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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三章大厦将倾

莆田村,安县东南部的一个村子,也是与季阳平原连通的村落,一条官道就从这里通往金乡镇,莆田村外有数条源自大山的溪流,在莆田村外汇聚成一条大溪流,溪流清澈见底,不过却宽达二十余米,清晨的阳光照在波光粼粼的溪水上,闪动着耀眼的光芒。

在溪流上有一条完全用竹木搭建的桥,是通往莆田村的唯一桥梁,日头逐渐的升起,阳光已经开始带着灼灼的酷热,一支千人的队伍略显无精打采的出现在桥的另一端,带队的千夫长是季阳守备萧不里温,萧不里温祖上曾是一个辽国贵族,不过到了他这一代却已经家道中落,萧不里温自小就学习骑射武艺,不过却先天体弱,所以成就始终有限,但好在他饱读诗书,所以混了一个守备官当当,虽然无法上阵杀敌,但训练士兵却还绰绰有余。

不过萧不里温有一个最大的毛病,就是傲,他自认自己的才智谋略不比那些大辽所谓的高级将领差,唯一拖累他的就是他那气喘的毛病,所以他对自己担任一个城卫守备这么一个二线的将领,一直耿耿于怀,人不可无傲骨,却不可有傲气,而萧不里温全身上下都是傲气,正因为如此,萧不里温为了发泄不满,所以平素里很少整肃军队,有点破罐子破摔的味道。

而跟在他身后的上千士兵因为缺乏有效的训练,所以根本就没有半点军队的那种纪律和肃杀的气势,从季阳城到安县,如果急行军不过两日路程而已,然而萧不里温一行却走了三日,才到莆田村,聚集安县县城至少还有四十余里。

“报守备大人,前面就是莆田村了,过了莆田村,沿途经过两个村子,就到安县县城了。”

萧不里温伸手挡住那刺眼的眼光,手中握着一把闪烁的银白丝线做成的马鞭,放眼望去,一座安逸平和的小村子在溪水对岸矗立着,眼看就到了正午,村子里还冒起了炊烟,在溪水之上,还能看到十几个半大的小子在溪水上戏耍,萧不里温恩了一声,道:“全军过河,在前面的村子休息一中午,下午日头弱了在行军!”

萧不里温的命令无疑深得将士们的心,千人的队伍速度明显加快了不少,这该死的日头,该死的乱民,萧不里温抱怨着,拉动马缰,继续前行。

莆田村内,金旺,义庄胡宗保,大镇的卢广德以及方杰四人趴伏在一个平顶的石屋屋顶,院内的大树伸出的枝杈将半个屋顶都笼罩其中,将四人遮挡在下面,如果不走进看,很难发现有人,一日前,金乡镇镇衙,金旺与方杰正在讨论义军去向,而之前派出的信使也终于有了效果,先是义庄的胡宗保到达,其后卢广德也在半夜赶到。

胡宗保是义庄镇的一个笔贴,专门在衙门内给人撰写文件的人,地位不高,屡受上峰欺压,最可气的是镇长的侄子居然调戏他的娘子,往常胡宗保只能忍气吞声,然而这一次那混蛋家伙见胡宗保几次三番的忍气吞声,以为好欺,居然当着胡宗保的面动气手脚来,俗话说的好,泥捏的人还有三分血性,当即胡宗保就直接将混蛋用棍子敲昏了过去,带着妻子去了乡下,不想那镇长的混蛋侄子居然带着人追上门来,胡宗保虽然在官府内地位不高,但却素爱交际好友,与义庄五里八村的里正都混的熟络,加上闻言金乡造反,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也跟着反了,由于胡宗保与各村里正都交好,加上又是读书人,所以被推举为义庄义军首领。

而大镇的卢广德则有些不同,卢广德是当地富户,不过为人却乐善好施,经常接济穷人,大镇百姓造反之后,并没有将卢广德的家给掀了,打富户,分粮仓,反而派人上门请卢广德做首领,这卢广徳也是赶鸭子上架,被逼无奈,想想那些被这群发疯的泥腿子抄家,砍头的那些昔日好友,卢广徳只能点头,成了大镇义军首领。

三人虽然经历不同,但此刻却都已经是义军,由于金旺是第一个扛大旗的,自然颇有号召力,胡宗保知道义军必须要组成一个强大的力量才能抗衡官家派来的官军,所以金旺派人一来,他就决定共襄义举,而卢广徳却是根本就没有主意,他本来就是赶鸭子上架,本身就不想当什么首领,金旺来人正好给了他一个机会,所以也带着人过了来。

