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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是有的。”年轻人斯哈斯哈地喘着气,肩部的疼痛让他脸上的表情始终难以控制,“三个月后,江淮毓秀阁会在崇州更新千金榜,只要你能闯过江淮毓秀阁的九重关,面见阁主,他们自然会尊你为上,将你从千金榜的上抹去。”
“这会儿怎么愿意说这么多。”薛玄凌问。
年轻人自嘲地笑了笑,抬头看着薛玄凌,一本正经地说道:“我叫听风,出身西南保寨,为了出名才来到长安。杀你是为了名,不是为了钱,倘若你本事很大,我跟着你,比杀了你要更能出名。”
薛玄凌睨着他那破了个洞的靴子,又扫了一眼他身上明显不合身的夜行人,嘲弄地反问:“不为了钱?那你这看上去怎么如此拮据?再说了,你刚才想要杀我,如今没杀,可不是因为你心软,而是因为你本事不够。”
几句话噎得听风挪开了目光,并把破洞的靴子往椅子腿后藏了藏。
“还有,你怎么知道我本事很大?”薛玄凌将掌心的瓷瓶抛起又握住,握住又抛弃,“你刚才是想要杀了我的,我怎么可能留你在身边?谁知道你什么时候会突然再次向我举刀?”
啪。
玉瓷瓶重回掌心。
听风垂下头,沉默了许久之后,才犹犹豫豫地说:“你留我,我当然不会再杀你,而且你的身手比我好,我没有可能杀得了你。”
“换个理由,这个不太充分。”
啪。
抓握玉瓷瓶的声音像是一把锤子,一下又一下地敲在听风的肩上,让他两处淌血的上口更痛了。
“你……你很果决、聪明,你要是留我在身边,起码从现在开始,到三个月之后,不会再有人来刺杀你,你也能喘口气。”听风咬咬牙,还是说了。
薛玄凌挑眉看他,问:“此话从何说起?”
“想要提人头拿钱的,就需要花一两银子去从江淮毓秀阁领一块令牌,持令牌杀了人,才有钱拿。”听风咽了口唾沫,声音嘶哑,“持有令牌的人十五天内没有在江淮毓秀阁的分舵露面,视为失败,自然有下一个买了令牌的人出来接续任务。”
也就是说,如果薛玄凌现在杀了听风,那么十五天后,就会有另一个人过来刺杀她。
杀得了这个,难保能杀下一个。
“千雪苑那次,我放了他们,他们回去分舵复命,所以才有你上回夜探书阁,是吧?”薛玄凌将堵着玉瓷瓶的红绸布给扯开。
听风的眼瞳微微瑟缩了一下,点头,问:“你怎么知道那次是我?”
四周没有他意想中的甜腻香味飘开,相反,自玉瓷瓶里传出来的,是淡淡的药味,闻着像是当归。
不是蜂蜜,是金疮药。
闯荡江湖已久的听风自然是立刻就明白薛玄凌刚才那话是骗人的。
可他也只是眨了眨眼。
“蒙面不蒙眼睛,我看人一直很准,露双眼睛就已经足够我认出你了。”薛玄凌抬手将金疮药洒在听风的肩膀上,“而且,那日你掷出来的暗器,与你今日所持的短刃有一模一样的莲花烙,不难判断。”
为了出名,自然就会把自己的武器物什都打上烙印,好让自己的记号扬名。
“嘿嘿——”听风傻笑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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