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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如此的日子又过了九天。第十天的清晨时分,少年看完庭院门口竹子便收拾好东西与老陈等人出发往东去。

行山雪蹦蹦跳跳,很开心。眼睛眯的像清晨时分的月牙,酒窝在一张白净的脸上显的很天真。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桃花斜插在发髻上。

桃花开了,行山雪站在桃花中,成了一抹春色。

主仆三人将日子分成十日计算。前九天商衡与老陈上明台山上练剑,而行山雪则只管做晚饭等主仆二人回来。当然偶尔也会去明台山看看那满天的朝霞与归来时的星月兼程。

第十日则不一样,这一日是自由的。

这天,三个人便会有些不一样的活动。

少女的心总是爱美。每当第十日时,总会拖拉着另两人往东边的镇上赶集。无它,只因爱美之心少女皆有之矣。她那红扑扑的脸蛋上,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适着聪明伶俐的神色。乌黑的头发下,两条弯弯的眉毛,像那月牙儿。

虽然居住在偏僻的山林中,可这爱美的天性却并没有消失。这镇上的各种胭脂水粉,在少女的心中可是天下一等一的珍宝。有了它,自己这眉黛也许能和镇上那些成熟的女人相比了吧?想到这里,少女傻笑了起来。

少女为何叫行山雪,其实并没有外人想象的那么文雅。

名字或许很有意境,但取名过程却很简单,甚至有些寒冷。

多年之前,一个大雪纷飞的清晨。一个老人和一个小孩行走在山谷中,大雪纷飞,捡到一个襁褓中的女孩。如果没有遇到主仆二人,或许早已死在那个冬天的早晨。

从此世间多了一个叫行山雪的女孩。

街道两边是茶楼,酒馆,当铺,作坊。街道两旁的空地上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

街道向东西两边延伸,一直延伸到城外较宁静的郊区,可是街上还是行人不断有挑担赶路的,有驾牛车送货的,有赶着毛驴拉货车的,有驻足观赏汴河景色的。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心,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庙宇、公廨等等。

少女提着装满胭脂水粉的盒子,平日里清冷的脸上浮现出满意的笑容。眼睛眯的像月牙,可爱想让人捏捏她的小酒窝。

“老板,老规矩。”三人来到一家城里有名的牛肉馆,自顾找地方坐下。

老陈和商衡尤其喜欢吃这家牛肉,每次进镇总要来切两斤熟牛肉下酒,临走的时候还要带走二十斤作为存货。在客栈吃牛肉时,下着酒,还不忘记顺带点评镇上路过的女子如何如何,真是好不快哉!

每每此景,行山雪只能在一旁翻起白眼。想要发作却又想起这两人刚陪自己买完胭脂水粉又强忍下去。

出了小镇,行山雪闷不作声的跟在后面。显然是对刚才主仆二人的指点江山仍然不忿,白皙的脸气的粉红,显的更是可爱。

……不久后,主仆三人终于回到竹林环绕的屋子。

行山雪一溜烟跑回自己的屋子,开始倒弄起自己的胭脂水粉来。再也不见身影。

“少爷,天上阳光正好,路边梨花清香——这是杀人的好时节啊!”老陈笑了笑,牙齿雪白,眼上的刀疤配上这冷酷的话语,让这春日的气温都降低了一些。

商衡默不作声,只是缓缓的点了点头。

这是商衡与老陈的约定,代表终究要踏向既定的道路。

过去的十年里,每年梨花开的时候,逢第十日,主仆二人必定会向周围乡里人打听,寻一处杀人放火的盗寨,一路杀进这些杀人放火的山贼的老巢。

过去的时间里,商衡屡屡出手却始终未曾下过杀手,倒是老陈每次都像砍瓜切菜般往往一个山寨杀的血流成河,到最后往往杀的疯癫。

一个寨子数百上千的山贼皆被老陈杀的浴血而狂。甚至连商衡这个老熟人有时候看到老陈的疯狂也不得不倒一口冷气感叹这是一个疯子!

当然,曾经自己天真的劝阻老陈莫要多造杀孽,给这些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出乎意料,刀疤眼老陈笑着同意了。

那笑容至今都让商衡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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