除了三镇之外,本来有一个林镇,不过直到队伍出发,也没有消息,三人在得知官军前来镇压之后,都有些惊骇,都无比庆幸自己的选择,而方杰的出现更是好比那指路明灯,给义军照亮了前进的方向。

“这官军的素质可还真不怎么样啊!将人放进来,然后好好招待招待这些军爷!”方杰嘿嘿坏笑的道。

整个莆田村从外到内好像并没有受到义军的影响,官军穿过木桥,进入村子,方杰假扮着村长卑躬屈膝的赶到村口,看到马上的千夫长,萧不里温,连忙上前点头哈腰的道:“军爷,小的莆田村村长方杰,不知道军爷大军前来,有失远迎,还请见谅。”

萧不里温恩了一声,眼睛都快飞到天上去,趾高气昂的下了马,道:“算你识相,去准备些吃食,好好招待我那些手下,等回头剿灭了那些泥腿子,给你弄个镇长当当。”

“谢军爷提携,山野小地,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不过咱们村的鱼可是别有一番风味,军爷尝尝。”方杰将人领到村政中心,在小院内早就摆好了一大锅鲜美的鱼汤,里面一只足有三四斤重的鱼躺在里面。

萧不里温也没有客气,大马金刀的坐在竹椅之上,拿起筷子,就开吃起来,方杰则在一旁谄媚的伺候着,心里却不住的冷笑,多吃点吧,反正也是最后一顿了。

“军师,你拿的那蒙汗药还真猛,这些家伙吃完全都倒了!”金旺兴冲冲的冲入行政小院内,正看到方杰从腿上拿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很是熟练的给睡过去的萧不里温的脖颈上剌了一个小口,鲜血咕嘟咕嘟的往外冒着,萧不里温捂着脖子,不敢相信的瞪大着双眼,有些死不瞑目。

方杰将手上的匕首擦拭干净,道:“将铠甲,武器全都扒了,人拖到村外面全都解决了,让咱们的人穿上官军的铠甲,骑上马,咱们大摇大摆的进安城!”

蒙汗药,蝶楼人员必备的物品之一,方杰用的自然也不是普通的货色,神农鼎的作用在这体现的淋漓尽致,提升了一个品级的蒙汗药,一小抹就能蒙倒一头大象,这一大包足以让这一千来人全都迷糊过去,这就足够了,这边一倒,那边两千来义军从杀进村中,将人全都捆了,不费一兵一卒就将这一千官军全都给解决了。

方杰等人穿和官军的铠甲,骑着高头大马大摇大摆的走在官道之上,北方人少有不会骑马的,就是汉人也大多懂得马术,只不过马匹属于军用物资,不准随便买卖,管制很严,方杰等人是踩着点到的安城,天刚刚擦黑,城头上的人只能看的模糊。

安城虽然只是一个小县城,不过城毕竟是城,就算在小也比镇大,而且城市的防御更加严密,比如说安城那高达两丈的城头,就不是连武器都没有配备齐全的义军能轻易拿下的,安城作为县城,城内多富户,百姓虽然那困顿,但并非活不下去,加上各地义军纷起,安城县令自然不敢轻忽,加强了守备,并果断的采取宵禁。

“开门,我乃是季阳城派来的援军,速速打开城门!”金旺大声的对着城门喊叫着,虽然天已经擦黑,但依稀能看到下面的人,尤其是那五百匹战马就是最好的证明,义军虽然闹的欢实,就算在几个镇上收罗了一些马匹,也绝对不过几十匹,一下出现五百匹,除了官军之外,还能有谁,城头上的士兵连忙吆喝着打开城门。

城门吱嘎吱嘎的被拉开,金旺一拍马臀,一马当先的冲入城中:“义军破城,想要活命的放下武器!”随着潮水一般的骑兵杀进城内,城头上顿时一片混乱,尤其是开启城门的十数个士兵,听到金旺大喊,吓的浑身一哆嗦,在看那数百骑兵冲了进来,二话不说,直接跪地投降。

烽火五年六月十二日,季阳道安县县城破,金乡义军吸收了不少投奔的青壮,人马快速攀升至四千余人,而打破安县,也为义军提供了充足的补给,在方杰的谋划下,义军一边开始整顿内部,挑选精锐,组成尖兵,一边对安县周边的村落镇子进行掠夺,气候初成。

而就在金乡义军已经火大难灭,大辽羊马道,宝姿道,金州道境内也陆续发生了百姓造反,义军纷起的事件,由于辽军主力兵马全都在圣州北以及幽水东部占领地,内部空虚,加上大夏从中作梗,推波助澜,起义之火在大辽境内开始熊熊燃烧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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