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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6章落幕和开幕

办案人员对新大地公司进行搜查时,发现的一份华远公司与新大地公司1997年1月1日签订的合作协议,揭开了这个谜底:华远公司将其拥有的一套商品房,作为新大地公司的办公场所,双方合作经营转口贸易,新大地公司负责具体实施。这家新大地占用的地盘,其产权就是华远公司的。显而易见,这家公司,是代昌星用来走私的一个“壳”。

办案部门领导立即果断下令,采取措施捉拿王燕立。不久,王燕立在深圳落网,交代了新大地与华远勾结的许多细节。

王燕立曾在部队干过,复员后到嘉禾市。1995年初,他经中学同学毕榕路介绍,和正在大搞走私的代昌星相识,从此往来频繁。1996年初,王燕立明知代昌星企图利用其特殊身份进行走私的情况下,积极策划成立了嘉禾象屿新大地进出口有限公司。该公司既不用出钱,又不用雇人,只要为代昌星走私签字、盖章,充当俯首帖耳的走卒就行。1996年9、10月间,华远集团以“新大地”的名义,做假“转口”生意,先后走私香烟5万多箱,代昌星给了新大地约人民币180万元。后来因出现变故,代昌星放弃用新大地走私香烟,而是用它“做油”,由华远的秋允强具体操作。

直接“做油”没有油库是不行的。代昌星想到了中外合资的博坦油库。这个油库总储油量为20万立方米,其股份由中方石油公司占40%,荷兰某公司占40%,香港大庆公司占20%。董事长是东闽省石油公司嘉禾分公司的总经理陈新,总经理是荷兰的马丁。代昌星为了租借博坦,就去找了陈新。陈新,48岁,肥头大耳,在东闽省的石油行业可谓权势显赫。办案工作全面开展之前,他已调任东闽省石油公司的总经理,是响当当的东闽石油巨头。

代昌星是黑道成品油走私的大老板,陈新是白道成品油的大老板,一言九鼎。

代昌星和陈新都是地地道道的敬江人,连骂娘的话都一样,只不过一个嗓门粗些,另一个嗓门细些。人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代昌星和陈新则是:老乡见老乡,腰包鼓胀胀。那境界与前者自然大不一样了。

1996年5月下旬,代昌星通过他的狐朋狗党扯上了陈新,他要向身为“博坦”董事长的陈新转租已租给其他客户的油罐。几番谈判都是在佳肴美酒,譬如“皇家礼炮”、“路易十三”中进行,还请嘉禾市委副书记刘峰、海关关长向前作陪,更何况身旁还有绝代佳丽相依相伴。

代昌星是个大胖子,陈新也是个大胖子。觥筹交错之际,代大胖子头脑清醒,无时不在观察着陈大胖子。而陈大胖子则迷迷糊糊,整个心思放在嗲声嗲气的小姐身上。酒酣耳热,代昌星适时提出了租罐的“小要求”,还承诺海关、商检方面的问题,不用陈新费神,至于报酬,只要陈新开口,要什么有什么,最后商定将华远大酒店股份的5%,相当于200万元,馈赠给陈新。毫无阻碍和推托,陈新便笑纳了。

从此,他们成了铁杆“兄弟”,代昌星源源不断地向陈新输送“红颜知己”,当然还有金钱。代昌星的钱没有白花,成品油走私赚来的钞票,水一样哗哗流进了代胖子的腰包。时光流转到1999年,他们的好日子到头了。

1999年8月26日,陈新神采飞扬地给黑压压一片的下属作完报告,刚刚步出会议大厅,就被守候已久的公安人员逮住,毫不客气地塞进了警车。隔着警车的车窗,他望了一眼不远处自己的豪华轿车,不由一阵悲哀袭上心头,他知道末日已经来临了。

就在押解陈新的车快到办案人员驻地时,办案人员发现陈新两只眼贼溜溜转,两只手好像在撕什么东西。说时迟那时快,办案人员迅速将他手中的一本通讯录抢了过来。翻开一看,竟有惊人一幕:小本子上面列了58位小姐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后经查明,这些小姐都和陈新有暧昧关系。据陈新供称,在嘉禾那段时间,不但自己每天不收钱就手痒,而且每天下午无心工作,总在盘算晚上与哪位小姐共度良宵!

