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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怎么选择,我没办法干涉,还是得你们自己拿主意,我最多只能在法律层面上给你们一些建议。”

知道他们的来意,叶向阳直接就开口说出了这句话。

像叶向阳自己说的,这是属于别人自己家的家事,他并不想指手画脚。

“这就够了。”

葛淮新点了点头,其实他的目的也只是这个。

“在买房的出资比例上,你们双方现在是怎么计划的?”

针对这件事,叶向阳又专门跟沈清探讨了一下这方面的内容,不过现在需要对买房的事情,做进一步的了解。

“是这样的,晓晓家里还有个弟弟,而且她和她的父母关系不太好,对方父母应该不会在这方面提供帮助,目前主要还是我们出钱……如果是按揭贷款的话,首付我出,后面的贷款我们两个一起还;如果把我爸的房子卖了的话,可能就考虑全款……”

“名字是写对方名吧?”

“对!这点我爸估计跟你提过,我虽然一直在羊城工作,但户口还是在江城这边,晓晓是羊城本地的,户口也在本地,因为当地的购房政策,所以目前要买房的话,只能登记在她名下,不过她之前也主动提了,后面会把我的名字给加上去……”

“……”

其实加不加,意义都已经不大了。

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哪怕是男方出资,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在法律上认定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共同持有房屋产权。

除非后面加名登记的时候,明确葛淮新对房屋享有的具体份额。

而像之前叶向阳跟葛大爷说过的,如果是他们全资购买的话,可以直接登记到葛大爷名下,又或者只写葛淮新一个人的名字,这样就依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但很显然,想要在江城买房,根本就绕不开王晓晓。

事实上他们一开始也没打算这样做。

否则的话。

哪怕是婚后,如果一方用婚前财产出售所得的房款购买新的房产,房价等值且与其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不发生混同,新房产仅登记在自己名下,且与配偶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后购买的新房产,可以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仍为一方个人财产。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过这种转化在实际中并不容易实现,很多情况下,新购买的房产往往都需要添置部分房款,或者卖房所得的价款与夫妻共同财产放在同一账户里,发生了财产混同,此时无法区分究竟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因此法院一般会将其认定为共同财产,结合出资状况,购房时间等因素进行分割。

只是这些现在都跟葛淮新没什么关系。

“按照你们现在的情况,我的建议就是写个协议,写明出资比例,合理分担风险,留存证据,并且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样对双方都好。”

这个建议,其实也是沈清的观点。

而如果没有任何协议,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葛淮新和葛大爷拿钱给女方买房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赠予,或者借贷。

“一定要这样做吗?”

叶向阳的建议,其实跟写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内财产协议的性质差不多,葛淮新有点没办法接受。

主要觉得这样对女朋友王晓晓不公平。

对方对自己那么体贴和理解,而他却计较、算计这么多。

“不是要你一定这样做,只是建议而已,这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方式。”

叶向阳刚才也说了,并没有要干涉他们决定的打算,只是给出意见。

“我觉得这样对晓晓不公平,万一真离婚了,岂不是让她净身出户?”

葛淮新摇了摇头,显然并不太认可叶向阳的说法。

“抛开感情的元素,其实并不存在吃亏的问题。”

对于葛淮新刚刚说的话,叶向阳有点无语,忍不住说道:“如果房子是由你和葛大爷全款买下来的,这是葛大爷卖掉住了大半辈子的房得到的钱,和你出来工作这些年积攒的财富,和另外一方没有半点关系,而且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住在里面也不需要支付租金。

如果房子是用你个人的婚前财产支付首付,婚后夫妻俩共同还贷,离婚时需要分割财产,另外一方的利益也能够得到维护,同样没有损失……”

针对葛淮新考虑的影响婚姻关系和感情,或者女方会吃亏这一说,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在叶向阳看来,婚姻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为了维护财产而签订的契约,两个人情投意合在一起登记结婚,包括情感破裂离婚,都不是靠一张结婚证就能保障彼此感情的。

法律对于婚姻的意义,更多在于双方的权益和财产的保护。

不过吧,凡事都不是那么绝对。

人都是复杂的,任何事情也往往都有两面性,不否认葛淮新的顾虑是客观存在的。

哪怕女方不是那么现实或者别有心思,像叶向阳说的那种做法,确实有可能会影响到他们之前的感情。

毕竟每个人的性格和观念想法都不一样。

当然。

这也主要是针对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婚后的共同财产,比如双方的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和投资的收益等等,包括继承的财产等,不管谁赚多赚少,都是属于共有,夫妻双方共同支配。

除了一些特殊情形规定的财产,基本都是不分彼此。

“能说说关于借款的方式吗?”

葛淮新显然听自己的父亲说过这个,不过葛大爷自己也说不详细,所以才会有这么一问。

至于叶向阳刚才说的,也确实让他无法反驳。

要是真离婚了,如果本来就没付出什么,那么又谈何吃亏?

