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拂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十四章 我是要当超级英雄的人!(求收藏~求推荐~),全能少女UP主,清风拂烟,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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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他丁建团终于找到了再次进入这个小区的机会了!

今天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群狗从绿化带里面钻出了一个洞来,然后他过去仔细一看,连围栏都出现了一个洞,这简直就是天赐良机啊!

果然,他就说他是主角,总有机会找到破绽,每当他找不到方向的时候,上天都会赐予他一个方向!

这妥妥的就是主角的待遇啊!

于是,他就钻过了某个狗洞,进入了这片小区。

他并没有感觉到耻辱,他感觉到的只有责任感!

是的,这是属于主角的责任感,虽然他曾经只是一个外卖小哥,但是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呃,莫欺中年穷!

嗨呀,那些主角很多不也都是中年大叔的灵魂嘛,人只有到了中年的时候才会变得靠谱,变得有责任感,那些小屁孩懂什么叫超级英雄?

丁建团一路远远的跟着几条狗进入了这个小区,他当然比狗要更小心,因为狗可以大摇大摆的出现,他不行。

嘶,说起来有那么一丝憋屈……

不过没有关系,这个时候的憋屈是为了到时候打他们脸!这样强烈的反差才体现出他的无限高大,到时候他偷偷进人家封闭小区这种不道德的事情会被直接忽略,反正他是正义的!

很快,他就觉得有些不对劲,这些狗似乎是在寻找着什么东西,一路很有目标性……

丁建团远远的看着那些狗挑了挑眉,到底是为什么呢?

正在他疑惑的时候,他忽然看到了李书瑶……嘶,果然好漂亮……啊呸,丁建团啊丁建团,你是要当超级英雄的人,绝对不能被这个妖怪的给迷惑了!

她为什么会这么美?为什么会这么迷人?还邪恶的穿着Maiddess,这是要出来吃人啊,这是要把人家诱惑出来吃人啊!

你看看她比上次更漂亮了!

你看看她穿的多么邪恶!

你看看她竟然还有兔耳朵!

或许她的本体就是兔子精!

吸溜……

咳咳,太邪恶了,竟然让我这个主角留了口水,一般人根本抵挡不住她!真是太强大了!

不过,敌人的强大才能映衬出我作为主角的重要性啊。

等等,这些狗似乎再朝她那边跑过去。

忽然,丁建团的眼前一亮!

来了来了,这就是他命中注定的宠物,是他主角团的成员,是他的左膀右臂!这群狗就是上天赐予他的召唤兽!是帮助他打败邪恶的妖怪的!

原来,我的能力是御兽么!如此强大的能力,太令人兴奋了!

丁建团眼看着李书瑶也走到了草丛里面蹲了下来,没过一会再抬起手的时候竟然手上沾染了一些血迹……

而此时,几只狗正在朝着李书瑶咆哮。

丁建团的眼睛渐渐的红了,他知道,这是他的同伴在替他战斗,他听懂了,这是同伴的呼唤,是阻止妖怪行凶作案,是在让他一起过去与它们一同并肩作战!

此刻,他热血沸腾,他心跳加速,他感觉到了,他感觉到了,这是命运的召唤!

于是他纵深一跃,从草丛里面跳了出来,跳到了他伙伴的身边,指着李书瑶大喊道:“呔,妖怪,今天被我抓到了吧,我和我正义的伙伴此刻就要对你降下惩罚,你觉悟吧!”

李书瑶:“???”

狗群:“???”

保安队长:“这什么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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