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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场很快立好了,就在寇公祠的前面,让上万名百姓亲眼目睹,出上一口恶气!
很快的,参与贪污的大小官吏共计五十八人,全被五花大绑的拖到了法场中,人人面如死灰,有的裤子都吓尿湿了,其状狼狈不堪。
秦锋亲自监斩,熊大带领一队亲兵充当刽子手。
熊二则带领另一队亲兵,前去追赶两天前出发的女干商们的队伍,誓要将粮食和儿童追回来。
再看被扒下官服、跪在法场中间的知州—丁不群,已经是汗出如雨,身体抖如筛糠一般了。
万没想到,秦锋如此厉害,没有被自己的骗局蒙蔽,还杀了一个回马枪!
更没想到,秦锋如此凶狠,竟然不经请示,就要当众处决这么多官吏!
怎么办?
不能坐以待毙,必须想办法自救才行,否则脑袋就要搬家了!
想到这里,丁不群扯着嗓子喊了起来:「姓秦的,我乃是朝廷命官,你则是边军中一员小小参将,你根本无权处置本官,私杀命官,掉头之罪!」
「哈哈,你说的不错,本将军的确无权处置你,不过嘛,本将军是奉了三边总督杨大人的手令,处置你们这些贪官污吏。
总督大人有圣上亲赐的尚方宝剑,凡治下文武官员,有违背国法者,皆可先斩后奏,手令在此,你睁开眼睛看看吧!」
离开西安城之前,杨鹤给了秦锋十几份空白手令,让后者根据情况,自行处置事情。
而在刚才,趁着立法场的功夫,秦锋取出一份手令,在上面填写了处决丁不群等一众贪官污吏的内容。
如此一来,事情就变的合情合理合法了!
「熊大,准备行刑!」
「诺!」
熊大领命之后,立刻端起一碗黄酒,喝了一半,余者都喷在一口寒光闪闪的鬼头大刀上,并将其高高举起。
与此同时,围观的百姓们都屏住呼吸、瞪大了眼睛,等着贪官人头落地。
不想这时候,丁不群又扯着嗓子喊了起来:「姓秦的,你不能杀我,我是周首辅的得意门生,你若是杀了我,后果自己想清楚!」
……
丁不群是崇祯元年中的进士,那一年的会试,周延儒是主考官,故而二人形成了师生关系,而这种关系在大明朝的官场上是非常亲近、牢固的。
丁不群又非常乖巧,很得周延儒的喜欢,视其为自己的得意门生,不余遗力的栽培提拔,因此上,丁不群只用了短短五年时间,便当上了从五品的知州。
如果秦锋杀了丁不群,周延儒必定大为恼火。
一个边军参将,得罪了当朝首辅,后果可想而知!
面对这种情况,秦锋又会如何应对呢?
只见秦锋挥了挥手,示意熊大不要落刀,刀口下的丁不群顿时松了口气,认为自己的小命保住了。
只要保住性命,再用银子好好运作一番,就能将贪污的事情大而化小、小而化无,用不了多久,自己肯定能东山再起,重回知州之位,甚至是更上一层楼!
「哦……哎!」
另一边,看到鬼头刀没有落下,围观的百姓们无不叹息,目光中充满了失望的神色,官官相护、欺软怕硬,这位秦将军也不能例外啊。
可是接下来,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秦锋制止熊大之后,淡淡的冷笑几声,而后吐出了三个字:换钝刀!
此言一出,丁不群瞬间吓的瘫软了,裤子下面一片热流,骚气浓郁……
原来刑场上有个规矩,处置一般的死刑犯用快刀,一刀下去,人头落地,不用太受罪。
若是处置罪大恶极的犯人,刽子手会使用钝刀,需要连砍数刀,甚至十数刀,才能将人头砍下来,犯人要承受极大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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