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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身为现代人,没怎么讲究,所以她大方地拿手拈了一块,送到成毅公子的嘴巴,“成毅公子,来,张嘴,尝尝。”

成毅公子愣愣地看着风铃儿送到跟前的洋芋擦擦,觉得看起来非常美味。只不过,他的注意力似乎在风铃儿那双手上。

洁白无瑕,手指骨节分明,纤细且长。

一个女人如此亲密地喂他吃东西。

像极了一个人。

他迟疑了下,张嘴吃掉了。

“哈,好吃不?”风铃儿在意的是味道。

成毅公子点点头,“挺香的。”

“那这可以成为酒楼第三样招牌菜么?”

成毅公子仿佛看着那双眸子,有所触动,丝毫都没有思考,就答应了下来,“好。”

“耶!”风铃儿激动地举起手来,“那么成毅公子,我去厨房,叫他们赶紧做啦!”

成毅公子懵懂地点着头。

小跑下楼。

敞开的门拂进一丝柔软的风。

……

雷管家又在一楼小吃格局里打上了洋芋擦擦四个大字。

吃着饭菜的顾客看到那个洋芋擦擦的名字,笑得合不拢嘴。

“我说,这酒楼真有趣,几天一个特色菜?”一顾客握着筷子笑,“但这酒楼也没让我们失望过,都是些没吃过的好东西。”

身旁的哥们儿附和,“那要不,坐过去点一份儿那什么洋芋擦擦尝尝。”

“成,尝尝鲜,好吃,下次把夫人孩子都带来。”

吃菜的顾客因为觉得特色菜的名字新奇,都前往吃洋芋擦擦去了。

一时间,这洋芋擦擦便在酒楼里成了名菜。而这名菜还带动了其他两样招牌菜。

狼牙土豆和猪瘦肉辣酱。

厨房里的人都为做这洋芋擦擦忙得不可开交。

有第一次来的顾客看到三种招牌菜,纷纷表示要尝尝。

是以店小二又楼上楼下地来回跑。

因为辣酱在二楼,而喜欢吃猪瘦肉辣酱的也比较多。上菜,上辣酱。不一会儿,又要狼牙土豆,洋芋擦擦。

看到他满头大汗,木如绵也不拘小节,做起了第二个店小二。

他武功不错,直接从第二楼奔到第一楼,再从第一楼,奔到第二楼。店小二才跑两三趟,他已经来回跑了五六趟了。

看着此刻的生意现状,成毅公子笑得更开怀了。

风铃儿让他酒楼的生意越来越好,他离自己的那个愿望就越来越快。由此,他心里头,对风铃儿十分感激。

过了饭点儿,酒楼的生意都没降下去,导致厨房老老少少的伙计,累得不行。

风铃儿不好意思地插着腰,“抱歉,我不想出这么一个洋芋擦擦,你们也不会这么繁忙!”

“风姑娘说得什么话,咱们酒楼里生意这么好,可要感谢你呢。”吴厨师带头笑道,“再说了,忙点儿就忙点儿吧,忙得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时候,做事儿也就得心应手了。”

“哈哈,吴师傅,你可真幽默。”风铃儿笑他。

“老头子活这么久,总算了解到,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这句话了。”顾老伯擦着额头的汗水,附和称赞,“风姑娘,你呀,在做菜上,真是好天赋啊。”

“哪里?”风铃儿被夸得不好意思了,“我也就只会做这些小东西。而师傅你们才是这酒楼的中流砥柱。”

顾老伯直起脊背,望向风铃儿,突然好奇,“风姑娘,说起来,你究竟是哪里人士啊?”

“哪里的人么?”风铃儿拖着下巴,“说实话,具体哪里人,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是在田水村长大的。那里山美水美。”

吴厨师冲顾老伯细说,“顾伯啊,别看风姑娘小,其实人家已经成了亲。她的相公啊,是他们那儿闻名的神医。一身医术,那是叫人望尘莫及啊。不过你运气不好,没见过他,其实之前,他还来我们这儿炒过菜呢。他炒菜的技术丝毫不亚于我们。若非他执意医术,只怕已经是我们这儿的招牌厨子了。另外,楚神医丰神俊美,和咱们风姑娘那叫郎才女貌,天造地设!”