感情不是一场生意,婚姻也不是。

保护自己权益,并不等于伤害了别人。

不过让葛淮新这个时候去跟王晓晓谈要签协议的事情,他有点张不了口,毕竟前段时间彩礼的事情,让他觉得有所亏欠。

于是他想到了另外一种方式。

“……和葛大爷签订借款合同,同时一定要在借款用途里写明,借钱的目的就是婚后购置房产供你们居住。

这么做的目的,是将购房款变成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将来离婚了,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半分,债务也要对半承担,即便另一方拿到了一半房产,还是得以还款的方式支付给葛大爷。

不过,这种情况下,期间房子增值的那一部分,是拿不回来的……”

乍一听,好像挺狠的,但那些钱本来就是属于他们自己的。

而且婚后只要他们好好过日子,那个借条在葛大爷的手里,有跟没有其实都一样。

可一旦对方有什么坏心思,想要谋夺分割他们出资的房子,那结果可能就悲催了……

……

第二天。

考虑了一晚上的葛大爷父子,最终还是决定把房子给卖了,也打算采用叶向阳提供的建议,选择用向葛大爷借款的方式,在羊城全资买房。

不管怎么说,买房资金的大头来自于卖房的钱,而这房子是葛大爷唯一的资产了,葛淮新再怎么信任王晓晓,也不得不为自己的父亲考虑,留下一道保险。

也许。

这个“保险”,一辈子都不会用到。

当天,葛大爷就和叶柔签了买卖房子的合同,然后第二天周一上班的时候,直接去当地房管局办理了相关手续。

按照正常流程走完并且完成产权变更,拿到新的房产证,大概要半个月到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每个地方的情况可能有差异,不过考虑到葛淮新想要尽快结婚买房,财大气粗的叶柔提前就把款项打到了葛大爷的账户里面。

接下来,葛淮新先回羊城,而葛大爷暂时就留在江城,等把这边房子的相关事宜处理好,就让葛淮新接到羊城去。

没两天,叶向阳就从葛大爷那里听说了葛淮新和那个叫晓晓的女孩领证的消息,还收到了喜糖。

房子这几天就准备买,之前就已经看好了,是精装现房,不过还应该经过适当改造和添置家具,到手后也得过段时间才能入住。

因为这个缘故,所以他们打算推迟到那个时候再举办婚礼。

不知不觉半个月过去,江城这边的房子事了,叶柔也拿到了新的房产证,正式把楼下的房子变成了自己的。

本来叶柔答应葛大爷,在羊城那边的新房子入住之前,可以先不用搬,不过现在房子已经不在自己名下,葛大爷也不好鸠占鹊巢,再加上葛淮新在羊城已经重新租了套房子,正催着他过去,也就没选择留下。

而在葛淮新接葛大爷到羊城这一天,他们新房的房产证,也下来两天了。

因为是全款买房,没有贷款那么繁琐的流程和漫长周期,再加上王晓晓偷偷塞了红包,卖房的销售帮他们办理证件很积极,一个星期多点就处理好了。

然而。

就在葛淮新去机场借机的时候,以往表现得十分乖巧的王晓晓并没有陪同,而是找了个理由抽身,来到了表姐赵新晴的别墅里。

“姐,我想离婚了?”

刚一见面,王晓晓出口的第一句话,直接就让赵新晴懵了。

“不是,你就这么着急的吗?”

赵新晴显然有点无法理解王晓晓的这个操作。

好歹得等等,等过一段时间,再另外找个理由离婚,不然谁都能够看得出来有猫腻。

除非对方是个傻子。

但明显不是啊!

王晓晓闻言郁闷道:“我等不了了,葛淮新今天已经把他爸给接过来了,到时候要三个人一起生活,还要伺候老头,我自己爹妈都没伺候过,我不想再装下去了……”

“……”

对于王晓晓刚才的话,赵新晴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伺候都不愿意伺候人家老爹一天,转手就要拿走人家几百万的东西,连一直给她出主意的赵新晴,都觉得有些过分。

虽然她通过离婚分到了至少上亿的资产,但起码也熬了一年多,这期间对公婆可谓是一点问题都挑不出来,任劳任怨,连老公在外面寻欢问柳,她都装得十分识大体,忍着“委屈”各种维护。

要不是这样,也不会让前公婆感觉愧对自己,对她也没了一开始的各种防备,甚至在离婚的时候,都没有选择刁难她。

哪怕知道她是有心算计他们和他们儿子,念在过去的情分和自己儿子的不争气,也为双方保留了最后的体面。

而王晓晓……

“姐,房产证下来了,而且还是我的名耶!现在主动权明显在我手上啊!”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快速和他离婚?”

“我真的等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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