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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把这首歌唱得这般惆怅、优雅、又是飘飘欲飞。如果说这个歌手的功力很好,还不如说是这个歌手的心境很了不起。当年齐豫能把这首歌演绎出彩,靠的全是与歌词创作者三毛的两心合一。没有一定人生经历的女歌手是没有办法把这首歌的味道唱出来的。可是,这女人看起来年纪轻轻的……”

这些声音,来自于清吧表演台左侧过去的一间半开的包厢。当时酒吧格局的设计者把这间包厢,当成是皇家剧院那样看待。所以,这间包厢观看演出的视角是最好的。毫无疑问,能在这个包厢里面享受服务的观众,理应是了不起的人物。不是有钱,必定是有势。

现在整个清吧因为兜儿的出现,连续爆满了四夜,清吧外面想听兜儿歌声的听众,达到了上千名。据闻,首都里面不少国内国际知名的传媒公司,都派人来到了现场觅星。想必这兜儿,再过几天从这清吧走出去,肯定又是个经过包装后光彩照人的一线明星。

包厢里面三名风流倜傥的男人,就此围绕着神秘女歌手兜儿的问题,反复咀嚼,充满了兴趣的余味。对于他们来说,能在每天吃饱撑着没事干的日子里找出点乐趣,是件相当可贵的事情。所以他们不是普通的有钱有权。清吧老板为了侍奉好他们,专程从法国空运来地道的庄园红酒,安排了个特级御厨。这几天,这几个人为了看兜儿的表演,天天晚上都赖在酒吧里吃饭。他们一顿饭的开销,已是酒吧两日来其他观众的全部收入。

不过,比起这些,都还没有那个最迟来到的男人震撼。

“安少今天会来。我们在他耳边念叨了几天的女歌手,他终于有了兴趣前来听一听。”

接到这个消息,清吧的老板开心得要飞上天。

但是,紧接老板接到慎重的警告:“安少最讨厌暴露在公众视线里。他很低调的。你把酒吧后面员工进出的门开着。等接到电话,从那里迎接安少。”

老板谨遵命令行事,非常清楚这个大人物绝对是得罪不起的。为此,歌手兜儿问老板:这个安少究竟是什么人?

“你好好唱。”老板鼓励自己培养出来的当红明星,肥嘟嘟的脸颊肉一跳一跳地说,“如果你能攀上安少,你以后别说是星途,官途都没有问题。因为这世界上,只有钱能使得鬼推磨。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情。”

兜儿“哦”一声,漆黑如星辰的眸里闪过一抹亮光,笑嘻嘻的:“我知道了。老板,今晚保证让你赚个翻倍。”

说着,兜儿走到了化妆室里,预备着上台表演。等她画完妆出来,发现这里通向台上的小过道里面,站了个男人。

这个男人剪着齐整的刘海,戴了一副沉重的黑框眼镜,这么老土的装扮,却不能掩盖他蕴藏的气势。

兜儿以为,这个男人就像一条石柱,那种顶天立地的石柱子,纹丝不动的,男人站在那里看着谁,都会让人压得透不过气来。但是,话说回来,这男人真的不是一眼看过去就能吸引人的大帅哥。

“兜儿,过来打声招呼。这位是安少。”清吧老板向兜儿招招手。

兜儿移步过去,低眉顺眼地伏低下腰,道:“安少,你好。”

安少一眼瞟过这个低下头的脸蛋,清丽的容颜,出水芙蓉般的眼睛,像是个未涉人世的少女。然而,眉梢间隐藏的消愁,犹如江南云烟里的少妇,带出人无尽的怜惜和惆怅。之前,他听友人再三提过这个女人绝对很不一般。他不大信,现在亲眼所见,他信了。

“我叫安日晨。不用叫我安少。”安日晨说着这话,向面前的女人伸出了一只手。

兜儿看着这只手,惊疑的神情在脸蛋上掠显着。

“兜儿,你愣着做什么呢?”清吧老板恨铁不成钢地训着,提醒着。

安日晨却是把手缩了回来,插入口袋里,浓黑的眉毛向着末尾的方向蹙了一些,说:“没和男人握过手是不是?这么单纯的女人,在酒吧卖唱确实不大合适。你先唱吧。唱完,我再看能不能给你找份更合适的工作。”

清吧老板对此似很得意地向兜儿使个眼色:安日晨这么一说,她下半辈子绝对是可以衣食无忧了。同样,安日晨也绝对不会亏待把兜儿带出来的他。

接到老板的暗示,兜儿唯唯诺诺地点了点头,接着小跑上了表演台。

“安少。这边请。”清吧老板为安日晨带路,要带到那个最佳视角的包厢里。

安日晨却是摇摇头,站在这个黑漆漆的小过道里,说:“在这里听,也能听得见,不是吗?”

