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京师风貌(加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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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市井之辈确实消息灵通,很快就说清了此地来历。
会馆,早在明朝就有了,是给全国各地进京赶考的举子提供食宿而兴建。
国人嘛,乡土观念重、重感情,各地官员无不希望家乡子弟能够科考及第,入朝为官。
故而,在京为官者,莫不选址购地,为家乡后辈修建会馆,让他们能够安心备考,光耀门楣。
“唉,当年鞑子入京,搞什么旗民分制,把最好的地段留给自己人,将世世代代居住城区的老百姓,及各地会馆一律迁往外城。”
提到此事,货郎咬牙切齿,显然祖祖辈辈吃了不少苦。
“因果循环,且看着吧。”孟凡摇摇头。
“道爷说的是,当年的长毛虽无恶不作,但杀鞑子,光凭这一点,就叫人感觉解气。”
接下来,两人并未再谈这些被扫进垃圾堆里的东西,继续聊着京城风貌。
“这绍兴会馆啊,本叫山会邑馆,原是山阴、会稽两县人共有的会馆。宣统年间,两县合并称作绍兴,乃更名绍兴会馆。”
隐约察觉到孟凡对这条巷子感兴趣,货郎当即搜肠刮肚,并结合自身看法,滔滔不绝道:
“所以,这地方的绍兴菜绝对正宗,很多山阴、会稽人喜欢在此相聚……”
相聚?
能否见到迅哥儿?
孟凡无意干涉历史大势,但他想见见那位拥有上百笔名,马甲无数的先生,当年读书时,看了不少文章节选,内心深深敬佩。
“可惜,这绍兴会馆所处的南半截胡同风水不好,胡同口便是有名的刑场——菜市口。
当年慈禧那老妖婆在的时候,好多义士在此被杀,各种邪门流言自此传开。前几天,卖包子的王二走夜路还看到,巷尾突然出现一只异乎寻常的大狗,来地上舔血吃。
那畜生在看到他以后,便一道火光,冲上天去。”
说到这里,货郎看了孟凡一眼,以为他这位道爷是被脏东西引来。
事实上,此地并没有任何邪祟,相反,有一股股浩然正气。
戊戌六君子在菜市口受刑,老妖婆特意交代杀此六人,须用钝刀,以为能够吓住后来人。
结果呢。
钝刀连续斩了谭先生颈骨数十次,这才让其尸首分离。
可留下的那句: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已成为千古绝唱。
“唉。”
长长一声叹息,孟凡心中默念起了《灵宝度人经》,感觉颇不是滋味。
下午两点左右。
在货郎的推荐下,孟凡去了稍远的广和居,一家老式饭庄,没有铺面房,上从外面看,就像一座普通的四合院民宅。
“道爷,我就不进去了吧,在外面吃麻花等您就成。”
“莫要推辞,这些天还要劳烦你带我四处逛逛。”
货郎被孟凡搭着肩膀,生拉硬拽,带进了大门。
迎面便是影壁,上面挂着金光闪闪的铜字招牌——广和居饭庄。
大门里,摆着黑油大长凳,供食客的车马侍从休息。
既然说了请客,那孟凡自然不可能食言,继续朝里走去。
跑堂伙计微微诧异,看了货郎好几眼,待回过神来,却也没有因此而怠慢,热情招呼:“您来啦!几位哪?”
“两人。”孟凡道。
伙计一听,立刻向里面高声喊:“两位,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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