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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守正便以事关皇室威严为由,把这个案子交给了大理寺,限期一月破案,如若不然,便要治两位大理寺丞之罪。</p>

但没想到,大理寺动作如此迅捷,如此大案旬日即破。</p>

但最终宋惠父的判罚,却让曹守正找到了破绽。</p>

半月之前,六扇门的捕快接到了举报,城西两个药商竟然在贩卖皇室专享的清灵果。</p>

大理寺在接手此案件之后,三日便将此案所有的涉案之人,缉拿到案。</p>

这两个私自贩卖皇室贡品的药商,一个叫铁冰,另一个叫马河。</p>

他们两人原本只是普通的药商,是在药行底层挣扎的小贩,只能通过去偏远地方收药材,再卖到大药行中,赚些利润,虽然能混个温饱,但是日子绝对和富裕没什么关系。</p>

但就在最近,有人发现,他们竟然从进购了一批清灵果还卖给了别人。</p>

当将铁冰和马河拘传到案之后,两人对贩卖清灵果之事供认不讳,但是二人却辩称并未通过贩卖清灵果牟利。</p>

两人是一两银子一个从采药人手中收购,随后以一两一钱的银子卖出,只是赚了个来回的运输费、路费。</p>

随即大理寺又将所有购买者都带回了大理寺中。宋惠父就发现了问题,所有的购买者都是为了用清灵果给孩子治病。</p>

这些购买者家中的孩童,都得了同一种疾病,被称为先天痫症。</p>

这个病几乎是不治之症,只有一个上古遗留下来的方子可以缓解症状,其中药材,大部分都是平常人家能够负担得起的,但唯有药引,价格昂贵。</p>

这一贴药,需要关外后金的东珠珠粉作为药引!</p>

但须知,东珠何等珍贵?!被关外建奴当做至宝,只有通过后金的走私商人才流入了大周。</p>

一粒品相大小低劣的东珠也需要白银二十两。</p>

而一粒东珠也仅仅只够九帖药。这让一般百姓如何负担得起?!</p>

多年之前,药王孙十常研究古方,意外发现,清灵果竟然在此药方中可以代替东珠粉的功效,效果甚至比东珠粉还要好上三成!</p>

但清灵果乃是皇室贡品,民间私用皇室贡品乃是大罪!原本也没人起这个心思。</p>

可铁冰的孩子出生后竟然也得了这先天痫症,铁冰家境又不富裕,为了救自家的孩子,铁冰便打起了清灵果的主意。</p>

他本身就是药商,知道这清灵果虽然是皇室贡品,但是其实味道并不算好,价格也不高,只是生于山中,故而数量较少。</p>

于是他便向合作的采药人许诺,以一两银子一枚的高价收购清灵果!</p>

后来,不知为何,他用清灵果的消息被另一户病患得知,于是那户人家便带着礼品上门求购。</p>

要知道东珠何等珍贵,一般人家又如何能负担得起?!现在看到了价格相对低廉且效果更好的清灵果,自然不会放过!</p>

开始铁冰还不愿意,毕竟这是要杀头的罪过,多一个人知道,便多一分危险,但他原本便心软,架不住来人的苦苦哀求,亲身经历的铁冰最能体会这种压力,最后便答应为她也购置一份清灵果。</p>

随后,来求铁冰代为购置清灵果的人越来越多,最终消息走漏,以至于今日。</p>

原本犯罪嫌疑人已经尽数落网,案情也清楚明晰,但在判罚之时,大理寺却遇到了难题。</p>

对于此案,大理寺中也有不同的意见!</p>

一派认为,应当依律从轻惩处。不管铁冰是为了什么理由,但毕竟是触犯了大周的律法,若是不罚,《大周律》岂不是形同虚设。</p>

但更多的人却认为,铁冰求购清灵果,虽然触犯大周律法,但是毕竟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救人,若是救人的善行都要被惩罚,那《大周律》才是真正的形同虚设。</p>

