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血凌伤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十四章 耿耿于怀,布衣小书生,残血凌伤,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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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娘,你们不知道,书院考校第一关竟然是背诵。我看着前面许多人背得磕磕跘跘,吞吞吐吐,孩儿我一看这情景,内心不由得慌乱了起来。”当讲起书院第一关考校的时,胖子心有余悸。
“儿啊,那然后呢,你是怎么应对的?”一听到自己儿子紧张,身为母亲的她,自然也跟着紧张起来。
“娘你别急。”见到自己娘亲忍不住追问,胖子卖起了关子。
男人见到自家儿子这样,心想他家儿子参加了一场书院考核,倒是变了个样。
连说话也不在像往常那样毛毛躁躁,直来直去,反倒是学会吊人胃口。
只见胖子嘿嘿一笑,“直到我见到那瘦黑的小孩面对夫子的考校从容自若,应对自如,我我就跟着学。然后,哎!我发现自己不觉得紧张了,夫子的第一关考校就莫名其妙过去了。”
原本男人看到胖子故作高深,模仿大人那一套觉得甚是有趣。
现如今一听,确实有理,倒是那孩子帮了他一把,若不然指不定又要哭丧着脸跑回家来了。
心想那孩子被他儿子羞辱在前,却又无意中帮了他儿子,算是以德报怨了。
他得从旁侧敲,莫要让儿子再去欺负人家。
只不过凭他儿子的品性,他倒是不敢摆明了说,得徐徐图之。
不过男人不知道的是,凌云又怎么会是个吃亏的人儿。
自身秉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人若犯我,我就把他们全都记本子上,将来有机会再同他们秋后算账。
小样儿,跟我斗,你们还嫩了点儿!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有仇不报非君子,这就是凌云最真实的想法。
不过在没有绝对实力之前,他可不敢轻举妄动,如若不然那日触怒到某些个大佬,动一动手指头就让他灰飞烟灭,得不偿失。
猥琐发育,才是重中之重。
“还有还有,第二关夫子直接让我们换了个房间,我见同他分在一个房间,我就上去找他,想感谢他,谁知他却是不接受。”
胖子撇了撇嘴,“娘,我还以为是他不喜欢我咧!”
“为何会觉得他不喜欢你咧!”女人轻声细语。
“因为一开始我说他穿破烂”意识到说漏了嘴,胖子连忙用手将嘴捂住。
使劲的摇头,仿佛在纠正方才秃噜说错的话。
两人若有所思,笑吟吟的看着他。
男人耐人寻味道,“这么说,儿子,你把人家当众羞辱了?”
胖子自是用双手捂着眼睛摇头晃脑,连连表示没有。
直到摇累了,停下来一点点摊开手指,露出那双显得娇小的眼睛,委屈巴巴道,“娘,你要信我,我真没有,我就是觉得他穿着与众不同,就上前攀谈几句。”
胖子声音异常小。
“娘知道,娘知道,娘的宝贝儿子怎么会羞辱人家呢。”女人连忙安慰,抚摸着胖子的头,这才将他安抚下来。
“也不是,就只说了几句,但娘儿,我后面都没有再说了,再说了我也不知道他为啥穿这么破旧,上去问他他也不理我,我才说了几句。”
胖子小手指对着小手指,声若蚊蝇的解释,生怕父母误会他仗势欺人。
知子莫若父,父母两人又怎么会不知道他的小心思,不过他们又怎么会责怪自己心肝宝贝。
哪怕自家儿子将人给打了,他们也无所谓,打不了花点儿钱,草草了事。
再者说,凭借他们家在灵山县的实力,能让他们低声下气,上门道歉的至今还未出现。
两人本就老来得子,对他自是百般宠爱,以至于他们的儿子自小娇生惯养。
面对父母的百依百顺,胖子自然是嚣张跋扈,平常看谁不顺眼就打谁、欺负谁,打完赔钱了事。
以至于在灵山县,隐隐有周家败家子的名声穿出。
按男人的意思,就算他儿子再败家那也没事,他有足够的财富任由他败家。
胖子他爹名叫周大富,是灵山县数一数二的富商。
据说家财万贯,在县里跺上一跺脚趾头,灵山县也要震上两震。
哪怕是县太爷见到他,也要给三分薄面。
他娘叫刘艳霞,是他爹的患难夫妻。
两人结婚时,周大富还只是一个在小饭馆帮忙的店小二,而他娘却是饭馆老板的女儿。
周大富原名不叫周大富,本就是一个苦命人,只知道自己姓周,父母早亡,他只好来到县里找份工作养活自己。
随后学着读书人那一套,给自己取名周大。
老板见他勤劳,平常工作任劳任怨,坚信此人日后必定能大富大贵,因而把女儿嫁与他。
周大富听到这消息自然是受宠若惊,连忙推辞,据理以争说自己只是一个下人,配不上小姐这般天仙。
但好巧不巧,不单纯只是老板看中了他,就连刘艳霞也对他有好感。
见他整日勤勤恳恳,为人老实靠谱,自然也相中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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