风铃儿啧啧舌,“吴师傅,我相公长得俊美,那倒不假。不过我就算了吧。”

“风姑娘,吴师傅可没乱说。凭你这个相貌,说你是大家闺秀,也值。”吴厨师手指扬了扬,“如果风姑娘生活的环境能够很好,说不定会更美呢。”

被夸美,也不是什么坏事,风铃儿也就没再继续过分谦虚。

中途,骤雨急下。

来往顾客草草吃完就离开了。有的看见下了大雨,便买了东西,急急走了。

好不容易繁忙的酒楼终于消停了下来。

风铃儿望着冷清的道路,想着自己看中的靴子,便打算趁着这时辰,去把自己看中的靴子买下来。

早一天买,相公就可以早一天穿上。

步下楼梯,来到门口,望着大雨,她果决地冲进了雨雾中。

水润着她柔顺的发丝,风吻过她精致的面庞。

泛旧的绣花鞋踏着青石板小路。

轻灵曼妙。

偶尔泥水溅上那浅绿色的裙角。

但丝毫也掩盖不了姑娘那眼眸里的喜悦。

跑到鞋铺门口,扑打了两下衣裳上的水滴,然后风铃儿就步上台阶,走进铺子,向老板要上那双靴子。

拿出十两银子,又补了十两银子,将第一次钟情的那双靴子买了下来。

毕竟,有了银钱,总要给自己的夫君买双好鞋。

兜进怀里,还没走,就瞅见雨雾里,一个身穿白布衫,跨着药箱,奔进来的男人。

因她站在一边,没出声,是以相公楚晨汐也没在意。

走到柜台前,楚晨汐便用那温和的声音,对老板道,“老伯,上回我看到的那双浅粉色的绣花鞋,拿给我吧。”兜出袖子里所有的铜钱,又拿了点儿碎银放在桌子上,“这是二十两鞋钱。”

老板看他全身湿透,不由地问,“楚大夫,你今日又跑了多少趟啊?”

“没多少,八趟而已。”

老板心疼地问,“你跑那么远,给别人看病,就为了挣银钱买这双绣花鞋?”

“是啊,这绣花鞋底最软,料子最舒服。而且颜色清新淡雅,我夫人穿上一定会非常漂亮。”抬起袖子擦了下头发,“你知道么,老伯,今日,晨汐还很高兴,因为你这鞋铺离我夫人所在的酒楼非常近。一会儿我就可以看到她了。”

站在身后的风铃儿,抱着靴子,怔怔地望着相公楚晨汐的背影。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

风铃儿闷声不说话地站在门口。

老板看到,忍不住问,“哎,姑娘,没伞,不敢走吧,等着,老头子把伞借你用一日吧,到时候你给我还回来便是。”

“谢谢老伯。”风铃儿出声,抱着靴子走到相公楚晨汐的跟前,“晨汐……”

“铃儿?”楚晨汐大喜。

风铃儿直接一个大步,跳上去,抱住自己的相公,“太好了,竟然在这里见到你。”

老板两手捂着眼睛,说话时,又张手露出了小口,“哎呦呦,你们竟然是小两口。难怪难怪。”

楚晨汐将夫人放下,又才握着风铃儿的手,示意她等一下。

“哦,对了,你们不试一下对方买的鞋么,看看到底好看不好看啊?”

风铃儿和楚晨汐对视一眼,摇头,“不用了。”

风铃儿认为楚晨汐的眼光很好,不需要试。

而楚晨汐却以为,只要是风铃儿选择的东西,那就很好。

另外,他们对视的双眸,已经将他们深厚的情意传达给了老板。

老板一抬手,“得,不用试了,你们夫妻二人,这么依恋对方,谁买的鞋,都会格外珍视吧?”

看破又说破。

夫妻二人腼腆红了脸。

风铃儿拿了鞋铺老板的伞,拉着相公楚晨汐的手走出去。

因为担心把靴子打湿,所以二人均是将鞋子抱在怀里。

“晨汐,你怎么想起给我买鞋的?”

楚晨汐步子停下来,温柔地抚摸着夫人的脸,“怎么,为夫给铃儿买鞋都需要想起来才能买么?”

风铃儿摸摸鼻子,压低声音自言自语,“可人家却是想起来才买的。”

这话被楚晨汐听到,对方蹲身,同夫人平视,“铃儿,你给我买鞋,我很开心。”

风铃儿傻乐,摸摸对方抱在怀里的绣花鞋,“我更开心。”

本来想着直接回酒楼的,但觉得好不容易有机会能够和自己的相公独处,是以风铃儿绕路走,转了一大圈。

柳树下,风铃儿拽着楚晨汐的手,询问对方,今日跑了哪些地方。

楚晨汐老实地交代了,说是村里有几家,镇上有两家,县城有三家。看完了病,他就直接去鞋铺,买下那双已经看上的绣花鞋。

“铃儿,以后别亏待自己,挣了钱就买双好鞋穿。”他揉着风铃儿的脑袋,就像在宠一个孩子。

“我知道啊,挣了银钱,我一定会给自己买东西的。不过你还好意思说我,你自己呢,我可没见你对自己好过半分。”风铃儿手指轻戳了下相公的胸膛。

被对方按住,凑到唇边,亲了亲。

风铃儿看雨水很大,四周无人,大着胆子,踮脚,吻住了楚晨汐的薄唇。

哪知道,浅浅的吻,在对方不受控制的挑、逗下,竟然变成了攻城掠地,长驱直入。

放在腰上的手力气很大,仿若要将自己也给揉进身体里。

退身,呼了一口气。

“天啊,晨汐,原来你……你不是……”

楚晨汐抢问,“不是什么?”