至此,华远公司在嘉禾地区成品油走私中的种种勾当,已经昭然若揭。

但是,华远公司到底是怎样把这些成品油走私进来的呢?

除了通过市中燃走私的部分已搞清外,其他大部分仍没有查出个结果。

10月12日成品油调查小组的简报中有这样一段文字记载:“从现有的商检和外代、外运资料中能显示以东方发展公司名义为收货人的有112艘次,扣除以上能够落实到市中燃的17艘次,尚余95艘次,数量288万多吨。据涉案人员交代,华远集团承包东方公司的一个部门,以其名义走私成品油。虽能认定这95艘次288万吨的成品油是走私,但因华远集团的主要经办人秋允强、侯虎和东方公司的总经理赵星海目前都没到案,故暂时无法进一步核查。现有资料未能显示收货单位有29艘次,成品油数量369万吨,有待在下一阶段工作深入排查线索,以确定具体当事人。”或许这最能说明当时调查工作所处的窘境。

办案人员心头像压着一块巨石,坐卧不宁,寝食难安。

有人突然想起了嘉禾外轮供应公司(下称:外供公司)的6张保卸函。此事还得从8月下旬说起,在办案人员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发现嘉禾外供总公司、外供公司涉嫌走私6船成品油。因人手少,没有顾得上对其调查。直到9月中旬,办案人员才把外供总公司总经理梁东、外供公司总经理徐超荣找到了办案人员驻地。

徐超荣接到通知的第二天一大早就来到办案人员驻地,而且带着一个包,对办案人员说:“听说中央到这里来查华远案子,我知道总有一天你们会来找我的,我已经把材料准备好了。”这是怎么回事?他一边说,一边拉开拉链,取出1996年10至11月期间,该公司办理的6份有关成品油进港卸货保证函的复印件。上面详细记载着进口成品油的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及地址、电话号码、船名、抵达港口日期,装了某种油品、数量,还有提单号码、外轮公司公章、徐超荣的私章,以及同安海关经办人员签名和海关印章。

何谓保卸函?按照国际惯例,没有先办妥海关通关手续,照理是不能卸货的。考虑到油品的特殊性,海关规定,油可以先卸,但前提是必须在船舶抵港卸油之前的24小时内,由申请卸油单位向海关提交一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并承诺在15天内到海关补办报关纳税手续的保证函,俗称“保卸函”。眼下,徐超荣提供的就是这样一种书证材料。徐超荣还交出了这6条装载成品油的油船来嘉禾的港务费收据。这是反映船舶进出港痕迹的依据。

办案人员很纳闷,他拿这些东西来是为了说明什么?再说,上面虽然记载得非常详细完整,可是根本没有见到“华远”二字,为何他又说“你们来查华远就会来找我”呢?

原来,这几年嘉禾地区“做油”(走私油生意)很赚钱,但是要“做油”,谁都摆脱不了代昌星的控制,因为他路子广、势力大,别人是插不进手的。外供公司为了做油品“转口”生意,需要得到海关的批准,而海关的批准权则在代昌星手中。徐超荣和上级单位外供总公司总经理梁东,正是找到代昌星求了情,嘉禾外供公司才获得了保税油的转口贸易经营权。

外供总公司总经理梁东与代昌星就如何“做油”进行协商后,具体任务就落到徐超荣身上。代昌星告诉徐超荣,具体如何操作,可直接去找侯虎。徐超荣就去同安办事处找到谢西风等人办理保卸函,再将保卸函交给侯虎,并在侯虎以及秋允强提供的提货、商检等单证上盖上公司印章。其他的事,徐超荣一概不管。华远以“代理费”名义,直接给了外供公司100万元。

