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娃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五十章 松蘑、托盘儿,重回七七种田养娃,参娃,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随着奥运会接近尾声,孩子们的假期也不剩多少天了。

熊孩子们这段时间表现还不错,各家大人商议之后,给孩子们解禁,允许他们出去玩。

但不许去水边,可以去林子里捡蘑孤、摘托盘啥的,一切以安全为主。

这下,孩子们高兴起来,早起都拎着小筐,去后头树林里,捡蘑孤。

许世彦家后头,是一大片树林,和挺大的沟塘子,往里走,一直能走到森铁那边去。

以前这里是东岗的老参地,后来栽上了落叶松,如今落叶松都长的有碗口粗了。

落叶松林子里,会长出一种叫松蘑的蘑孤。

这种蘑孤的菌伞上面覆盖一层粘液,尤其是早晨带着露水的时候,蘑孤上头黏黏滑滑的。

所以,也有人管这种蘑孤叫粘团子。

新鲜的松蘑摘去上面的落叶和松针,清洗干净后爆炒。

放点儿自家做的大酱,再切点儿青椒放进去,那味道鲜极了。

吃进嘴里滑滑熘熘的,滋味特别棒。

要是捡的蘑孤多了,就摊在叉子上或者用铁丝穿起来晒干,留着冬天炖鸡吃。

干的松蘑泡开,放到鸡汤里炖,炖熟了吃起来,味道鲜美还有咬头,比肉还好吃呢。

除了松蘑,还有一种小黄蘑,也是长在地上,菌伞嫩黄,小小的个头,多数成片生长。

小黄蘑味道也很好,但就是太小了不出数,大多数情况下,就跟松蘑一起吃了。

这是松树林里最好吃的两种蘑孤,再其他的还有扫帚蘑。

那玩意儿跟松蘑一起炒着吃,借个味道还行,要是单独吃,发柴,就不咋好吃了。

八月中下旬,正是林子里蘑孤最旺的时节。

孩子们每天早晨都去林子里捡蘑孤,回来再把枯枝落叶啥的都收拾干净了。

或是中午炒了添个菜,或是晒干了留着冬天吃,都是很不错的选择。

孩子们对这个挺感兴趣,家里大人也不嫌,哪天捡的多了,大人高兴,指不定还能给买几根冰棍。

这下孩子们就更开心了,乐颠颠的进林子。

除了蘑孤,林子里还有托盘儿,也是孩子们的最爱。

托盘属于带刺的小灌木,长得不高,最好就是在二茬林子里头。

去年刚从地里冒出来的秧子,今年就能开花结果,长出来的托盘特别大,小小一枝,就能摘一捧。

红色的小果子,酸酸甜甜的味道不错,是很多孩子喜欢的零食。

当地人说的托盘儿其实有两种,一种是颜色艳红的,果肉外面没有毛,亮晶晶的。

这种酸中带甜,而且这种果子向上生长,进林子一眼就能看见,红红的一枝果子。

还有一种,粉红色,果肉外面有一层毛。

这种果子的柄长,往下长,要拨开叶子才能看到。

这种果子味道很特别,有非常浓郁的果香,所以也有人管这种叫毛托盘儿或者高丽托盘儿。

反正不管哪种,都是孩子们的最爱。

有的孩子进山之后,见了托盘儿摘下来就吃,吃一肚子。

也有的孩子吃一点,多数还是摘了放进茶缸里。

回家之后,管大人要点儿白糖,或者倒点儿蜂蜜,把挑好的托盘用羹匙压碎了,跟糖或者蜂蜜一起搅拌起来,鲜红的果酱就做成了。

舀一勺进嘴里,酸甜可口,美味极了。

十七号上午,许世彦拿着农大寄给他的通知书回爹妈这边。

刚进门的时候,就看见自家俩闺女,坐在院子里阴凉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都市小说小说相关阅读More+

四合院:当年不嫁,如今悔断肠

无常弓

永不停歇的极速者

小栀子子

超人的赛亚人弟弟

灵感依靠梦

大秦:我把文明火种洒向全世界

逆疯飞扬

副职业也能成为最强

尼古拉斯路凡

我把末日玩成了游戏

九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