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六十八章:梦魇军、魏武卒、玄甲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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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顺瞳孔剧烈收缩,这个秘密,哪怕是吕布都不知道,秦耀,究竟是人是鬼!
面对二人的震惊,秦耀表现的云淡风轻。
“大战七十二,全胜六十四,其余均解,吴起统率的魏武卒,三十年间纵横无敌,多次以少胜多,更是以五万魏武卒击败了十倍的秦军,可惜,这么一支绝强军队的训练之法,却失传了,而你高顺,便是这数百年间,唯一一个继承并学得此法的人!”
“陷阵营,便是你以此法,秉承吴起的兵不在多而在治的理念,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锻造出了陆地无敌的八百陷阵!”
“但你觉得,你的极限,便只是这八百人了吗?”
高顺的呼吸变得有些急促,从未有人,能够将他扒的这么干净。
而他自以为深藏心底,哪怕是带进棺材也不愿意说出来的秘密,竟然被秦耀就这么堂而皇之地给说出来了。
“在丁原麾下,在董卓麾下,别说是这两人,哪怕是你一直跟随的吕布,也不会给你百分百的信任,但你要记住,你现在,已经改换阵营了,你现在的主公,是天下最仁德,最有包容心的刘备,而同样的,他人不识你之才,还有我秦汉明!”
高顺整个人都在打颤,关羽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认真道:“若说谁可谓天下伯乐,除汉明之外,再无一人有此本事,你我今后,既是同僚,又是生生死死的弟兄,在我们这边,你不用藏着掖着,尽管展现出你的本事!”
高顺重重地握紧拳头:“说吧,你想要我怎么做?”
秦耀伸出三根手指头,一指按下,认真道:“其一,用你的个人魅力,来征服我这桀骜不驯的五百人,他们除了我之外,不曾信服过任何人!”
高顺望了下去,同样听到秦耀话的这五百人,已经是好整以暇,眼中透着战斗的渴望。
这是高顺证明自己能力的第一步。
“其二,帮助我二哥,将这三万步兵,训练成和魏武卒一样,所向披靡的无敌步兵,这里,我给你提供两样东西!”
秦耀朝着下方示意了一下,五名百夫长其中之一会意,立刻转头去拿来了两样东西。
“这是?”高顺从秦耀手中接过。
一件是长三尺三,弦长二尺五的一张似弩非弩,似弓非弓的东西。
“此为,神臂弩,最大射程达三百四十步,可贯穿重甲,非常人能够驱动!”
高顺掂了掂分量,果不其然,光是背负这架分量不轻的神臂弩已经颇为困难,这个弩想要上弦,更是一人之力难当。
“魏武卒,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我以更强的神臂弩取代,并且要求,能够达到这样的标准!”
“而另外这件!”
秦耀挥了挥,这柄似剑非剑,似枪非枪,似刀非刀的长手兵器被其挽了一个枪花。
“我将之取名为……汉明刀!”
这柄外观上看上去,更像是长剑加上一个握柄的武器,实则是武穆遗书中记载的,岳家军所使用的一种长手兵器,后世命名为“岳飞刀”!
其形状,类似大汉皇室所用的斩马剑(俗称的尚方宝剑),又似唐朝的陌刀,属朴刀的一种。
在岳飞生活的宋朝,改良为斩马刀,《水浒传》之中,很多的梁山好汉便常以此为兵器。
东瀛的大太刀与倭刀也是从这里发源出去的。
不过,岳飞刀的刀身更加平直,刀柄和刀身一样长,用于步兵对战骑兵,是极佳的利器!
以高顺和关羽的眼力,自然不难看出这把兵器的用途。
“我会让人加紧打造汉明刀,时间比较匆忙,我不能肯定能够让三万大军都配备玄甲,但人手一件神臂弩,一把汉明刀,还是可以的!”
有着自己当初发展任务寻找的各类矿石,现在晋阳的铸造工坊,日夜赶工,打造出了各种战争利器,这柄汉明刀便是其中之一!
高顺轻抚汉明刀的刀身,沉声道:“若能全军配备这样的利器,那今后骑兵无敌的理念,就要被打破了!”
抬起头,高顺只觉这辈子前几十年都白活了,直到今日,才得见知音。
郑重抱拳道:“末将,必不负汉明先生所托,定将三万大军,训练成纵横无敌的魏武卒!”
秦耀笑了笑:“不,我要的,不是魏武卒,而是,答应我二哥的玄甲军!”
关羽呼吸一滞,自己心心念念的部队番号,真的要来了吗?
“这第三件事,就是要你和二哥一同去完成,也是校验这两个月中,你的训练成果!”
秦耀背负双手,淡淡道:“此次,我军一应骑兵,都用于雁门关一带迷惑对方视线,而真正决定是否功成的,便是我们这支要直插对方心脏的步兵!”
“难免,会遇到匈奴骑兵的阻拦,我要的,就是证明,你训练出来的步兵,能在兵力相同的情况下,打败任何骑兵!”
“于万军冲阵,统筹指挥,你不如我二哥!”
“但若于强军备战,训练士卒,我二哥,不如你!”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把你从老吕那里要过来的目的!”
“我要一战,覆灭整个匈奴,用匈奴人的滚滚人头,为你,为二哥,为主公建立功勋!”
“我要从此并州,无外族敢犯疆,凡匈奴贼子,只能永世为奴,为我大汉饲养牲畜,再难起刀兵之患!”
“胜后,我会为这支军队,冠以玄甲军的旗帜,今后报国安民,凡玄甲军所到,一应敌寇,望风而逃!”
高顺呼吸急促,感觉心脏像一个大鼓,在不断的敲击。
秦耀说的,就是他一辈子所希冀的!
原以为,自己在长安,将会彻底埋没自己所学,自己精心培养出的陷阵营,也只能沦为历史的尘埃,没想到,刚到并州,便有了他大展拳脚的机会!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高顺自问,这是离自己实现毕生理想最近的一步。
“两个月后的一战,无论是二哥手底下的三万步兵,或是你的直属陷阵营,还是这五百梦魇军,都将投入到讨伐匈奴的路上,伯平,任重而道远,这个重担,我就托付给你了!”
“你,不会让我失望的,对嘛?”
高顺铁拳捏得滋滋作响:“敢以性命担保,必不让汉明先生失望!”
秦耀一笑:“那就好,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秦耀指着五百人说到。
高顺点了点头,目光灼灼地望向那如狼似虎的五百人,这是自己完成抱负的第一步。
那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并南高顺在此,尔等可愿与我一战!”
(取之高顺吧,一名为高顺副将刘弃后人族史:高顺,熹平四年丁巳二月十日生,少居并州南。父家四人,伯嘉,伯渤,叔徜,季远,顺父季也。尝谯,后乔并州,与南末瀛长女南氏南泷姬适高顺,高逆二人。)
同为并州人,高顺知道的,对于民风彪悍的并州士兵,最好的征服方式,就是用武力征服!
果不其然,高顺的入场,就像是热油里滴落了一滴凉水,那五名百夫长当即站出来,要与之对垒。
秦耀尽量地憋住笑意,扯了扯还想看戏的关羽衣袖道:“二哥,我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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