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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树人离去后,当晚自然另有公务要操心。
按沈树人的计划,他过两日就得护送潞王福王等一行南下,先由信阳道过桐柏山,经随黄到武昌。
然后在武昌安排长江里的大船,一路护送诸王顺流而下至安庆,再转入濡须水至合肥安置——
从信阳其实也可以往北走淮河,经寿县由淝水至合肥,路程比走长江还近二百多里,等于是省掉了翻越两次桐柏山、英霍山的路程。
但明朝禁止藩王无故入三都,寿县在凤阳府,属于中都地界,没有朝廷明旨的情况下,还是绕开凤阳,不容易授人把柄。相比之下在长江上多坐几百里船倒是不算什么了。
至于沈树人自己,他是不会去合肥的,所以亲自护送只到武昌为止。
抵达武昌后,他可能会稍微抽出几天时间,打理一下湖广内政,验收视察一下这大半年来,后方的各种民政、财政建设情况,以及军工和军备。
料理这些事情的同时,顺便还能在武昌等待朝廷的旨意,一旦崇祯下令让他救援四川,或者有别的要求,他也可以立刻响应。
甚至主力部队可以提前离开武昌西进部署,所需的军粮也可以提前先往夷陵一带集结。
……
话分两头。
沈树人忙活后续行程安排的同时,当晚晚膳时分,临时的潞王府内,朱常淓和朱毓婵又其乐融融,团坐一席,共进晚膳。
与中午不同的是,晚上这顿的席面上,还多了几个其他女眷,有朱常淓的侧妃、朱毓婵的生母孙氏,还有其他几个被朱常淓宠幸过,但没有侧妃名分的侍妾。
朱常淓的正妃吴氏没有留下成年子女,早年只是生了一个早产夭折的孩子,后来就郁郁寡欢,第二次再怀时难产死了。
孙氏原本也地位不高,是因为给朱常淓生下了唯一存活的女儿,才母以女贵,抬升了地位。
其他几个侍妾都无后,朱常淓自然也懒得抬。吃饭的时候,那些没有妃号的侍妾,都只能先站着伺候,帮忙布菜打理,打理得差不多了,朱常淓或者孙氏让她们坐,她们才能坐下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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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朱常淓已经三十四五岁,比二十来岁时稍有减退,又礼佛日勤,自然侍妾们恃宠而骄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了。
晚膳的菜并不比午膳好多少,朱常淓自己还是如中午一般,只吃素。旁边几个年轻侍妾倒也馋肉,但是王爷只吃素,她们为了邀宠也只能忍着,尽量假装自己的生活习惯爱好跟王爷一样。
孙氏看了这一切,也叹了口气,她也不是富贵出身,并没有太多嫉妒,便劝道:“王爷,这些日子颠沛流离,也是辛苦了,正该多补补,就算礼佛,吃几块肉也好,酒肉穿肠过,佛祖留心中么。”
朱常淓有些厌恶:“说什么呢!孤不过是旅途颠簸,水土不服,吃不下肉。”
孙氏被抢白,不知如何说好,也只能闭口不言。
但朱毓婵却比母亲更了解父亲,主要她一个少女,平时在府中偷偷摸摸躲躲藏藏,也没人管她,她总是能偷听到父母更多私房话语。
于是朱毓婵开口劝道:“父王,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其实没什么好担心的,这次沈抚台、黄总兵救我们突围,本来就是顺手为之,又不是为了我们才打的仗。
下午我问过沈大哥了,让他讲了不少陈县大战的故事,他确实是为了河南百姓少受苦,尽快把闯贼打跑,才这么设计的。并没有为了救我们而多死人。”
这句话,才算是击中了朱常淓最近几天的心病,他脸色也不白了,嘴唇也不哆嗦念叨了,只是诧异地看着女儿:
“你一个小姑娘家,怎么还知道这些?你问沈抚台就答了?你能听懂?不会是蒙孤的吧。”
朱毓婵便洋洋得意地把下午问来的东西现学现卖了一下,演技比沈树人自己还夸张几分,很快把众人逗笑了,但也没人觉得不妥。
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说话稍微逗一点夸张一点,大家只会觉得是童趣跳脱。
朱常淓老脸一红,还盘问她如何知道自己心病,朱毓婵便把自己偷听父王念佛的事儿说了,朱常淓这才释然。
不过,言者无心,听者有意。父女之间的交谈,本是为了给朱常淓去心病,让他知道救他们并没有多死多少官兵。
但旁边的孙氏等人,听到的侧重点就不是那些无聊的军务了,孙氏几乎是一听女儿提到“沈大哥”这三个字时,耳朵就竖了起来。
等丈夫和女儿说完正事后,孙氏一整晚都收不住八卦之心。晚膳吃完撤下后,她就把丈夫拉到一边,反复问起白天的外事,尤其是女儿怎么就见到了外面的男人。
朱常淓被妃子缠不过,也只好把前因后果说了。
孙氏本是眼高于顶的人,总觉得自己生出了王爷的女儿,那将来得嫁给多么顶级的名门才俊才划算。
但听丈夫说明白沈树人的才干官位功劳后,还说了沈树人未婚,她立刻对男方的硬件条件完全不再质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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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这种程度了,还是王府的救命恩人,简直太合适了。
“那沈抚台居然才二十二岁?那也就比婵儿大了七岁,老是稍微老了点,不过二十二就做到抚台了,这怕是全天下都找不出第二个了吧。这小沈长得怎么样?俊不俊朗?”
