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人霖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3章 小老师与淘学生,草原有条月牙河,牧人霖汐,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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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间相对明亮的教室内,坐着十几个学生,从个头儿上看得出他们的年龄参差不齐。有男有女、有高有矮、有瘦——无胖。老师也不胖。身材瘦瘦的、二十左右岁的小男老师在给学生上课。他头发有些长,留着三七开大分头,如此一来人就显得更消瘦了,可能是头发把营养都争夺过去了。他正在教学生《汉语文》,教材是从汉族地区小学借鉴而来的。

这堂课是古诗课,小男老师教的是一首唐诗《锄禾》。一位坐在最前排靠边儿、瞅着有岁样子的小男孩站起来,用并不太标准的汉语问道“老师,你说是‘糖吃’,那它甜吗?”同学们一阵哄堂大笑,这位学生一时抓耳挠腮,不明白自己哪儿出了毛病。

小男老师当时就被气笑了,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

“是‘唐诗’,不是‘糖吃’!这个‘唐’是指一个朝代,是评书里讲的《隋唐演义》的唐朝人写的古诗,不是你吃的那个‘糖’。你坐下!”

同学们又是一阵哄笑。夹杂着“馋死算了”“就长了个吃心眼儿”“你家那么穷,见过糖吗”的挖苦……

这位留着分头小老师叫袁振富。这位“好吃”的学生就是“淘气的孩子”——阿来夫。

…………

袁振富的父母老家本是红楼市春州县太和乡,居住在“因河而兴”的村庄,叫河兴村。过去家境殷实,后由于得罪了江湖上的“人物”,便举家搬迁到外地,据说还改了姓氏,过着几乎是“隐姓埋名”的生活。袁振富的父亲学业有成,毕业后与同班同学成婚,并选择当了下乡知青,没想到阴差阳错被分到了红楼市。因为夫妻二人都有知识、有文化,便留在红楼市里当了老师。二人扎根在名为“第二故乡”实为“第一故乡”的红楼市,立志教书育人、启智兴国。按父母遗言,让袁振富必须争取当一名老师,鼓励他相信一切都会过去,改造学生的灵魂、人类的灵魂是顶顶重要的职责,一定要当个好老师。

父母去世那一年,袁振富刚刚12岁。在这个叫红楼的城市里,他没有一个亲人。是父母过去的同事们在悄悄地资助、照顾,他才没有流落街头、乞讨为生。就算这样,袁振富都没有回到父母的“老家”春州县去寻求亲戚的帮助。或许,他的那些亲戚们,甚至都不知道同一个世界里还有一个叫“袁振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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