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呆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三十二章 一次打猎,我的一天有48小时,小呆昭,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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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这里是有正事儿的,不是为了陪你打猎的,而且说实话我对打猎也没太大兴趣。”
“是因为你的水平太差,打不到什么有价值的猎物吗?”
“不,恰恰相反,是因为我枪法太好,打什么都没有难度。”张恒淡淡道。
海明威没有说话,但是他的眼神已经出卖了他心里的想法。
张恒也懒得跟他废话,直接用行动证明了自己,举起手中的猎枪。
海明威望向他瞄准的地方,可是在那里他什么也没有看到,虽然今晚有月光,但是落在林间也是稀稀疏疏的,能见度并不好,海明威还想再看,但是下一刻枪声已经响起了。
再然后海明威就看到草丛里似乎有什么晃了晃。
等两人走上前去,这位美国硬汉注意到了倒在草丛中的麋鹿。
上过战场,而且不止一次的他自认为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什么能让自己惊讶的事情了,毕竟这世间除了生死外都是小事,可看到眼前的景象他还是忍不住长大了嘴巴。
海明威本人也是一个神枪手,但正因为如此他才更清楚张恒刚才那一枪的难度。
在这种能见度下,又隔着那么远,结果却一枪毙命。
“这……你是怎么做到的?难不成你和那个女管家一样,是谁笔下的角色,孤胆神枪手?还是那个写机器人三定律的家伙所创造的仿生人?”
“很遗憾,我只是个刚接受邀请来到山庄的新人作者。”
“真的吗,今天我听了这么多故事,但要说大开眼界,都不如你刚才那一枪。”
硬汉男人一边说着一边蹲下身体,仔细欣赏着麋鹿脑袋上的枪口,同时嘴里还在念念有词,说着诸如类似这太不可思议了之类的话。
“你教我写作,我教你打猎怎么样?”张恒眼见成功勾起了海明威的兴趣,就收起猎枪,直截了当道。
然而硬汉男人闻言却摇了摇头,“我教不了你写作。”顿了顿他又补充道,“别误会,我并不是歧视你们这种以流行为导向的创作方式,毕竟我自己的也挺流行的,但是实话实说,我是真的不知道它们为什么流行,我只是按照我自己的意愿,自由的进行创作而已。”
“大概是因为人类在很多感情上是共通的吧。”张恒道。
“你说得对,就比如孤独,无论贫穷还是富有,上到王子贵族,下到贫民流浪汉,这是世界上任何一人都无法避免的,”海明威道,“我就经常觉得我自己实在是太的孤独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在酗酒的原因,我曾经迫切的希望能够收到来信,无论是谁的,只为了确认这个世界上我并不是孤身一人,这也是为什么我不希望你成为第二个我,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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