、上等人。
上等人就好办了,容易找到共同语言。白栋没有丝毫犹豫,一溜小跑下了土丘,把右手食中二指深深捅进喉咙里,顿时一阵恶心,弯下腰大声干呕起来,看看苦水都吐出来了,干脆一头栽向地上,开始大声呻吟。
“住!”
公子模样的年轻人做了个手式,四名披甲大汉围住了白栋,其中一个走过来扶起他,仔细打量几眼,回头大声禀道:“景公,这人佩剑囊书,似是个士子,发髻被人打散了,面上有剑痕,从伤痕判断,应该是那贱婢所伤......”
“好汉子!这份眼力不到21世纪当个法医都是屈才了,感谢感谢,算哥们儿欠你一个人情。”
白栋真想大笑,赌嬴了。这时代能被称‘公’就两种情况:一是周天子亲封的公爵;另一种就是下属对上官、下人对贵族的尊称,眼前这个漂亮小伙儿看上去不过二十多岁,如果剃了胡子,估计也就十八九岁的样子,披甲汉称他景公,显然是后者。
“士子?”
白面青年走到白栋面前,目光从他的佩剑上掠过,又从书囊内取出一卷《尚书》翻了翻,微微点头道:“韦编尚有折痕,书简松卷而非缚紧,可见不久前还曾翻阅过。先生行旅之中仍好学如此,当是大才,请受景监一拜!”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都是如此好骗麽?白栋强忍住想要仰天狂笑的冲动,缓缓起身,学着景监的样子还了一礼:“不敢当,秦人白栋,有幸得遇景公,这就太好了,那个女子......”
“先生见到她了?是她伤害了先生?”
景监表示很关心,放回书简,走到白栋面前,目光无限温柔地望着他,看得白某人脸上一阵火辣辣,心说这个姓景的什么毛病,男人看男人有用这种目光的麽,你是景公,可不是景公公罢?仔细打量景监几眼,只见面前人风神俊秀,就连胡须根部的皮肤都如美玉相仿,眼波流动,一双凤眼好像会说话一样,这家伙要是弄到21世纪做个伪娘什么的,保证能一夜爆红......
等等,景监?若真是那个家伙,可是大大的有名啊。秦孝公嬴渠梁一生豪强,却唯独宠幸此人,虽然正史上没记载过这位有断袖分桃的爱好,野史上说得可就暧昧了,如此一个漂亮少年,偏偏被国君恩宠,而且历史上似乎没有多少关于嬴渠梁老婆的记载?透过现象看本质,越想白栋心里越膈应,弯下腰先吐一会儿。
“嗯,这个女人真是泼辣,用剑伤了我,还要踢我几脚,你看我现在还不舒服呢。景公是少年英雄,一定要抓住她为我复仇!”
白栋随手一指:“那个女人逃向东方了,快追,迟恐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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