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邦乱弹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仔花爷钱不心疼,重启三十岁人生,肖邦乱弹琴,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然后就一阵风一般跑了。

他让她这番神操作给弄愣了,稍一迟疑,屋里早没了小丫头的踪影。

这还真是个小孩子,想要什么就等不到天亮。他倒要看看,她几时能回来?

手里有了钱,还开了他的车,她还不得在外面疯够了,把钱都花出来?肯定把家里等着她做饭吃的他给忘到九霄云外去。

他还真猜错了。

一个小时之后,不到七点,她就提了大大小小的包包,怀里还抱着一个大毛毛熊,回来了。

他又让她给整不会了。

「不是去买睡衣吗,怎么弄回这么一堆来?」他坐在沙发上,皱着眉头问她。

「这个大毛熊,我相中好久好久了,一直没舍得买,搂着睡觉,可舒服了。」她边往沙发上放东西边说,高兴的跟个孩子似的。

「那这鞋子呢,是怎么回事?」….

「我也老早就想要这个毛毛鞋啊,穿上可暖和了。你家不是地暖,地板很凉的。还有啊,我那双靴子,已经很旧了,我就买了一双,临水商厦的,真货。」

沙发上被她摞了一大堆东西,远不止她说的这几样。

「还有呢?」他问。

「你的睡衣也也很旧了啊,有的地方都发白了,我也给你买了一件。这个大的毛毛鞋是你的,还有这个羊绒帽子,我也是买了一对儿。马上就要停暖气了,到时候屋里会冷的。」

……

这些年和程晓在一起,程晓从来都没想到过,主动替他买东西。

尼玛,这还真是仔花爷钱不心疼了。

不管怎么说,小丫头心里还是有他的,知道为自己买东西的同时,也想着他,这让他心里暖暖的。

程晓不是心里没有他,而是他在她眼里,过于强大了,几乎无所不能,完不用她去为他操心。

他看看她买的东西,两个人一起穿上的话,妥妥的就是家庭情侣装。这要是让程晓回来碰上,跳进黄河他都洗不清了。

得趁着程晓回来之前,赶紧把这她给打发走,要不然非乱套不可。

「停了暖气,不会开空调啊,傻啊你?」

「也是哈?」她果真就傻傻地笑了,「你是大款,不缺那点电钱

的,我怎么没想到?我去退了去!」

「不用了。」他冷着脸说,「如果停了暖气,又同时停了电,说不定就用上你这一堆乱七八糟了。」

她就又冲着他他傻笑。

「赶紧做饭去吧。」他不耐烦说。

他等着她回来做饭,就是不想让她知道自己会做饭。

要不然,小丫头知道了他会做饭,再偷起懒来,有人伺候的日子就到头了。

听到要做饭,她放下手里的东西,又跑下楼了。

过一会儿,她就提着一个大塑料袋回来了,站在门口,提着塑料袋的手向他伸了伸说:「我买了晚饭,不用做了。」

嘿,感情只要有钱,这小丫头也会偷懒。

很快,她就把餐桌摆好了,那句「开饭咯」就又响起来。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餐桌跟前。

醋熘肉片,三鲜汤,外加一碟牛肉片,两碗米饭,还挺丰盛。

「我从临水商厦后面那个小巷子里买的,那家饭馆的饭又便宜又好吃,我经常过去吃。买了我就赶紧往回跑,用了不到十分钟,饭都是热的。」

她坐在饭桌前,絮絮叨叨地跟他说着。

菜的味道不错,他吃一口就知道是哪家饭馆了。

在临水当副总的那个年代,他也经常去商厦后面那条巷子里吃饭。

饭馆面积不大,却天天高朋满座。

夏天的时候,到了晚上,店家就把小饭桌摆到巷子里来,许多人三五成群,坐在巷子里他家摆出来的小桌上,吃着他家做的菜,喝啤酒聊天,消磨晚上的时光。

认识程晓之后,他就很少去那个地方了。

想不到,小丫头买回来的菜,悠忽间勾起了他往世的记忆。

「他家的番茄炖草鱼最好吃了。」他就咕哝一句。

「你知道那家饭馆?」她吃惊地睁大了眼睛,看着他。

她无法想象,这么大的老板,竟然会和她一样,也去那种地方吃饭。

「这有什么新鲜的?夏天的时候,我也经常去那里喝啤酒。」他澹澹地说。

只是,他说的事情,已经是隔世。

这种小巷子和小酒馆,最适合的,就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或者,是小夫妻,热恋中的小情侣,一起去享受那种混迹江湖的乐趣。

现在的他,已经没有普通工薪阶层的朋友。以他的身份,去那种地方,也不合适。

这一生,他唯一去了那里一次,是大冬天的,半夜里带着梦希尔去的。

也只能在大冬天的里半夜去。

要不然,金发碧眼的梦希尔,反倒会成为一道奇异风景,非让小巷子乱了套不可。

不知有多少回,周大林都曾经梦想着,可以用自行车驮着程晓,浪迹于小巷子,小酒馆,混迹于人声嘈杂。

那样的生活,对他来说,温馨又浪漫。

可是,他不能强程晓所难。.

肖邦乱弹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都市小说小说相关阅读More+

鬼魅行

梅花一点醉

父爱如山大道君

红标瑰夏

凡徒

曳光

全星际都是我的手下败将

温迟迟

重回年代:团宠福妻她超凶哒

南飞一客

帝国王座

雨夜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