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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对面的酒吧大门打开了,一个彪形大汉押着一个女孩从里面走出来。
“放开我!”女孩尖叫着。
“你赶快滚!”大汉用力一推,女孩踉跄着摔进了路边的垃圾堆里。
刘峥的心情很糟糕,不过他的性格决定了无论如何也不能对此视而不见,于是他穿过马路,挡在大汉面前。
“停下,你在干什么?”
大汉懒得和眼前这个人多解释,骂骂咧咧地回店里去了。
女孩躺在垃圾堆里也不起来,嘴里说着呓语:“我本来就要走...不是你赶我走的,是我自己走的...呜,呕!!”
她开始大声地呕吐起。
刘峥走过去问道:“女士,你还好吗?”
女孩还在那吐,只是对他摆了摆手,过了好一阵才长喘了口气,缓过劲来。
垃圾堆的另一头冒出一颗脏呼呼的脑袋,看样子是个流浪汉,他瞧了瞧还坐在垃圾上面的女孩,用力吸吸鼻子叫道:“天啊,你臭死了。”
“是啊,我就是坨屎,屎当然臭。”女孩一脸破罐子破摔的表情,拉住刘峥伸过来的手,站了起来。
女孩身材很是高挑,站起来竟没比刘峥矮多少,虽然穿着朴素,头发还乱糟糟地黏在脸上,但在不怎么明亮的的路灯下还是能看得出她非常年轻,容貌也是甚美。这样的姑娘,要是在国内,肯定不乏追求者,反正绝对不会像这样被从酒吧里直接丢出去。
她一定喝了很多酒,浑身上下散发着浓重的酒味,衣服应该也很久没换了,整个人看起来邋里邋遢的。
刘峥再次问道:“你没事吧?”
女孩靠在路灯柱子上,有气无力地回答着:“不用你管,让我一个人呆会儿。”
既然她没什么大问题,刘峥耸耸肩准备走开,不过还没走两步,就听女孩在背后叫道:“等一下。”
他转过身,就见女孩正歪着头看他:“你一直站在路边,不是流浪汉,也不是酒鬼...那你是什么人?”
这种简单的英语对话,刘峥还是能听懂的,他随便扯了个谎:“我,呃,就是散步。”
“散步?”女孩慢慢走过来,满脸的不信,这是她的职业习惯,对任何事都报以怀疑的态度。不过很快她就释怀了,这里是东村,旁边就是汤普金斯广场公园,再往南不远是唐人街,这个黑头发黑眼睛的亚裔男人,在这里散步也不是什么很反常的事。
都过去这么久了,看来那件事对我的影响还真是深远啊!
女孩用手拨开脸上的头发,大大咧咧地拍着刘峥的肩膀,笑道:“谢谢你啊,纽约还有这么热心肠的人还真是难得,我请你喝酒怎么样?我们去找一家中餐馆...”
刘峥不可思议地睁大了眼睛,既感叹于欧美女孩的大胆热情,又惊讶于这位明显还算90后的女孩刚刚说出来的话,不禁道:“啊,你还喝啊?”
“你有事?”
“那倒没有...”
“那就走吧!婆婆妈妈的,我们去喝酒!”女孩一把拽住刘峥,就往唐人街的方向走。别看这姑娘细胳膊细腿,力气还真不小,刘峥的手臂被女孩夹在胳肢窝下面,一时居然挣脱不开。
别说,心情特别不好的时候,刘峥还真就想大醉一场呢,可是陪他喝酒的人不能是罗志坚或者丹尼,今天发生了太多事,还涉及到一个惊天大秘密,他真不知道该如何向他们开口,反而是和身边这个素昧平生的姑娘一起喝,最合适了。
想想半小时前他才从那边逃出来,现在又被个刚认识的女孩子半推半拉的回到了唐人街,这狗日的命运,还真是好笑啊!
也许是因为有美女相伴,又或者是想通了一些事,刘峥的心情莫名地好了一些,主动找起了吃饭的地方。
唐人街最靠东的这块“新华夏城”是人员组成最复杂的地区,基本全国各地的华人都有,因此也成了华夏美食的聚集之地,他们很容易就找到了一家看上去还不错的夜排档,店老板是一对来自福建的老夫妇,在美国生活很多年了,英语说得比普通话都标准,当然,福建人普通话本来就不标准...
烧烤可以说是刘峥最喜欢的街头美食了,不过对于女孩来说却是大姑娘坐花轿平生第一回,因此看什么都很新鲜。说来也怪,刚刚她还一副醉醺醺站都站不稳的样子,现在竟然恢复得和正常人差不多了。
刘峥点了一些食材较为新鲜的烤串,拎着一箱啤酒和一瓶二锅头回到座位上。女孩此时的兴奋劲还没过去,惊奇地问道:“我还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吃东西,中餐我吃过咖喱、拉面、炒饭、豆腐,对了还有hotpot(火锅),我最喜欢那个!这里的食物和我们的烤肉不太一样,这叫什么?”
“确切地说,咖喱属于印度,不是中餐。”刘峥纠正了一下她的误解,“今天要尝的是我们华夏的‘烧烤’。”
他教女孩用拼音说“烧烤”,接着指指桌上的白酒道:“你想不想再我试试们华夏的白酒。”
“白酒,酒是白的么?”女孩随手拧开瓶盖,好奇地往瓶口里瞅了瞅,又放在鼻子底下闻闻,“哇,这酒闻起来很特别,和威士忌不一样。不知道好不好喝。”
刘峥倒了一小杯递给女孩,她不知就里,仰头全倒进了喉咙里,不出意外地又从鼻子里全喷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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