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的是葫芦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五百四十一章 拔萝卜,随身装着一口泉,我要的是葫芦,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你们这干啥呢?”刘军浩低声询问道。
“小浩叔,我们拔萝卜呢,你也来。”毛孩子的回答音更小。
“你们玩,我到村里有事儿。”刘军浩直接摆手拒绝。
拔萝卜,这只是一种形象的称呼,并不是真个在地里拔萝卜,他们要找的是野鸡兔子等动物。冬天第一场大雪,是捉野鸡兔子的最佳时机。
尤其是当年刚出生的野鸡兔子,这些东西没见识过大雪。一夜之间,天地白茫茫一片。没了参照物,它们很容易丧失方向感,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这个时候如果你在野外把一只野鸡撵飞,就会惊讶发现这东西根本飞不远,虽然翅膀扑闪的很厉害,其实只是绕着一个大圆圈飞行。
用刘家沟那句歇后语来说,就是黄牛犊子叫街――蒙门了。
野鸡一旦在大雪中迷失方向,它们就会本能的选择参照物。
田野里庄稼收完,地头那高大麦垛就是最明显的地方。而且这东西块头大,还可以避风挡寒。因此到傍晚野鸡回巢的时候,许多会朝着麦垛方向飞,最后一头扎进麦垛里,尾巴露在外边。
野兔情况类似,有些会在麦垛堆附近避风处挖一条通道,一直到麦垛下取暖。
掌握这个规律,只要清晨早些起来,就可以在麦垛周围抓到野鸡兔子。而且此刻捉起来很容易,根本不费什么力气,唯一要做的就是悄无声息走到跟前,看到野鸡尾巴,直接伸手一提,就好像拔萝卜,将这东西拽出来。
当然这规律只对当年出生的野鸡兔子管用,那些生长两年以上的,早已经身经百战,贼警贼精,根本不会在这种地方取暖。
“小浩叔,你过来一下,看看这是什么脚印。”没等刘军浩离开,毛孩子那边又出生叫嚷。
“你这熊孩子不会连兔子印都不认识吧?”他并没有过去,只是远远回一句。这个时间段,除了野兔基本没其他动物。
“不是,这脚印比兔子的小,而且轻。”毛孩子分辨道。
“哦?”刘军浩迈步走了过去,只见旁边水沟附近留下一排浅浅的印记。从形状上看,应该不是野兔留下的。也不是田鼠……它们的脚印更小。
刘军浩仔细端详两眼,最后才不确定的回答:“估计是刺猬吧”
“刺猬??”众人听到这个答案,齐齐露出怀疑的表情。
毛孩子更是直接指出他话里的毛病:“小浩叔,你也太没文化了,我鄙视你!刺猬冬天应该是冬眠的,怎么可能在大雪天出现。”
“对呀”一游客随声附和。刺猬冬眠,这个小学生都知道。
“呵呵,谁说它们不会在冬天出现。你们都被书本误导了。尽信138看书网,刺猬即使冬眠,也要定期醒来吃食物的……”刘军浩笑着解释。
他小时候不知道这点,曾经干了件愚蠢事儿。以为刺猬会冬眠整个冬天,于是乎把它扔进一个大水缸没管。结果等春天的时候,才发现这东西给饿死了。
“真的假的?”
这种常识竟然很多人都不知道,脸上大多带着惊讶。
“是真是假,咱们跟上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刘军浩说完带头走上前去。
在他身后,还有一群熊孩子屁颠屁颠跟上。
没走多远,众人就在水沟边的茅草丛中发现刺猬的痕迹。
积雪将茅草压弯,恰好形成一个弧形空间。那只刺猬黑黝黝缩成一团,在它身子旁边,竟然还藏着三个刚出生不久的小家伙。
“一窝刺猬,它们集体出来找食物?”毛孩子惊叫出声。
“找啥食物,这小东西一看就是刚出生不久的。”刘军浩很为几个小家伙默哀。它们太可怜了点,出生的不是时候。这个季节,母刺猬找食物都成问题,更何况还要带着几个拖油瓶。
提前来到尘世,唯一的结果就是遭罪。如果不采取措施,它们很可能活不过这个冬天。
“那,小浩叔,要不你弄回家养着吧。”
“怎么又是我,”刘军浩顿时郁闷起来。
现在什么人弄倒野生动物,第一反应就是往他家送!
***
葫芦新书《八零后修道生活录》急需支持,大家有月票的话不要投给《一口泉》,给新书吧。
另外我在公众章节里边写了一章《一口泉》的更新计划(字数比较多,大概有两千字,所以放在vip里不合适),希望大家都能够点击看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