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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有有,都有。”风铃儿将披风和暖手套拿给祖母王氏,并告诉她,冷了的话再拿出来用。

紧接着,又将两罐昂贵的普洱茶拿了一罐给家里,说是普洱茶喝了对身体好。

大娘于氏非常喜欢,高兴地点头。

祖母王氏当着两位儿媳妇的面,嘴都合不拢。看着披风,她开始炫耀。

“瞧瞧,这孩子,还给我买这么好看的披风。”拿着披风,左摇右晃。

母亲云氏见风铃儿的手里抱着个檀木盒子,忍不住调侃,“这又是什么东西?”

风铃儿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祖母,大娘,母亲,二姐,我要告诉你们,你们可别笑啊。我本来是想摆脱一个人,结果没有摆脱掉,为了面子,就给晨汐买了一件礼物。可这玉佩究竟好不好,我愣是没底。你们帮我瞧瞧,这块玉佩怎么样,别拿回去,花了钱不说,还惹得晨汐郁闷。”

祖母王氏惊讶,“给晨汐买了玉佩啊,玉佩这东西贵得很。”她让风铃儿把盒子打开,自己瞧瞧。

檀木盒子打开以后,祖母王氏,母亲云氏以及打娘于氏,都忍不住笑了。

这白玉是软玉里最佳上品。能买上它,当真又显地位,又显品味。

祖母王氏指着檀木盒子的玉佩,嘴角扯出一个得意的笑,“铃儿,这玉佩,色泽明艳,纹理精致,在市面上最少也得要一千两呢。”

“一……千两,还是最少?”风铃儿指着盒子里的玉佩,“就这么一小块,便要一千两。”

“这玉佩的好坏,又不是看大小。”大娘于氏解释道,“况且,现在文人墨客都喜欢佩戴玉佩。铃儿能买这样一件礼物,送给晨汐,真是好眼光。”

“真的么?”

“那当然了。铃儿,祖母还记得你大哥也喜欢买这种玉佩呢?”祖母王氏将那玉佩又小心翼翼地塞进盒子里,万般叮嘱,“不过,玉易碎,如果要佩戴,那么每日都必须得小心谨慎。否则,摔坏了,就难以融合了。”

风铃儿眨巴着眼睛,明白了。

过后,她又跑下楼,两手抱着新被褥和垫子上得二楼。二姐风韵从旁帮忙,一起搬到二楼各个房间里面。

“二姐,这床是?”

“哦,咱们那家里的旧床!”二姐风韵笑着解释,“父亲将它拆掉,挪动到这儿来了。”

“那其他房间有床么?”风铃儿再道。

“有,这几日,爹已经用木板造了新床。”二姐风韵说着,就拉风铃儿到隔壁看了看新床。

床板打得非常漂亮,只不过床板上还是空荡荡的。

“二姐,我们抓紧时间,把所有的垫子和被褥都放上新床,怎么样?”风铃儿提议,二姐风韵立马执行。

两个人一起抱垫子和被褥,母亲云氏和发娘于氏从旁协助,不过一个时辰,几间房子的新床便都铺好了。

看着新家,又瞧着被自己收拾好的新床,风铃儿非常开心。可二姐风韵,她伸手拉着对方,彼此能感受着这莫名的温暖。

“如今这家,也总算有个样子了!”

“是啊,家里过得是越来越好了。”大娘于氏走到面前,望着风铃儿,“铃儿,家里能够这样,多亏了你。”

“不不不,我也没做什么?”风铃儿谦虚地摇晃着手。

“还没做什么,要不是风铃儿一天做生意赚了银钱,每天都为家里买这买那,想来我们的新家也不会这么快,就变得如此温暖。”大娘于氏回头看了一眼云氏,“妹妹,你真生了一个好女儿啊!”