办案人员一查,确实有这么回事。6份保卸函,涉及走私成品油15万多吨,案值32亿元,偷逃税款8千多万元。表面上看,走私的是外供公司,其实华远只不过把外供作为一个壳,真正的走私活动是不让外供公司插手的。

办案人员沿着6张保卸函的线索追踪下去。他们翻遍海关库存档案,一张也没有找到。同安办事处的人反映,是谢西风在辞职走人时把这些保卸函全部带走了;东渡办事处则说因为管理不善全部遗失。名堂就在这些保卸函上。办案人员分析认为,最大的可能是:油船进来凭保卸函卸完油后,有关人员根本不向海关报关,而是与海关方面串通好,把这些保卸函退回海关,谎称这些油船根本没有来过!

经过调查,华远公司利用保卸函走私的轮廓逐渐清晰起来:第一步,由华远公司操纵,代昌星负责对外签订油品生意合同;第二步,由外供公司向海关申请保卸函,并征得海关同意凭保卸油,然后将保卸函交给侯虎;第三步,油品在海上锚地由秋允强凭保卸函负责直接过驳销售给国内买主,侯虎唆使外供公司向海关谎称油船未进,将保卸函退海关,侯虎买通海关人员收回保卸函不加核实。

至此,办案人员才意识到徐超荣所提供的6份保卸函复印件是何等珍贵!

10月18日凌晨,成品油走私案的调查接近大功告成之时,经过办案部门缉捕人员的艰苦努力,东方公司总经理赵星海在莆田落入法网,为进一步揭开东方公司与华远公司勾结的秘密,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别看这家在嘉禾海滨大厦九层办公的东方公司,只是一家不甚起眼的小公司,20来个人,注册资本却有2060万元,下面还设有东方保税品公司、东方同安分公司等三家合资企业,以及一家参股企业美丽华大酒店,实力不菲。不仅如此,它还拥有华远公司所没有的很多东西,如进出口经营权、公共保税仓库和保税油库、海关发放的经营保税业务的大手册。据悉,这个东方公司曾在嘉禾红极一时。

若问东方公司是如何与代昌星勾搭上的?赵星海道出了彼此勾结的内幕:东方公司下属东方经济信息公司李宝明曾经向我炫耀,1995年下半年,他与代昌星及向前的小舅子魏鹏去过香港,后又与代昌星去过京城。代昌星这人神通广大。此前,我对代昌星就有所耳闻。经李宝明一说,我就暗自下了结识这个“能人”的想法。不久,由李宝明牵线,与代昌星认识了。过了些时候,同安办事处的谢西风打电话给我,请我和刘金森去谢西风的办公室,去后看见代昌星、侯虎也在那里。谢西风当着代昌星的面,夸他资金雄厚,人际关系极好,叫我与代昌星合伙做生意。代昌星当时说,东方公司小打小闹没意思,也累人,不如将东方公司的一个保税仓库和保税油库租给华远,每个库租金五百万元,以后东方公司有什么事需要华远帮忙,一定尽力而为。我考虑后就答应下来,主要原因是东方公司以前“做”彩管和成品油时,曾托人请代昌星帮忙核销过。另外,1000万元的租金着实太诱人了。代昌星见我同意了,就说以后由侯虎与我手下刘金森具体联系。从此,业务方面需要盖东方公司公章时,刘金森就拿做好的单证到公司来,盖章前有我或东方公司副总经理赵笑辉的签字。据赵笑辉说,后来代昌星生意做得很到位,与海关衔接配合得相当默契,油表面上进库了,实际上并没有进库。

再审赵笑辉,他对此予以确认。并交代说,华远集团用东方公司的保税手册进口了20万到30万吨的成品油。

办案人员一查,发现华远1996年后利用东方公司保税手册进口成品油7船次,加上从1996年保税手册上转册过来的7万多吨,共进口保税成品油25万多吨。这些油分16船次申报转运出口香港。

那么,华远又是如何借东方公司之“壳”做“保税油”的呢?