最终在讨论之后,宋惠父做出了判决,将铁冰及其同犯无罪开释!</p>

就是这一个判决,被曹守正抓到了把柄,一封奏折直达天子,弹劾大理寺丞宋惠父枉法纵罪,这才有了今日开头的一幕。</p>

此刻的偏殿内,依旧是各路大佬云集。</p>

李宏毅、长孙辅机、钱牧谦、于延益四位大学士,都察院的左右都御史,太子,楚王……</p>

各方集聚于此,就是为了讨论这个案子。</p>

“陛下,应当治大理寺丞宋惠父之罪!”</p>

曹守正作为如今太子党的中坚和急先锋,自然第一个跳出来,这件事情本来就是他折腾出来的。</p>

“曹大人,治罪与否,自然有父皇明鉴,你这么急匆匆地跳出来,不会是有什么别的企图吧!”</p>

第一个开口辩驳的,便是楚王。</p>

在场众人之中,最不希望太子掌控大理寺的,就是楚王。</p>

若是任由太子掌控了大理寺的力量,那么他就真的翻盘无望了!</p>

御座之上的周帝抬起了手,针锋相对的二人才各自停下,之后曹守正便对于此案进行了深度的分析,从犯罪动机到犯罪行为,洋洋洒洒,其深厚的刑律素养体现无疑。</p>

御座之上的周帝也微微点头,光是从刑律的专业性上,曹守正讲的是有道理的。</p>

“宋爱卿!你是这件案子的主审,你对曹卿的指控有何辩解?!”</p>

宋惠父出列,原本以他的品级几乎没有资格在这偏殿之中议事,但他和狄知远,现在是大理寺的实际掌权人,出了事情,自然是要问责他们两个。</p>

“上位,曹大人刚刚所言,却有道理。但杨大人当年在补订《大周律》时曾经说过一句话:《律法》不是单纯地逻辑推演吗,更是我们对以往经验的总结。若是一味追求逻辑,人便是无情地刑律机器。”</p>

众人都知道,这个杨大人是谁,虽然不在朝廷,但大理寺的背后满是他的影子。</p>

宋惠父继续言道:“罪之所以为罪,不就是因为犯罪之人做了危害大周社稷之举吗?!但是铁冰,不仅没有危害社稷,反而在救助我大周吃不起药的百姓……铁冰所为,是为了救人还是为了害人?!这是最简单的道理了!即使是没读过书的百姓也能够分辨,何况于众位大人乎?!”</p>

宋惠父的一番话,没有曹守正严谨的逻辑论证,但是却比曹守正的严谨逻辑更能说服人。</p>

太子事先也不知道这件事情,但是现在明了前因后果之后,他内心也不愿追究这些病人的。</p>

太子妃周明玉为他心中挚爱,他比任何都能体会病人家属听闻药时的激动。</p>

八年之间,他不知请了多少名医,找了多少药材,每每听闻什么药材对太子妃的病有效,他都会想方设法去寻找,所以他很能理解病患们的心情。</p>

但他是太子,现在是对付大理寺绝佳的机会,只要天子动怒,治罪大理寺丞宋惠父,那就相当于在大理寺开了一道口子,太子党便可依此而入,蚕食大理寺。</p>

而他的地位也会因此更加稳固,皇室兄弟再无可争锋者,现在不是妇人之仁的时候。</p>

周帝闻言沉默了一会儿,他想起了那个青年补订《大周律》时对他所说的话。</p>

天子的权威,并不需要通过严峻的律法在彰显,而是在百姓的心中。</p>

律法是用来安定社稷,抚顺黎民,只有守住百姓心中之善,才能守住大周的万年江山。</p>

太祖起于微末,亲身体验着黎庶疾苦。</p>

今上长于民间,对于百姓也能感同身受。</p>

片刻之后,周帝开口了,声音微微沙哑,透出着明显的虚弱感。</p>

“我大周的律法,惩的是恶,扬的是善。铁冰、马河二人为了救人,偷卖贡果。此事的关键不在偷卖,而在于救人!他们未曾以此牟利,只是为了救人……那又是谁让他们必须偷卖来救人呢?!”</p>

周帝自嘲一笑,“是朕啊!朕心念孝文穆皇后,所以将她最喜爱的清灵果加入了贡品之中。若是孝文穆皇后知道,因为朕的一念之私,反而使得黎庶祸殃,怕是也要怪罪朕。”</p>

“传朕旨意,自即日起,清灵果虽为皇家贡品,但准许百姓作为药材。铁冰、马河二人,虽然偷卖贡品,但是为了救人,其情可悯。然若是不罚,则大周律法威严不在……”</p>

周帝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那便罚铁冰、马河及以清灵果入药的病患之家,在家中设为孝文穆皇后设牌位一副,日日祭奠。”</p>

宋惠父原本以为周帝仍要怪罪,但听到这个判罚之后,第一个出列,随后于延益、钱牧谦等大佬也跟着出列。</p>

“陛下圣明!万岁!万岁!万万岁!”</p>

作者君个人对于某热点案件的看法,</p>

对于患儿家长因为代收包裹,所以当地基层督察院适用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在出具认罪认罚后,不予起诉。这当然体现了部分的人情温度。</p>

但这本身就有问题,虽然不予起诉,但依旧被认定为犯罪。什么时候想要救自己的孩子也是一种罪了,认罪认罚,他们认什么罪,认自己救孩子救错了吗?他们运输的不是d-u品而是能救人的药品。</p>

刑法总则第十三条中还有一句话,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p>

他们行为,确实有不妥的地方,也违反了国家的秩序,但你可以用行政法规啊!</p>

这个根本上升不到刑法的高度。</p>

治病救人与侵犯特殊药物管控秩序之间的利弊大小这分不清吗?</p>

至于铁某的性质,窃以为,这时候根本不需要什么法理逻辑、什么犯罪构成要件。</p>

只需要用最朴素的价值观去判断便可以了,铁某是在救人还是在害人。他甚至都没有因此牟取巨额利润。</p>

铁某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怎么能认为是罪呢?!</p>

华夏之法乃是惩恶扬善的,是为了守住人民心中善良的。</p>

最终还是期待能有一个好的结果。</p>

另外希望不会被封</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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