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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常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把撸起来的袖子放下去,藏起光溜溜的细胳膊,又抬起胳膊闻了闻,确定闻不到什么味道,这才换上一副可怜兮兮的神情,对沈逍说道:“你看看,我这多愁多病的身子。”
吴常给人的感觉只有一个字“瘦”,他是那种能让人忽略年龄忽略相貌的瘦。
小时候,沈逍每次见到吴常,都会担心山风能把吴常吹走,后来他才知道,山风是吹不走吴常的,因为吴常就是一阵风。
“我能治你的病,要不要试试?”沈逍冷冷地问道。
吴常缩缩脖子,咧嘴一笑:“我今天为了来见你,里里外外洗了三遍。”
除了瘦,吴常还有一个特征,那就是“病”。
他一直认为,他之所以这么瘦,是因为他有病,他一定病入膏肓了。
因此,一年里三百六十五天,吴常有三百六十天是在养病。养病就要躺着,吴常吃喝拉撒都在床上,有一次他住的房子走水,那火烧到炕沿上了,他这才不得不起来。
有一次,吴常觉得自己病情加重了,他觉得自己要死了。人死了总要有个收尸的,吴常知道这世上若是还有人肯给他收尸,那个人一定是永国公沈令泽,于是他来找沈令泽,没想到沈令泽也正想找他。
听说让他出远门,吴常一口回绝,但是沈令泽告诉他,他去了就能见到怪医岳离。
听到怪医岳离的名字,吴常流下了激动的眼泪,直到多年以后,吴常也不认为自己是病急乱投医,他只是想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而已。
于是吴常便拖着他那具病体支离的身子,不远千里去了苗疆,那时岳离和沈逍就在苗疆。
他是去给沈令泽那个体弱多病的儿子教授武功的,他更是去找岳离治病的。
可是岳离却说他压根就没有病,这让吴常很难过,也很伤心。
“我听说你被伤到脑袋了,是不是真的?还有的治吗?岳离也治不好你了,那你还能活多久?啧啧,你可真惨,连女人还没碰过吧,要不这样,今天我带你去见见世面,人活一世,总不能就这样死了,那也太委屈了。”吴常好心地说道。
沈逍懒得理他,反问道:“这些日子你去哪儿了?”
吴常抹一把肉眼看不到的眼泪,字字血声声泪地说道:“朱禄飞鸽传书,说你脑袋有病,谁也不认识了,活不长了,我这才巴巴地跑来京城,就是想见你最后一面,四小爷,你到了那边,千万不要记挂我。”
沈逍眯起眼睛,冷哼一声:“朱禄是夏天的时候给你飞鸽传书的吧?”
吴常哭得更伤心了:“那只鸽子迷路了,走了大半年才找到我,呜呜呜。”
“赫苗死了。”沈逍冷不丁地说道。
吴常一怔,猛的收住哭声:“不可能,赫苗怎么会死?”
“我回来的路上被人追杀,飞鱼卫找到了赫苗的尸体,他是死在乱箭之下的。”沈逍说道。
司徒娇、吴常、朱禄和赫苗,昔日江湖上大名鼎鼎的人物,那时他们还不叫现在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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