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ke君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四十三章 财神的据点,从倚天开始的横推,Jake君,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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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大家都已经知道,关玉门加入之后,不论是谁想要管财神组织的事情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财神财神!已经那么有财力了。在加上一个关玉门,又有几个组织胆敢打财神的注意!
然而凡事都有例外,万君武就是这个例外!
有的时候,别人不敢做的事情,他敢做!别人敢做的事情,他却不敢做!
谁也摸不清他的性子,就连他老爸都评价过他‘你的脑子有得时候真的和正常人想的不一样’。
——
柳轻侯的确一点儿也不着急,轿子走得极慢,他也不着急。
他有的是时间,他知道他的对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等着他。
更重要的是,对于这一战,他有把握,在四月十五日的子夜的时候,让薛涤缨必将死在他的剑下。
他那柄无论谁只要碰上都难免要多看一眼的剑,而且只要看过一眼就永难忘记的剑。
这一点,也和他的人一样。
这柄剑的确是完全与众不同的,从剑锷剑柄到剑身,从长度到重量,每一点都打破了前人铸剑的所有规格。
四尺九寸七分长的剑,重三十三斤三两三钱,以白金为剑锷,黄金为剑匣;上面所镶的珠玉,价值在十五万两以上,华丽辉煌,无与伦比,剑未出匣,就已经足够慑人心魄。
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施展开一柄这么重的剑?这个人要有多么大的臂力和腕力?
柳轻侯这个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近年来,每当三四月间,春暖花开时,柳轻侯都会找一位成名的剑客,来试一试他的剑。
“严寒酷热,宜静不宜动。”
望着面前的日历柳轻侯开口说道:“只有风和日丽的日子,才是杀人的好天气。”
陌上花发,金剑出匣,曾经纵横一时的名剑客,流出来的血也和常人一样,很快地就干了。
他的声名却已被染红。
可是见过他的人并不多,见到他拔剑的人更少。
“拔剑杀人,虽然只不过在一刹那间,但却是件非常严肃的事。”他说:“那绝不是为了给别人看的。”
他这个人当然也不是给别人看的,幸好他毕竟总有让人看见的时候。
八个宽肩窄腰的壮汉脚步渐缓,那顶红呢大轿终于慢慢的停了下来,停在内外部已粉刷装潢一新的尚宾客栈大门前。二十四名早巳在此候驾的少年雁翅般分列在道旁,道上早已铺上红毡。
捧剑的波斯奴身高九尺,紧随轿后,穿鲜红宽脚裤、金黄象鼻靴,一身铁打般的肌肉上一颗颗汗珠子比珍珠还亮,左耳垂上倒挂着的一枚碗大金铃,在春风中不停的“叮叮叮”响。
轿中人终于走了出来。
铃声清越,又有风吹过,这个人仿佛也被风吹动了。
“他就是柳轻侯?”
“是的。”
“他这么样一个人,竟能施展那柄重达三十三斤的黄金巨剑,将那些纵横江湖的高手刺杀于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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