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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掠船”这种受国家鼓励的海盗行为,源自于旧大陆国家之间此起彼伏从未曾间断过的战争。最早起源于600年前,那个还在近海使用船桨和撞角战斗的年代。
在海军无暇顾及以及不便出面的情况下,由国家认证的民间武装私掠船,作为一种补充力量,就成了各国袭扰对方商船、补给线,劫掠财物的最好方式!
不过纵观历史,私掠船这种战术是弱方才会使用的办法,与新大陆目前的实力对比倒也相称。
在希留斯主宰新大陆与黑海的时代,后起的郁金香、萨克等国家势力显然无力正面挑战希留斯海上力量,早在多年前私掠船就已经成为了他们手中一种非对称的竞争手段。
到了现在终于发展到巅峰,形成了全面化、联盟化的私掠集团。
而希留斯人早就对此深恶痛绝,视为海盗行为,对私掠船长同样悬赏通缉。
哪怕拥有某个王国的私掠许可,万一被希留斯抓住,也不要想着能走外交渠道,只会被当做海盗直接处死!
所以对王国的高层来说是自家的私掠舰队,但对外国来说这就是一支毫无疑问的海盗团!
不过。
与普通海盗团相比,私掠船当然也是具备着某些优势的。
他们在官方进行注册,拥有合法身份可以在对应国家的某些港口靠港进行维修、保养、补给。
可以如同其他商船那样合法招募正常船员,而不仅仅局限于那些无路可去的罪犯。
同时,处理战利品的时候收益也要比在黑市上处理划算的多。
最重要的一点是,私掠船的成员们拥有下船重归文明世界的权利!因为他们的行为获得国家授权、背书,即使烧杀抢掠也不属于犯罪!
而且并不局限于本国人拿本国的私掠许可,阿特兰人拿萨克或者郁金香的私掠许可也很正常,但使用哪国的私掠许可就是为哪国服务。
各国政策不同,也让私掠船员的国籍与悬挂的旗帜并不一致。
这俨然成了一门独特的生意。
此时。
在这以希留斯无差别的劫掠行动为导火索,爆发的覆盖面积广大的私掠活动中。
因为种种原因,至少在明面上,新大陆各国谁都没有直接下场派出海军发动国战的打算,而更像是一场借由私掠者和招安海盗进行的代理人战争!
得益于希留斯的霸主地位,目前往返新大陆的商船中希留斯商船的数量占到了最起码一半以上,也为如“龙骑兵海盗团”这样的敌对势力创造了充足的生存空间。
只不过。
海盗团的新进成员们可能不知道,听起来极有气势的海盗团名号,却是在招募计划正式发出前一刻,才由那位团长临时拍脑袋才决定下来。
哈特拉法港,作为临时书记官的米兰,找团长艾文最终确定招募文件的时候...
“前期消息已经放出去了。
虽然我们收人的条件有点苛刻,排除掉了大量的劣迹海盗。但海盗、殖民地水手、甚至某些退伍老兵的反应却都很积极。
不过...团长大人您是不是忘了点什么?”
扫视一眼没有问题,一边在最终的招募文件上签着字,艾文随口问道:
“啊?忘了什么?”
“我们的海盗团到现在都还没有名字啊,不能以后都叫白骑士的海盗团吧?”
艾文拍了一下脑袋,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
这段时间实在是太忙了。
从黄金驿道顺利返回之后,跟着古斯塔夫中将会见了王国海事法院的大法官罗伊·昆尼尔,走完私掠后的正常流程,也为之后必然少不了的交集打下基础。
随后,将合法战利品中的金条、银锭存入了法勒提斯拥有铸币权的皇家中央银行。
守着兑换回来的部分货币及大额金票,第一次参战的全体成员采用海盗的“民主”方式,结合海军和海盗的成例为“龙骑兵海盗团”建立新的战利品分配制度。
刨除生产要素(战舰、火炮、装备等)之后,制定了以“按劳分配”为主,同级、同工人员按人头分配的制度。
根本原因便是因为超凡者的战斗力,以及船员能力、技术、经验、岗位等方面的不同造成了每个人之间贡献的巨大差异。
就如在这次行动中艾文居功至伟,前面的一位巅峰骑士再加上后面几乎已经超越二阶的“发条人”两大强手,不要说剩下的九十多个人,就是人数再翻十倍也是白给。
所以,最后除了私掠舰队上缴给海事法庭的10%之外,战利品艾文独得70%,参战的所有二阶正式超凡者平分10%,普通成员平分最后10%。
也是这次行动中他们贡献度的最直接体现。
但就算是这样,普通的成员平分到手的金狮,也已经抵得上一个普通海军正常服役八年的收入,称得上一夜暴富!
而在以后私掠舰队以海盗船为单位的正常劫掠行动中,除10%上缴海事法庭之外。
剩余部分中团长拿走10%充入舰队公账,10%作为本船必要的补给、保养,舰长拿走20%,海盗干部和技术骨干拿走25%,所有普通船员共同分走25%。
这是最适合超凡世界的分配制度。
与正常的海军分配制度相比,看似舰长吃了亏。
但实际上只有作为超凡者的舰长才能真正成为舰队核心,获得巫术道具、超凡知识、团长的亲自指点等等用财富绝对换不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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