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血凌伤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五十四章 二娃亲事,布衣小书生,残血凌伤,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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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近的路程,没必要一个大男人送他回家,不然说出去总感觉自己弱不禁风似的。
走在路上,凌云感觉自己肚皮快要撑开了。
忽然感受到了,一阵暖意什么直冲脑海而来。
凌云当即撒腿就跑,回到凌家,二话不说,直奔茅厕。
尿意解除,凌云神清气爽的大呼一口气,抖了抖身体,这才慢悠悠出茅厕。
颇有仰身长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之意!
凌云刚刚进门跑到飞快,凌家人不知发生了什么。
一看他径直奔向厕所,以为是闹肚子了,也就将悬着的心松了下来。
看到凌云从厕所出来,梁氏上前询问道,“乖孙,用过饭了吗?”
凌云点点头道,“奶奶,孙儿在舅舅家吃过了。”
“哦!那就好。”
梁氏一听他吃过了,也就没在说什么。忽然想起了什么,接着道,“要不要在吃点?奶奶还给你留了鸡汤。”
“不用了,不用了,孙儿在舅舅家吃的很撑。”
凌云忙摆手,逃跑似的跑回房间,留下茫然无措的梁氏愣在原地。
入夜,凌云找到杨氏,跟她提及二娃婚事一事,表示可以让她打探打探,哪里有合适的人家。
杨氏目瞪口呆,看着凌云道,“儿啊!你是说,可以为二娃寻亲事了?”
“嗯!”
杨氏连连点头道,“好!云儿,娘明天就去找王婆,她端着那口子,可是个犀利人,二娃的婚事找她,一准没错。”
杨氏听到凌云终于肯松口,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当即保证明天就给二娃安排。
这些年,她等到望眼欲穿,不停的旁敲侧击,就是想试探凌云的意思,可是凌云就是不为所动。
虽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在凌家,没人敢违背凌云的意思。
其实在凌云,考过院试那年开始,就不停有人陆续登门求亲,到了县城更甚。
有一次杨氏跟梁氏商量好,给二娃安排了一门亲事,等对方上门的时候,却被凌云轰出门外。
并放出话来,说他凌云的姊妹,不到十八不嫁人。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
凌家万万没想到,凌云对于自己姊妹的意见这么大。
作为主导人的杨氏更是大惊失色,生怕自己没经过凌云的同意,就擅自主张给二娃介绍婚事。
生怕引起他的不满,从而埋怨自己。
凌家人见凌云从来没有过问过二娃的婚事,还以为他不在乎,所以就没有同他说。
到头来,杨氏没想到凌云这么在意,一早就规划好了。
只是这女人一旦到了十八岁,就算头顶上,顶着个秀才公姐姐的名头,怕也不好说亲事。
哪怕是有人要,想来也不是好的人家。
毕竟十八岁在古代,当得上老女人这一说了。
因为古代秉承的是早婚原则,一般说来,女子十二岁就要结婚生子。
所以古代通常会在女子十四五岁时,为其安排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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