东方公司报关员练会山交代说:“侯虎指示我制作假出口发票、合同,再去同安海关办理出口报关。由海关朱某做个关封给我,我把关封、出口排载单给侯虎或侯武,两三天后侯把另一个海关关封及保税油库手册给我,我再交给朱某,朱拆下关封后在出口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给我。我到嘉禾海关东渡办事处找方荣办理放行手续。最后,所有进口保税成品油的商检单上,均盖有外代公司的圆形蓝色印章,与正常的没有区别。起初办的三四笔假出口清单、发票,是由侯虎做好交给我的,后来是我根据侯虎提供的出口排载单上的船名、货名、提单号、单价、总价等情况,制作出口发票、清单,单位名称是东方公司。我从来没有去过出口查验现场,货物入出库单的数据是根据保税手册上的数据统计的,其实货物根本没有入库。”这种假报关单又是如何“出笼”的呢?

方荣的供述对此做了解释:“1996年侯虎找我,说有些保税大手册的成品油还没有核销,同安海关审也审了,只差签报关单。我就在侯虎的弟弟侯武家中,签注了这些假报关单,从包里取出携来的海关验讫章盖上,同时在侯虎提供的商检证上,写下‘经核单证,商检数量为xx吨’,或写‘核凭出库单,数量无误,该船已出口’等字样。”事毕,侯虎先后给了他20万元人民币。

那么,这些假报关单上的真船名来自何方呢?

一查,才知道,他们是根据来嘉禾的油船名称,随便挑一个充数的。

随附在假报关单上的商检证书又是怎么来的呢?

一查,他们是根据进口商检单证上出现的船只,进港日期,参照这些主要内容,来选择所需的商检证明的。因为走私分子以金钱利诱,将商检局鉴定处副处长陈东林等人拉上“贼船”,指使他们按照走私意图,随意杜撰商检证书。

不料,百密一疏。恰恰在这个环节露出了破绽。譬如,商检证书上标明:某月某日,从该轮某舱卸下成品油多少吨;再譬如,某某船舶某月某日已经离开嘉禾;可是商检数量证明报告反映出的,却是商检人员正登上该船测油。办案人员把商检报告和口岸其他部门的单据一对,怎么同一条船,在同一时间段里,一个说已经出海了,一个却说它在口岸卸油。互相一印证,破绽昭然,这叫“聪明反被聪明误”。

虽然,代昌星走私集团为了掩盖走私罪行,对涉及犯罪活动的单证进行了多次有组织的销毁。但办案人员经过艰苦的调查,终于查清了他们走私成品油的各种罪证。最终查明,自1996年4月至1998年12月,代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成品油453万吨,总案值高达人民币120亿元!

其恶果,不仅造成国家巨额税款流失,而且严重地冲击了国内市场,导致我国上万口油井封井,几十万石油工人下岗。

与此同时,植物油小组已经查明,核实前期对植物油走私的统计数据基本准确。从1996年10月至1998年12月,嘉禾口岸未报关走私进口的植物油轮有46船次,455万吨,货值22亿元(以走私集团购入价计算),偷逃关税总额约30亿元。还有,西药小组基本查清,嘉禾有多家公司做西药原料生意,进口西药总金额4400万美元。主要是八家:元开公司、象屿新奕辉公司、九州公司、东方公司、东方保税品公司、东方发展公司、嘉禾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嘉禾象屿星鲨进出口有限公司。仅这八家公司进口货值就达4400多万美元。化工、纺织原料组也取得重要成果,他们从整理东方、元开公司申领的保税手册入手,清查“两料”的走私情况。种种迹象表明,这些以保税化物名义进口的原料已全部内销。但是,汽车组的调查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直到代昌星的大哥代水强到案,峰回路转,端倪初露,才重新展开调查。

香烟小组的调查工作虽然也在艰难中展开,但此时已是曙光初现。

要想把香烟走私大案的侦破过程讲清楚,还得从头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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