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的是葫芦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三十一章 两人比较,随身装着一口泉,我要的是葫芦,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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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院中不安全,刘军浩最后无奈只能将锦鲤养在赵教授家。老爷子每天闲着没事,帮忙养养鱼也是不错的。等以后锦鲤产卵了再移植回来,这样就能防止水獭偷吃。

刘军浩把请客的念头给老婆一说,张倩也不住的点头。先前有几次往市里边给爸妈送东西,都是人家郑建学帮忙捎带的,的确应该请他吃顿饭表示表示谢意。

刘军浩这边从来没有为招待客人的事情发愁过,自家的院中有的是食材。菊菊莲、竹荪、母鸡等等随便寻摸一下就是七八个菜。

“张老师的手艺真不错,比我强多了。”吃着酥香的鸡肉,文霞忍不住赞叹了一声。自己妈很喜欢在厨房里摆弄,文霞从小受熏陶,自然也喜欢和锅碗瓢盆打交道。上学的时候,要好的姐妹听说她会做饭,都满脸惊讶。文霞也一直为自己的手艺自豪呢,这些年还没有遇到过对手。今天一尝,才知道强中更有强中手呀。

“今天不是我下厨,是刘军浩做的”张倩不好意思的开口回答。她的厨艺一般化,来客人的时候很少下厨的,都是老公帮忙张罗。

“不是吧,你老公做的饭?”文霞满脸惊讶,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要说她和张倩两口子接触的次数也不算少,不过平时没有谈论过这方面的话题,因此还是第一次听说刘军浩有这手艺。

“嗯”张倩小脸微红的点头。关于做饭的问题,刚结婚那阵子张妈可是叮嘱了好几次。说是要想拴住一个男人心,必须先管住男人的胃,怎么能让一个大男人下厨房呢。

最初她也想抢着做饭来着,可大部分时候刚放学回家,刘军浩已经把饭做好了。于是两人商量着来,谁有空谁做饭,做饭的可以不刷碗。当然算下来刘军浩做饭的次数明显要多一些。

虽然已经养成习惯,但是张倩每次对外人提起的时候仍然有些不好意思。

“啧啧,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呀,啥时候咱们两个的老公换换就好。我们家建学每天回家就跟大爷一样,你让他帮忙洗个菜都能嘟囔半天。有次我让他帮忙把土豆上的泥洗掉,你们猜他是怎么做的,直接把土豆扔进洗衣机中洗,我都有些佩服他的创意了……”文霞数讲起这些事情的时候不住的摇头,不过眉目之间的幸福感还是悄然显露出来。

“呵呵,刘军浩就做饭好点,其他方面也很差糊。脱下的脏衣服到处乱扔,我每次都是满屋子找他的脏衣服。我们就种了后院那一片地,可是你上午也看到,里边的草都有膝盖深了,让他闲着没事花上半天时间将草拽光。他倒好,一个劲儿的推着天热,根本不想动。身上纯粹是有一根懒筋……”张倩也开口熟络起来。

得,这下两个大男人都插不上话,只能装作没听到老婆在说啥。

“对了,小浩,下次再采蜂蛹的时候一定要给我留一点。”郑建学吃过蜂蛹后,更加坚定了弄一些回去孝敬爸妈的念头。

“还采?往哪里采呀,这蜂巢你刚才也看到,全采光了。”刘军浩疑惑的问道,不知道他突然冒出这话是什么意思。

“采光还可以让马蜂继续产卵呀,你等下把蜂巢往树上一挂,过不了两个月就又有很多蜂蛹了。”

“还挂,你想让它们把我院里的土蜂子吃光呀?说啥也不这么做,我都想好了,给霍军打电话,让他明天来一趟把这马蜂窝拉走了事。”刘军浩摇了摇头回答道。马蜂蛹虽然很好,不过这玩意儿一年至多能采两三回,而且采摘过程相当危险。把这么大一个祸害留在院中,说不定哪天及就被蛰的抱头鼠窜。为了贪图那点钱,实在不值当。还是养土蜂子合适,它们和马蜂不同,性格比较温顺,养在院子中也不用担心被蛰的问题。

“为什么一定要挂在你家院里?完全可以挂在其他地方呀。比说门前的树林中,或者河堤边,总之离你家远点就行。这样既能保住土蜂子,又可以采摘蜂蛹,简直是一举两得。”郑建学开口教叫道。

这个主意听起来似乎不错,不过刘军浩想了想还是摇头否决掉。主要是不保险,霍军出一千块钱买马蜂窝的事儿很多人都知道,自己傻傻的把蜂窝挂在外边不是诱人犯罪吗。就算自己村里人没这个念头,但是难保被其他村人盯上,与其整天绷紧神经守着还不如早点卖掉了事。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采摘蜂蛹太危险了点,薛老八的经历可以说是前车之鉴。

“也是,这蜂巢太显眼了点。”郑建学听了他的叙述,也觉得自己有些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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