朱常淓被缠得烦了:“还行吧,高大挺拔壮实得很,人也白得很。”
孙氏脑补了一下,眼珠子一转,立刻缠着丈夫:“王爷,既然对方那么能耐还长得好,那你想办法暗示、让沈家来咱府上提亲才是啊。
婵儿也十五岁了,再酝酿一年半载,也可以嫁人了。而且别管是因为什么理由,他今日也算撞见婵儿了,王府的郡主岂是随便能让外面的男人看的?
从小除了你之外,就只有宦官看到过婵儿的脸,外面的男人见都见不到。他既然也看到了婵儿,就该敢作敢当!”
在明末的封建礼教下,一个闺中少女被外面的男人看见了,就逼对方娶她,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理由虽然奇葩了点,倒也说得过去。
朱常淓却是一阵无语,虽然他也不是很反感这个安排,甚至他自己也动过这个念头。但他比孙氏更懂朝廷法度,于是焦躁地说:
“这沈树人早就被不知多少督抚人家的女儿盯上了,孤今日跟他交谈,话里话外都听得出来!他这是怕被陛下猜忌他结档营私,才一直拖延至今,否则哪里轮得到咱家?
我们也算是皇亲国戚了,这种事情,不得陛下旨意特许,如何能造次?还是这种多难之秋,不知要被多少人嚼舌头呢!”
孙氏却不依,她就这一个女儿,于是不屈不挠地说:“那王爷就给陛下上奏嘛,请陛下赐婚,王爷向来淡泊名利,陛下也是知道的。
哪有叔叔要嫁堂妹,做侄儿的推三阻四的道理?如果是福王有女儿要嫁,陛下说不定还疑心一下,咱家有什么好疑心的?
实在不行,你就在奏书里写明白,就说那位沈抚台是咱家的救命恩人,兵荒马乱中,婵儿不慎走散被他看见了,也被他护送。婵儿要报答他救命之恩,而且要全名节,才顺水推舟,这不就成了?陛下要是连这都阻止,岂不是毁自个儿妹子的名节?”
朱常淓被缠得不行,但听妻子这番话也不无道理,果然已婚女人在家长里短找相亲借口方面的才能,远不是男人和小姑娘能比的。
孙氏一番略显三八的拉扯,让招架不住的朱常淓,只好立刻写了一封给皇侄的奏请。
写完之后,他拿着信还有些不舍:“罢了,这事儿就听你一次,要是陛下拒绝赐婚,那这事儿你也就别提了——会不会快了点?婵儿今天才第一次见到那沈树人。”
孙氏娇嗔:“快什么快!天底下九成的人都还盲婚哑嫁呢,洞房前一眼都没见过的大有人在。婵儿至少能跟那沈抚台聊得热络,好歹不讨厌他,这就算是有福了。听你说那沈树人的条件,手慢就抢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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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淓叹了口气,又说出了内心最后的一点不甘:“咱这种人家,哪里还需要嫁女儿图男方荣华富贵?只要对婵儿好,什么都够了。
咱原本还想找个赘婿呢,我们又无子,将来总要让婵儿的孩子过继姓朱,最好赘婿自个儿都能改姓朱。
如今你非要找这种同样高门大户的,虽说他父亲沈尚书有几个儿子,其他几个年纪尚幼,但估计是绝对不肯让沈抚台改姓朱的,能让他和婵儿将来生的孩子姓朱,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孙氏被丈夫提醒,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她一不做二不休,怂恿道:“这事儿可以再议嘛,现在八字还没一撇呢,不管怎么着先想办法让陛下赐婚。
等赐婚了之后,有机会再提条件呗,咱大明国姓,赐外人姓朱,那是光宗耀祖的事儿,自古多少功臣被皇帝赐国姓?李克用李存勖被大堂皇帝赐姓李的时候,也没见他们觉得丢人啊。
大不了,就说这个朱是陛下因功赐的国姓,别说是当赘婿才赐国姓,不就保住了沈家面子了?要是还觉得委屈,趁着这次如此军功,肯定要给他升官晋爵,多给点爵位,面子里子都有了。”
——
ps:听说限免期间其实最新章节不限免……那今天就一个六千多字大章吧。
其实与平时两更是一样的,只是懒得拆了。这一章六千五百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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