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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月笙站了起来,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眼里闪烁着光芒。
“又要去守着拣烂梨又要卖,我一个人是不成的,可上海滩最不缺的就是人,现在跟我的那几个小子就是以前专门帮我拣梨的,我教他们怎么削梨,教他们怎么叫卖,但是我有规矩!”
杜月笙用力一挥手,手里的酒杯脱手而出,远远的掉进河里。
“我的规矩就是,你可以穿的破烂,但是不能脏,谁脏我就他妈叫谁滚!这就是规矩,我杜月笙的规矩!谁不听谁走人,我自己也想明白了一个道理,人那,这表面功夫也是多么的重要,于是我用一个月挣得钱除了吃饭外置办了一身行头,我知道读书人是受人尊重得就办了一套文士衫,穿上以后竟然有人叫我是小先生?哈哈,小先生,上个月我还是烂崽小赤佬破落户呢,煊哥,他们居然叫我小先生!”
杜月笙抓住陈煊得手臂,似乎瞬间又意识到自己得失态,放开手坐了下来,又似乎憋在心里得话太久没人倾述,说完之后脸上平静了许多。
“煊哥,你是不是特看不起我。”
陈煊认真的看着杜月笙。
“兄弟,我佩服你,真的,我佩服你!换了我在你的角度,我做不到你这么好。”
陈煊是真的佩服了,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能做到这一步,谁还能苛求他什么,谁又敢苛求他什么?
没有任何经验,没有任何资本,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不夸张的说,杜月笙就是一个天才,一个无师自通的行销天才!即便是在二十一世纪受过各种商业信息被动接触的陈煊也不敢说他能够做到这一步。
陈煊端起酒杯,俩人碰了一下一饮而尽,火辣得酒水刺激着味蕾,延喉咙呼啸而过,说不出得痛快,似乎犹不过瘾接着又到了一杯。
“你用喂猪得东西卖给别人吃,所以你还是坏鬼骗子!”
孙志恒冷不丁来了一句。
“噗!咳咳咳咳!”
陈煊得嘴里得酒喷薄而出,面前出现一道酒雾,杜月笙更惨,可能是呛进了鼻子,一下子鼻涕眼泪全来,只是沉闷的却是一扫而空了。
后来很多人看到杜月笙就这样赚了钱,也跟着学习着做,于是杜月笙也就成了卖果盘的祖师爷了。
他的名声也就这样打了出去,之后被青帮的老头子陈世昌看中,也就拜在其门下,陈世昌又将杜月笙推荐到青帮大佬黄金荣的黄公馆。
杜月笙仗义疏财又很会来事,被黄金荣的老婆林桂生看中,想要让他去管理法租界的赌场‘公兴俱乐部’,这才有了今天与姓吴的冲突。
“蛮牛呢?蛮牛这几年都干了些什么?”
等杜月笙缓过来,陈煊又开口问道。
“我有什么好说的,这几年就这么瞎混过来了。”
孙志恒满不在乎的说道。
“这小子现在在道上的名气可不小。”
杜月笙接过话。
“现在上海滩谁不知道蛮牛是上海滩‘红花棍’之一,出了名的要钱不要命,专门替人收钱。”
陈煊死死的盯住孙志恒,孙志恒先还有些满不在乎的样子,渐渐的心虚起来,低着头再不敢看陈煊的眼神。
“如果孙叔叔还在,”陈煊顿了一下说
“他老人家能活活打死你!你很缺钱吗?”
孙志恒飞快的看了陈煊一眼,又赶紧低下头。
陈煊知道,孙志恒的父亲是传统的武人,把武德看的比命都重要,从不因为自己的身手去欺凌别人,更不用说去做代人收账这种腌臜事了。
“我不是看坏鬼在外面混得风生水起,也可以为家里减轻一些负担么?”
孙志恒嘟囔着说道。
“嘭!”
陈煊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桌上得酒菜砰砰乱跳。
“家里是短了你吃还是短了你喝?用得着你来减轻负担?你不出什么事家里已经烧高香,以后不准再去干那些烂事,不然仔细你的皮!”
孙志恒见陈煊发火了,也不敢回嘴了,头埋得更低,相对于杜月笙,孙志恒才更像一个十六七岁得孩子,可以想象,如果没有杜月笙明里暗里得照应,孙志恒怕是早横尸街头了,身手好?再好你能快过枪?
“多谢你了,阿生!”
陈煊端起酒杯跟杜月笙碰了一下。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杜月笙也知道陈煊在说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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