“姐姐,瞧你说的。从小到大,铃儿要不是你照顾着,在这田水村,她能平安长大么?”母亲云氏一方面十分自豪,一方面又谦虚感慨。

总而言之,在她的心里,这就是一件小事儿。

换句话说,家里能安定平和,就是她觉得最快乐的事儿。

“铃儿,今晚在家吃饭吧。”大娘于氏建议。

“不了,大娘,上回我和晨汐在娘家吃饭,就把二白忘了。回到家之后,才发现它饿了很久。”风铃儿悲伤地解释道,“何况今儿,晨汐没跟我一起,如果他把饭做好了等我,我却在娘家吃了,他心里头该多难受。”

母亲云氏体谅女儿,认同道,“那倒也是,你这么做,反而辜负了晨汐的苦心。”她拍拍女儿的后背,“算了,铃儿,你现在就先回去。一会儿天晚了,山路就不好走了。”

“嗯。”风铃儿抱着檀木盒子,冲大娘于氏,母亲云氏告别后,又同祖母王氏拥抱。

祖母王氏脸颊贴了贴风铃儿的脸,微笑着说,“好好照顾自己,铃儿,遇到什么事儿,就回家里来。”

“我会的,祖母请放心。”风铃儿走到木楼梯处,望了下院子,发现父亲和那十来个弟弟妹妹不在,有些疑惑,“他们人呢,祖母?”

“哦,你爹啊,说是她们身体不好,得多多锻炼,就带着那些孩子,在路上来回跑呢。你大娘和你娘劝了好半天,却不管什么用。”

“呵呵,是么?”风铃儿觉得好奇的原因,则是因为风父还是没有改变以前的习惯,仍旧喜欢带着孩子从小训练。

好像刻意想把孩子们都训练成沙场战士。

“父亲在哪儿呢?”风铃儿探头看。

母亲云氏指着田地旁边的小路,“估摸着你回去,还能看到她们从山上跑下来呢。”

“我去看看!”风铃儿就顺着路的方向准备回去。

二姐风韵因为想再同自己的妹妹说些事儿,所以便同祖母王氏,母亲于氏,以及二娘云氏打了声招呼,跑下木楼梯。

“等等我,铃儿,我也去。”二姐风韵追赶着风铃儿。

在院外一起朝着乡间小路走去,路过田地,撞见了除草的钱叔。

“风铃儿和风韵儿姑娘,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钱叔啊,我们不去哪里,随便走走!”风韵儿挥手同田里的那人打招呼。

“二姐,你同那位认识?”风铃儿嫁人嫁得早,这个村民没怎么见过,是以也不认识。

不过那钱叔曾经也同风铃儿做过蔬菜生意,是以他记得很清楚。风铃儿长什么样子。

风韵为了喂养猪,前几天在他那里买了一百斤土豆。

因为一百斤土豆不是少数,是以二姐风韵搬运了好几次。

这钱叔同对方做了这么大的生意,自然对她印象深刻一些。

说到买土豆,风铃儿纳闷了,“二姐,你那一百斤土豆,花了多少银钱?”

“不多,铃儿,这钱叔家里的土豆种地多,吃不完。所以给我便宜了很多银钱。”二姐风韵解释道,“之前你给我的银钱全都用在买土豆上了,但是……但是今日我询问村里养猪的村民,说是总喂草和土豆,猪根本长不大。一定得喂饲料。”

风铃儿托着下巴,安慰道,“这事儿二姐不用着急,我若到了县城,一定帮忙问问,实在没有,在想其他办法。”

“嗯,好,我等你消息。”二姐风韵说了自己喂养猪的一些问题以后,又向对方打听了风铃儿喂养的那些野鸡的看法。

风铃儿告诉她,野鸡刚捉回来的时候,发生了很多事儿。而现在野鸡之所以不像之前那么急躁,就是因为在不断的摩挲中。它渐渐发现,之前给它做得那个家,相当地舒适。

“铃儿,现在你喂养野鸡,二姐喂养猪。之后我们一起努力,争取把它们喂好,到那时,我们的生活就更好了。”二姐风韵憧憬地说着,手掌也不由自主地把着风铃儿的肩膀。

风铃儿点点头,“放心吧,二姐,我们的生活只会越来越好。”

“嗯。”

在离开之前,二姐风韵说了有关风父过几日要杀猪一事儿,希望到时候她和晨汐一起回来。正好可以带些排骨和瘦肉回去。

“二姐,我和晨汐到时候一定到!”

“那么,二姐就先回去了,你回去小心点。”走到中途,二姐风韵话别,再次返回钟灵毓秀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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