“你不是一向腼腆害羞的么?”风铃儿诧异不已地睁大了眼睛,望着眼前的男人。

楚晨汐把药箱提了提,往风铃儿凑近了两步,轻笑,“我这个样子,铃儿不喜欢?”

“那个……那个……”

风铃儿被吓到了。

平日里温柔腼腆的相公,原来只是……表相。

退后的步子没踩稳,身子不受控制地倒下去。

接下来的一幕,也确实发生了她早就想到过的场景。

腰上出现了一只手。

他手臂的力气很大,将风铃儿轻轻地托起来后,又才抿了抿嘴唇,讳莫如深地邪笑一句,“好铃儿,走路时,不要东想西想。”

撑在头顶的伞上,劈哒劈哒地打着雨滴。

雨滴沿着伞柄滑落下来,湿在楚晨汐那白色袖子上。

风铃儿抓着那手臂,恰好碰到他的袖子,“好多水?”

楚晨汐低头看着她,“你也是。”

“没有换的,怎么办?”

楚晨汐回答地超级自然,“一会儿回去,自然就干了。”

“湿衣服穿在身上会很难受!”风铃儿体贴入微。

“没关系,为夫是大夫,不容易伤寒!”手指成拳头,轻敲了一下风铃儿,“倒是你,回去后,得想办法把衣服晾干。”

风铃儿摸了摸袖子,“我就一点儿,还好。”眼含泪花地盯着自己的相公,“可是晨汐,你这样,我真心疼。”

“不用担心我,我过不了多久就要回家了。到家换衣服很快。”楚晨汐叮嘱,“铃儿,今晚早点儿回来。”

“嗯。”风铃儿想到此,从身上掏出剩下的银钱,“晨汐,这里面有的钱,是胡婶卖的土豆钱,你回村,便把这些银钱拿给胡婶。另外的,是我挣的,你拿着,一会儿坐车回家。”

“这里少说也有好几两呢。”楚晨汐把胡婶的钱收好,其他的,就只拿了一两银子。

风铃儿强塞,却没塞进去。

楚晨汐又俯身,在对方的额头小小的亲了一口,“那么。铃儿,为夫就先回去了。”

“不去酒楼坐会么?”

“原本是想着,可是为夫后来一想,这么狼狈地去,反而给铃儿丢脸!”楚晨汐指了指自己一身。

“我从来没有觉得晨汐会给我丢脸!”风铃儿嘀咕。

“我知道呀。”楚晨汐昂首而立,“正因为这点儿,所以我就更希望,自己不会给铃儿丢脸了。”

楚晨汐在乎自己的形象,也在乎别人会因为自己的形象而把自己最亲近的人搬上桌面,成为谈资。

他不喜欢。

风铃儿执拗不过他,又担心他走路回去,是以最后只能在他离开前,自己亲自给雇了马车,看着他上车。

马车开走,风铃儿追着摇手。

楚晨汐在窗户上,晃着手,分外不舍。

马车转过拐角,楚晨汐才停下马车,付了银钱,又提着药箱,去了下一个地方。

是的,他得挣银钱。

夫人要盖书院的心愿还没有达成,他就不能停下脚步。这县城里,还有几家没去。

虽说衣服湿透,是要赶快回家,但挣钱和换衣服,还是挣钱的事儿大。

“铃儿,抱歉,又要向你撒谎了,不过为夫答应过的事儿,绝对不会食言。”一咬牙,又踏上了治病救人挣诊金的旅程。

……

抱着新买的绣花鞋,来到酒楼,风铃儿不舍得穿。所以把绣花鞋放在厨房的角落里,想着晚上回去,再穿给相公看。

身上湿漉漉一大片,雷管家看见,不禁觉得奇怪,便打听是怎么一回事儿。

风铃儿笑着回答,“没事儿,趁着中午没多少客人,出去买了点儿东西。”眨着眼皮问,“哦,对了,雷管家,我先忙了。”

“你这衣服?”

“没关系,衣服有些湿,我拿火烤干就是了。”风铃儿蹲身,将灶台上的火生得很旺。

差不多两个小时,衣裳就干了。

只不过,等着风铃儿做着菜,去拿自己的新鞋出来看得时候,才发现鞋子不见了。

“我东西呢?”风铃儿纳闷地问顾老伯。

顾老伯拍了一下脑袋,想起来回答,“是这样,刚刚李掌说厨房角落东西太脏,让人把东西清除出去了。”

“清除?”风铃儿右手拍着手掌,紧张地说不出话,“那是谁清除的?”

“秀荷姑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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