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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哪点好?
顶风尿三丈,这一点是无数中年油腻男顺风尿湿鞋时最为羡慕的一点,但年轻人又不懂得收敛,缺乏自制力,是以又有少年不知精珍贵,老来望那啥空流泪的典故。
这其实很好理解。
一部分人在年轻时候遇见了对的人,但却没有相应的条件,只能错过,于是依靠五指姑娘,可缺乏自制力,所以等上了年纪事业有成,遇见各种“对”的女孩时,发现身体被掏空,只能望洋兴叹。
嗯,男人不论在哪个年龄段,想遇见“对”的女子,都是十八岁的妙龄女子。
简而言之一句话,男人身体精力最为旺盛的时段,是十八岁到二十三岁之间,十九岁达到巅峰,和女人孑然相反。
所以曾经有个社会学家提出这个言论:小男人和大女人结婚,彼此都能满足,等大女人死后,小男人变成了老男人,正好继承大女人的家产,可以娶小女人,等老男人死了,小女人变成大女人,又继承老男人的家产,嫁给小男人……
社会资源和人作为动物本能之间,最完美的匹配。
不得不说,有道理。
黄昏就缺乏自制力。
也不怪他。
身边躺着大明第一人儿,又置身可以三妻四妾的封建时代,身体又有着磅礴精力,那颗心怎么可能不骚动。
于是辗转难眠。
徐妙锦在床一畔看着夫君翻来覆去,好笑又好气,内心深处因为年龄差距的愧疚感于是浓郁起来,故作大方,一脚将黄昏踹下床,“去找绯春吧。”
黄昏爬起来,撑起半边身体匍匐在妻子身上,像一条游鱼,做出在水里游动的动作,坏笑着说道:“不好吧?”
徐妙锦没好气的道:“不去算了。”
黄昏立即怂了,弱弱的道:“那我去了?”
“嗯。”
“真去了?”
“嗯。”
“当真去了,你不生气?”
“去去去,赶紧去!”
黄昏起身,怏怏了一阵,弱弱的道:“但我要是去了,绯春怕是要把我踹出来。”
绯春貌似没接受自己。
徐妙锦翻了个白眼,乐道:“那就看你这个姑爷的本事了。”
姑爷搞不定陪嫁丫鬟?
也是奇葩。
有妻子支持,黄昏胆气顿壮,一甩长发,拿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气势,自笑道:“若是这一去不还?那就一去不还,若是这一去天上人间,那便叱咤她个飘飘欲仙……”
徐妙锦无语,“死相!”
吱呀一声。
黄昏乐推开门呵呵出了主房。
徐妙锦侧卧在床上,看着夫君出门,虽然早知道这天会来,心里还是酸酸的,旋即又想到,人生哪有万般如意。
夫君这样的人,迟早会有这一天的。
现在还只是绯春。
也许将来某一天,夫君功高了,朱棣就会赐婚之类的,那时候自己也只能忍着。
黄昏敲响绯春的门。
传来绯春慵懒的声音,“小姐,有事?”
这么晚了,能来敲她门的除了小姐,没有其他人。
姑爷?
他敢!
打断他腿,第三根腿!
黄昏咳嗽一声,“绯春,是我。”
绯春那双已经有些迷糊的双眼倏然就清醒了,睁得极圆,心里有一万只小鹿在蹦跳,因为天气炎热,脱了抹胸换肚兜后还是觉得热,索性光溜溜了,反正这是主院,没人来。
此刻正侧卧在床慵懒的扇着小蒲扇。
唰的一下坐了起来。
“姑爷?”
“嗯,是我。”
一瞬间,绯春的心里天崩地裂,作为小姐的陪嫁丫鬟,这么多年都在一起,哪能不知道这几天小姐的身体状况。
小姐不能喂姑爷,他就要来吃我?
绯春心里抵触的很。
没好气的道:“睡着了。”
黄昏站在门外,尴尬万分,“锦姐姐让我来的。”
绯春又坐了起来,旋即又倒下,“我听不见,睡着了。”
黄昏:“……”
得,咱这陪嫁丫鬟毫无觉悟。
放弃吧。
强扭的瓜不甜……等等。
女人心海底针。
也许绯春是欲拒还羞呢,黄花闺女嘛,也是要面子的。
干脆霸王硬上弓。
于是笑道:“绯春,是小姐找你有事。”
绯春哦了一句,“明日再说。”
黄昏:“……”
咳嗽一声,“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解,要不你开门,我们在月下好好谈一下,化干戈为玉帛,还可以聊聊人生聊聊理想。”
那什么虫上脑了,黄昏有了执念。
绯春切了一句,“我睡了。”
旋即不管黄昏在外面说什么,绯春都不发一言,只是有一下没一下的扇着蒲扇,望着门栓,暗暗担心姑爷会不会破门而入。
想了想觉得不安全,索性起来穿好衣衫重新睡下。
被姑爷闯进来,不穿衣服的话很容易被他吃干抹净——关键自己还没处说理,这本来就是陪嫁丫鬟该做的事。
但穿了衣服就不一样。
据资料考据,如果女方铁了心不愿意,男方不动用暴力手段打得女方失去抵抗力的话,是不可能霸王硬上弓的:没有让小男人进去的操作空间。
黄昏嘴说干了也没见绯春吱声,知道自己想多了。
只得怏怏离去。
房间里,绯春听着远去的脚步声,忽然噗嗤一声笑了。
在这一瞬间,忽然觉得姑爷有点可爱。
旋即用薄被捂着脸。
有些娇羞。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对姑爷好像没那么反感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时候会莫名其妙想到给姑爷暖床的那一天的情景。
绯春心知肚明。
她不厌恶姑爷了,甚至有点喜欢。
而且她也清楚,她对姑爷的厌恶,来的不明不白,很大一部分,其实是在怨恨姑爷抢走了小姐,这是一种自私的姐妹情谊。
所以……始终有一天是要给你暖床的呀姑爷。
但不是今天。
因为……你是纯粹的出于肉欲来找我呢。
……
……
黄昏在绯春那吃了闭门羹,回首望了一眼自己的房子,也不知道锦姐姐睡着了没有,此刻回去,貌似有点丢脸。
当姑爷的,连个陪嫁丫鬟都征服不了,将男人的面子置于何处?
说到底还是自己心软。
如果换做其他男人,绯春敢这样抗拒,分分钟没卖入青楼,哪容得了她如此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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