清吧老板想起那些友人的提示,马上改口:“知道安少的品味与众不同。如果安少不嫌弃的话,到我的经理室坐一坐吧。那里,有监视器,兜儿的歌声通过频道,会直接传到我那里。”

“也好。”安日晨点下头,允了他的安排。

两人随之来到了经理室。

老板刚侍奉着安日晨坐下来,表演台上的兜儿开始唱了,唱的还是那首《橄榄树》。轻轻飘飘的女声,嚼着独特韵味的歌词,像是最伤感的小提琴上的琴弦上一拨,撩人心弦,勾人魂魄。

老板问安日晨:安少是想要咖啡、茶、还是鸡尾酒?

安日晨像是木头一样,两眼锁住屏幕里头的兜儿,过了会儿,说:“我想要支冰tang葫芦。”

始料未及的答案。老板擦擦冷汗,迅速拿起办公桌上的电话,十万火急地拨打手下的人:“赶紧,看附近哪里有卖冰tang葫芦,有多少口味买多少种?现在就要!马上就要!”

过不了多久,十几种口味的冰tang葫芦整齐摆放在安日晨面前,任君挑选。安日晨显得相当随意的,捡起其中一支,塞进口里舔着,而且邀请老板:“你也尝尝。我一直认为京城的味道是最正宗的。”

几块钱一支的冰tang葫芦?老板哪能看得上眼。当然,为了迁就座上宾,老板一脸讪笑道:“安少是地道的京城人吧?”

“不。不是。我在南方长大的。”安日晨几口就吃完了一支冰tang葫芦,捡起了另外一支,相当有诚意地邀请,“真的很好吃,你不要吗?”

“不用了。”老板也很老实地坦承。

“嗯。这样好。”安日晨夸奖他,“不用因为我勉强吃自己不喜欢的东西。”

老板忽觉自己脸红了,想起小学时候被老师夸奖不说谎的孩子才是好孩子。

“兜儿的歌唱得很好听。我很喜欢。”安日晨继续舔着冰tang葫芦,说,“我今晚还有事,不方便。等她唱完,你把我的地址给她。让她明天来找我吧。”

老板捣蒜似地点头,双手恭谨地接过他递来的卡片。

安日晨吃完第三支冰tang葫芦,明显留恋的目光还在其他十几支上面荡漾,轻轻吁着气说:“我很久没有这样享受过了。你知道吗?如果我在外面吃,被媒体或是下属见到,肯定会被笑死。”

老板立马会意,表示理解:“安少放心,今晚你在这里的事,我绝对不会走漏一点风声。”

安日晨准备起身走人了,但他知道老板不会喜欢冰tang葫芦,唯恐自己一走老板会把余下的当成垃圾扔掉,便是交代:“你把剩余的打包了,送给兜儿吧。我想,她会喜欢。”

“那是的。”老板再点头:安日晨吃剩的东西,肯定,不喜欢也得喜欢。

“行吧。我得告辞了。”安日晨走到了门口,忽然想起什么,回头望着老板,脸从木呆呆的表情晃然一变,成了一表正经的厉色,看得老板直吞口水,“她现在是孕妇。你不要折腾她,明白吗?”

“明,明白。”老板吸口气,才能答上话。

于是,当兜儿下了台,发现老板对自己的待遇明显上了一个等级。有人给她递毛巾,有人给她送开水,有人扶着她坐,有人拿着蒲扇给她扇风。最后,有人向给杨贵妃进献贡品一样,在她面前摆了一大串冰tang葫芦,说:“安少特意给您留下的。安少说,您应该会喜欢。”

兜儿,也即是墨兰,捡起一支冰tang葫芦,倒是没有抗拒地用嘴巴舔了舔:她确实是,蛮喜欢吃冰tang葫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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