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起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67章 弓钻取火、接敌,原始迷踪,青云起,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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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奇两人的行进速度很快,尤其是在天空有小金警戒,地面有小可爱和小黑守护的情况下,第一天就走了奔之前一天半时间所走的路程。

奔是丁奇收的第一个小弟,也救了他几次,对他观感不错。除了某些时候奔有些迷糊之外,其他时间他还是相当机敏。本身身体素质不错,能有奔这个名字,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不过他的身体条件和丁奇比起来却是差得很远,就像一个普通人和闪电博尔特之间的差距。

因此丁奇想着重对他进行锻炼,故在行进过程中故意加快速度,让他以比平时快两成的速度朝前跑,掉队就挨训。不是将他扔到池塘里,就是扔进蚂蚁窝,甚至拴两只毒蛛在他身体后面,只有不停地跑毒蛛才不会咬到他,可只要他停下来,毒蛛就会瞬间扑到他身体上咬一口,让他痛不欲生。

这一天下来奔已经感受不到自己的双脚存在,硬是挪着到达宿营地。

刚进入丁奇指守的宿营地时,奔就扑倒在地,趴在那里呼哧呼哧直喘气。可还没等他多喘两口气呢,丁奇就一脚踹到他屁股上。

“去,捡木柴生火烤肉!”

对于说一不二的丁奇,奔已经领教过他的恐怖。如果不照着他说的来做,那么今天晚上极有可能会和一条刚才碰到的蟒蛇做伴,这可是他亲身体会过的。

今天中午路过一条三十几米宽的池塘时,又饿又累的奔稍微反应慢了一点,想墨迹一会得到更多的休息机会,却冷不丁地被丁奇拦腰抱起给扔进塘里。不过这倒不是重要的,如果仅仅是这样他还可以利用水的浮力稍稍休息一下。

可是这条池塘里长满了一长的蚂蟥,那密密麻麻的样子都让人感觉特别恐怖,更别说爬到身上了。他刚才可是看到一头不小心掉进河里的羚羊被一拥而上的蚂蟥吸成了肉干,身上还布满了小拇指粗细的窟窿,最后彻底被河水吞噬。

看着周围的大蚂蝗摇摆着肥胖的身体游向自己,奔整个头皮都炸了起来,疯狂地半游半跑起来,将身体里每一分力气都集中在自己的四肢上。刚才还酸软无力的双腿迸发出惊人的力量,手脚并用,竟然达到丁奇躲避那条大黑鱼的速度,冲出池塘,而他身上居然奇迹般地没有一条蚂蝗。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生死之间也有伟力生!

生死之间爆发出来的力量,深度挖掘出奔自身的极限力量,让他在看似不可能的情况下完成目标。

而这是丁奇在深刻认识奔身体极限基础之上做到的,如若不然,就有可能将奔玩废了。

奔再不愿意也赶紧撑起身体,去周围捡拾一起枯树枝回来。可就在他拿出两根木棍,用石刀将其中一根削平准备钻木取火的时候,丁奇也提着两只兔子和一锅清水回来,而奔跑了一天的小可爱它们三个则早在一边撕食丁奇在半路上猎到的三只野鸡。

看到吃的,奔也兴奋起来,准备搓动木棍,赶紧将火生起来,可丁奇却阻止他,问他一个问题。

“奔,你每次生火,大概

需要多久?”

奔看了看手中的木棍,有些摸不准地说道:

“大概需要两顿饭的时间吧!”

丁奇点点头,回想那食人部落的人在森林里钻木取火花费的时间,对奔能在两顿饭也就是一个小时的时间里生着火表示赞赏。不过他决定给奔施加一些压力:

“那你还能将这个生火的时间再减少一半吗?”

奔摇了摇头,表示做不到。

“那好,我们来打个赌,咱们俩一起来生火,看谁先在一顿饭的时间里生着火,那么输的人今天晚上没有饭吃,可以吗?”

尽管觉得丁奇是一个神人,总是能够做出不可思议的事情。但自认生火时间已经在原来鹿部落里数一数二的奔却不认为丁奇会超过自己,故很爽快地点头同意了,甚至希望能看到丁奇输了不能吃肉的吃瘪样子,想想都让人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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