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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玩却不这么觉得,他说:“三郎觉得你所经历的,就是人生之大苦了?玩没有进过大狱,但入过鲜卑腹地,那一年还不认识你大哥二哥,我与庞家兄弟一伍。血战之后我等一伍与大军失散,人人受伤没有食物,马被我们杀了。”
“马吃完了,没有找到大部队,没了食物我们吃了半月马草。三郎你知道马草的味道吗?挺不错的,我到现在喂马的时候还是喜欢嚼两根儿。”
“跟我马猴子相比,三郎你简直就是贵人。以前有马大哥,马二哥,后来又关大哥。大家都待见你,就连李光头那种恶人都喜欢你。大伙儿兄弟嘴上不说,但没人能欺负你,谁欺负你大伙都亮刀子收拾他。我像你这么大命可没这么好,饿极了的暴民冲到村子里见人就杀,大哥把我埋在后院放酒的大坛子里。我快被闷死了都不敢上去,等我出来村子已经被烧了,爹娘大哥嫂子都没了。”
“我兜兜转转在凉州走来走去,饿了就吃路边花草或跟野狗抢食。对了,蔷薇很好吃,叶子水分大能吃饱,开花了更好吃,还能结果子。但有时候也会碰到不能吃的东西,蘑菇什么的就不要多吃了,又一次树底下捡到吃了差点死在路边。”
“你看我脖子上的烧伤,我怕大伙儿看不起我,才说是家里出事那年被烧的。其实是晚上饿急了翻墙进大户人家里偷吃的被大狗咬了一口,为了止血我自己用火棍烧的。你问我偷了什么?我在狗窝里抢了一只鸡腿。”
马越看着眼前这个下巴刚长出青茬小胡子的年轻男人,难以将他诉说的悲惨形象与他认识中那个放荡不羁的马玩联系到一起。马越不会安慰人,从小他就不会。他只是咽了一口唾沫端起黑乎乎的食碗仰头把碗咕嘟咕嘟咽到了肚子里。
第一次吃如此难以下咽的东西,马越几乎想要吐出来。喘了几口粗气,他说:“猴子哥那你现在的生活还这么辛苦吗?”
马玩轻佻笑着,眼睛眯成一道线道:“现在就好多了,有袍泽照顾这些年过得还不错,每年能拿人头换些钱花。”
“猴子哥你怎么想到参军的呢?”
“那年我在金城晃悠没找到吃的饿的头发昏,碰上招兵的问我,我说‘管不管饭?’他说管,我就入了军籍。同期的边军都是自己带兵器,就是那些商贾罪犯充军的也提前买了兵器,整个部曲就我一个人空着手穿着短衣就上了北疆。我掐死了一个鲜卑人,扒了他全身皮甲靴子,用他的弯刀割了他的头,还牵着他的马。回来的时候我有六个首级五把刀三匹马,换了三千大钱,那是我一辈子第一次见到那么多钱,后来我每年都去前线。这才认识的你大哥。”
马越点点头,脑袋里突然就蹦出个念头就对马玩说道:“猴子哥,要不你也在彰山村住吧,等开春解冻了一起搭个房子,就在关大哥家旁边。大伙儿住一起多热闹。”
马玩笑道:“我就自己一个人,搭什么房子,住谁家不是啊。再说我这人闲不住,总爱乱跑,我打算再过两年就离开凉州呢。”
“离开凉州?那猴子哥准备去哪儿?”
马玩摸了摸马越的脑袋,说道:“我也不知道,我打算再上两次北疆攒些钱。到时候先去趟洛阳,再南下去荆州看一看。”
“听说荆州富足,都没有人会饿死。”
马越板着手指头算了算,两年时间不长也不短,那个时候他也能比现在再高壮一些,便抬头对马玩说道:“那猴子哥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我也想去洛阳看看皇都有多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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