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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那家伙把帽檐压得很低,但从我的视角观察,还是可以看到他的整张脸的,所以我一眼便认出……”维多克接着说道,“……他就是山姆·赫伯特。”
“赫伯特?”左言是第一次听到“山姆”这个名字,但那个姓氏他自然是听说过的。
“没错。”维多克应道,“就是赫伯特……”他顿了顿,“山姆·赫伯特,是约翰·赫伯特的弟弟。”
“呃……”左言想了想,“他哥的名字我倒是知道,就是赫伯特公司的现任总裁嘛,但这个‘山姆’……你是怎么认识他的啊?”
“我并不认识他。”维多克道,“我只是曾经在一篇新闻报导中看到过他的照片,那是一篇关于遗产争夺案的文章,内容比较狗血,我想你听我说到‘遗产’二字时,基本也已经能猜出情节了……”
左言思索了两秒,接道:“是不是……老赫伯特死了以后,将遗产全部留给了大儿子,于是二儿子不服,将兄长告上法庭,最终败诉了。”
“嗯……”维多克也沉吟一声,再道,“……不是。”
“诶?”左言当即一愣,他显然没料到自己居然猜错了。
“恰恰相反。”维多克接着道,“老赫伯特死后,在他保险箱里找到的一份遗嘱显示,他把所有的财产全部留给了二儿子,大儿子连一个子儿都得不到。”
“所以……”左言顺着对方的思路,念道,“其实是约翰把山姆告上了法庭?”
“对。”维多克道,“约翰请到了一位相当出色的律师,宣称那份遗嘱系山姆伪造,并要求剥夺山姆的继承权。”
“从目前的状况来看……他似乎是成功了呢。”左言接道。
“是的。”维多克微顿半秒,接道,“尽管那份遗嘱上有老赫伯特的签名,而且保险箱的钥匙也一直由老赫伯特随身带着,但最终……约翰还是打赢了这场官司。”
“这也行?”左言疑道。
“哈!”维多克在床单上趴下,惬意地开始舔毛,同时笑道,“这有什么不行的?那份遗嘱只有签名部分是手写,其他的内容则是用一台老式打字机打出来的,约翰的律师只要以‘山姆模仿了死者签名’为论点做文章即可。至于保险箱的钥匙……那根本不是问题;赫伯特家的宅邸很大,他的两个儿子都可以随意回去居住,若有心去复刻一把钥匙……有的是机会。”
“就算是这样……这官司也没那么容易判吧?”左言接道。
“嗯……你说得对,按理说,像这种牵涉到巨额遗产的案件,法庭的判决都是相当谨慎的。”维多克接道,“除了现有的物证之外,他们还会考量很多别的因素,比方说……早在老赫伯特过世前五年,约翰就已经开了一家自己的投资公司,且已是商界小有名气的青年才俊了;而山姆则一直都是个声名在外的花花公子,一年之中,他在家待的日子也就一两个月而已,其余的时间基本都在世界各地花钱玩乐。巧合的是……就是在山姆最后一次归家居住的那个月里,老赫伯特刚好病故,然后,那份遗产就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
“那的确是挺可疑的……”左言道,“在家待的那段时间,显然已足够他伪造遗嘱了。”
“法官也是这么想的。”维多克的故事还没完,事实上,精彩的部分刚要来,“所以……在征得了赫伯特两兄弟的同意后,警方用上了当时最先进的技术,对那份遗嘱进行了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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