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色七分甜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8章 相亲,【盗墓笔记】我的记忆,春色七分甜,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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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邪和胖子面面相觑,觉得这次谈话可真是糟糕透了,这小妹也不知道什么意思,突然说要去相亲,难道她对小哥真的没有那种意思吗?可是你看小哥这伤心样,哎呦,咱俩可是犯了大错了

……

这头的我已经回到了帐篷里,黑暗中我都懒得点矿灯,静静地凝视着黑暗,在被野鸡脖子咬,到假死昏迷的那段时间里,我几乎看见了我所有的过去,和所有,所有的一切

我知道我不是张家人,虽然有一身麒麟血,但是时至今日,含量可以说是非常稀薄,毕竟不是我身体里自产自销的东西,是外来引入的,用一次少一次,这也是为什么尸鳖王和野鸡脖子都敢攻击我的原因

这身血液的抗毒性倒是在日益增强,但一旦没有了麒麟血的压制,身体里的毒素可以从救我命的药变成催我命的刀

我本来就是一个普通人,不知道犯了什么倒霉事,不断的在这个世界游走,还很倒霉的被抓去做了研究,有了这一身所谓的宝血,但其实寿命也就那么点

时至今日,我已经活了差不多快把年头了,换算一下现在的年龄,其实已经是七八十岁的垂暮老人

没有了麒麟血的维持,我很快就会从一个妙龄少女,跳过所有日渐衰老的过程,变成一个两鬓斑白的老人,然后孤独的死去,就像所有普通人那样

这也就意味着,那些深藏在我心底的不愿宣之于口,一吐为快的情感,是不能够说出来去叨扰我的神明的

那是千山万水的近和近在咫尺的远,是我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法逾越的鸿沟,如果注定没有结局,那还要开始吗?

这是一个无解的命题,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我的答案是选择逃避,逃避开始也许就可以逃避结束

其实细细想来,我哥有失魂症,每十年都会病发一次,在我陪伴他的这些岁月里,他病发大概七八次

一开始也会不记得我,后来大概是日子久了,虽然失魂症发作,却仍对我有一些印象,这原本是足够让我欣喜若狂的,但却成了我现在不得不远离他的理由

那些经年累月的,隔山跨海,撷山超海的爱意,裹挟着浓重的眷恋向我袭来,我不能带着这满身的累赘去奔向他,他的身上有更沉重的枷锁

反正……他也不通男女之情——迷迷糊糊睡着前,我这样安慰自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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