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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房里捡起本《知音》,指头将书页撩翻了几下,墨兰感觉到了自己的心不在焉。当门咔嗒一声响,她立马仰起头。
走进来的费镇南,换上了件白衬衫,整个人的气质显得儒雅不少。他应该是冲凉完就急着出来,一边在手腕上戴表,说:“久等了。喝茶好吗?”
“你还没有吃饭吧?”墨兰站立起来,“我给你冲杯牛奶。”
“那谢谢了。”费镇南并没有拒绝,坐在了沙发上,继续卡着表链,可能身体真的有些不舒服。
书房角落里设了一个玻璃门木柜,打开后,里头搁了不少吃货。就液体而言,有牛奶、豆粉、清凉解暑冲剂、葡萄糖等。墨兰取了罐雀巢奶粉,舀了三勺放进了个敞口的玻璃杯,再搁了块方糖和小搓子盐巴。同时,热水煮开了,冲进杯子里与奶粉混开,用根长长的铁勺子搅和。她做这些动作时专心致志,因此没有注意到她身后一双闪着炙日的眼睛一直看着她。
当她转回身时,费镇南又重新将视线放在了腕表上。看他一心在表上,她不禁笑问:“是一直随身携带的表吗?”
人对表的感情,是很奇妙的。比如她家老太太,几十年如一日只戴同一只表,哪怕这表玻璃壳早已划花,变得铁锈斑斑,但对老太太而言,因它是第一次用自己的工资买下来的东西,是出席第一次董事会携带的物品,意义非常,无可替代。
牛奶搁在了他前面的茶几上,费镇南能闻到牛奶的香味,而且几乎不带有甜味。晓得她有一颗七窍玲珑心,诚然十分记得他不爱喝甜的。说实话,论漂亮,比她漂亮的女人多的是,但是,有一点却是很少人能胜得过她的,那叫做――专心。
或许是这点,让他在飞机上遇到她后,始终记得她的影子。她能那么快速地判定并缓解费老先生的症状,原因就在于她专心。无论是什么人,一个人如果能在做事上专心致志,不成功也很难。他是军队里的人,曾经当过狙击手,很能体会专心甚至能致人于死地。想到这里,他浓眉轻动,端起玻璃杯,掌心熨着她一手泡出来的温暖,声音不自觉地柔和了下来:“这个表,服军役时便开始戴着的。”
感觉得出,他和他爷爷一样喜欢恋旧。墨兰在他对面的椅子里坐下,问:“三少是想问我为什么必须离开费家吗?”
书房里的老式摆钟咔嗒咔嗒地摆动着钟锤,时间这时已经接近十一点钟了。整个费宅静悄悄的,好像只剩下他和她在说话。
“是的。老实说,我并不赞成你这么快离开这里。”
“原因呢?”
“这里至少安全。”
“但我总不能都赖在这里吧。”
费镇南将喝完了牛奶的玻璃杯搁到了茶几上:“好吧。我告诉你,我能帮你了解到的所有信息。当然,这有条件。”
“什么条件?”
“你先听听你的对手吧。陷害你入狱的人,应该与楚氏有瓜葛。究竟是楚雪虹还是楚昭曼,现在尚不能完全确定。想在监狱里杀了你的,可就不止楚氏的人。说不定还有你们傅家的人。”
“这我都猜得到。”
“以我们费家的能力,想帮你摆平这件事,不难办到。但是我想,你不会想借助我们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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