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这不白给很难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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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温伍德的脸色有些复杂,万万没想到,对方想要的居然是自己手上的大剑“狼的末路”。
虽然对“北风骑士”的魂魄来说,这把武器究竟是传说级武器,还是街边的废铁残次品。
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同。
只不过除开武器的强度而言,“狼的末路”这个名字。对瑞恩伍德,以及安德留斯而言都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这是寄寓了狼与骑士友谊的铁片。
也是最后瑞温伍德在安德留斯坟墓前插上的遗剑,象征着这匹自由之狼的末路。
”但北风之狼与骑士的友谊,本来也不需要一把死物才能让人铭记。”
瑞温伍德看着眼前来自蒙德城西风骑士团的黑发骑士,莫名有些想起了曾经的自己。
在蒙德城被烈风包围的岁月,安德留斯与高塔孤王对峙的时刻,瑞温伍德也是这样一个
仿佛面对所有困境都能抱有勇气的少年。
“秦起,那你拿去吧。”
短暂沉默后,瑞温伍德很干脆地从地上拔起那柄黑红色的巨剑,并递给了秦起。
呃。
这么简单就给我了啊?
因为瑞温伍德意料之外的“好说话”,秦起有些讶然地伸手接过。
毕竟在厚着脸皮向对方要剑之前,秦起可是连接下来的数个方案都想好了。
像什么套近关系,胡搅蛮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居然统统都没用上。
接着,秦起掂了掂手中的黑红色大剑,并打量了下。
和秦起曾经在游戏中所见过的一样,大剑的剑柄与护手都是深邃的黑色。剑脊上的亮红色纹路中,好像寄宿着狼的魂魄。
而在巨剑的剑锋处,剑尖被从斜向斩断。
整齐的斜截面制造出如刀锋般的锐角,这也让这把巨剑带上了些许刀的形状。
但残缺并没有破坏这把大剑的美感,相反更增加了它的坚毅魅力。
作为一个穿越前喜欢《剑○传奇》和《黑○魂》的男生。
毫无疑问,秦起对“狼的末路”这种造型的大剑也有着天然的好感。
好用不好用的先另说,关键是它帅啊!!
“瑞温伍德,这真的给我了吗?”
秦起握住剑柄,试着举了举大剑,发现这把黑红色大剑远比自己想象中要来得沉重。
如果说优菈的大剑【松籁响起之时】是一把如斩断草木如息吹的轻盈大剑,那么【狼的末路】就是一柄寄宿了群狼魂魄的沉重巨锋。
“喂喂你刚刚不还说借吗。”
闻言,瑞温伍德一脸无语地看向秦起。
“咳咳,口误口误。”
“我的意思是,真的借给我了嘛?”
发现自己带有小心思的“试探”被瑞温伍德识破了,秦起连忙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改口道。
“嗯,那它就先借给你吧。”
“我这边的时间,已经差不多要到了。”
说着,瑞温伍德瞥了眼夕阳将沉的天穹,落日的余晖将奔狼领染成了一片暖黄色。
闻言,秦起点点头。
“放心,以后我会好好保管’狼的末路’的。”
又来了!什么“以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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