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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动物一样,身上总有几处血脉是碰不得的死处,你只要割开了它,就别妄想还能止住血流的速度。这话是于安告诉我的,他是巽卦的主事,也是天枢的第一号刺客,在他养伤期间教了我许多刺客惯用的杀招。在这样的乱世,我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先学会如何保护自己。

男子的手臂血流如注,他扔下长剑,拼命地想要用手捂住伤口,但鲜血以不可思议地速度从他的指缝间涌出。

我看着黑暗中喷涌而出的红色液体,皱了皱眉头:“没有用的,你既然以杀人为生就早该料到会有这么一天。”

流逝的鲜血带走了男子生命的气息,他的脸变得惨白一片,他瞪大着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我。也许他的主子告诉他,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巫士,也许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会死在一个瘦弱小儿的手里。

男子的膝盖打着颤,他着蜷缩在地上不停地抽搐。远处的那辆马车在他与我追逐打斗时就已经离开。车里的人大概觉得我今晚必死无疑,因而连留下来看的兴致都没有。

我把沾了血的匕首在袖子上擦干净,重新插进靴内的暗袋。

我从救了伯鲁的那一刻起就已经陷入了赵家的夺位之争,现在有人想要我死,这一点都不奇怪。很多年前,伍封告诉我,我把死亡看得太重了。如今,我终于像他说的那样,习惯了,习惯了算计,习惯了死亡。我看了地上的尸首一眼,漠然地转过身,就在我转身的一刹那,发现自己身后不知何时竟站了一个人——一个红发冲冠,衣襟大开的男子。他的肩上扛了一个女人,一个披头散发、昏迷不醒的女人。

袒胸露腹的男子笑眯眯地看着我,我往后退了一步,用戒备的眼神看着他。男子露齿一笑把肩上的女人往地上一放,旁若无人地走到尸体身边,蹲下来看了一眼车夫手臂上的伤口,笑道:“漂亮!伤口整齐干净,毫不拖泥带水。小东西,这活儿干得不错啊!”男子蹲在尸体旁,眼睛里盈满了亮光,这亮光如同一只野兽看见了猎物,一个色鬼看见了美人。

隆冬腊月只穿一件大开襟麻布长袍就出来晃荡,深更半夜扛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女人走在大街上,看见死人两眼放光,异常兴奋,眼前的这个人,全身上下每一处都透着诡异。

我定了定心神,小心翼翼地问道:“敢问先生是?”

红发男子站起身子,不耐烦地摆了摆手:“别跟我这么说话,听着头痛。小东西,你手艺不错,我挺喜欢你的,怎么样,到我家喝杯酒去?”

到他家喝酒?!只要是个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在这种情况下邀人回家喝酒吧?

我尴尬地笑了笑:“小弟还有急事,改日吧!”

“真的不去?我那儿的酒可是刚从智府地窖里偷出来的椒浆,寻常人喝不到的。”

椒浆,取花椒之辛香,酿为酒,用以降神。智府里贮藏的椒浆定是为了几日后册立世子的祭祀所用,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会被人偷走?“大哥莫不是在吹牛吧,智府守备森严,你如何能从他家的地窖里偷出祭祀用的椒酒来,小弟不信。”

“这女人也是我从智府里偷出来的,现在用完了正打算送回去。你不信,打醒她问问。”

用完了要送回去?!我看了一眼男子大开的衣襟和女子散乱的头发,脑子里立马冒出一个非常糟糕的猜测——采花贼?杀人魔?不管他是谁,我都不能继续待下去了!

“智府的女人都能偷出来,大哥厉害,小弟敬服。只是今天太晚了,明天,明天小弟一定带上好酒在城外的竹林恭候大哥。”

“行,说定了!”男子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转身扬了扬手,扔下一句,“明日你不来,我就剜了你的心肝下酒!”

他说这话时的口气,淡得像是让我明天多带壶酒,省得不够喝。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男子很快就消失在茫茫夜色中,他的出现和离开都快得让人迷惑。

赵孟礼的事还没结束,我这儿又摊上了这么个麻烦的人物。我用手扶着脑袋,看了一眼地上被男子遗弃的女子。如果我把她丢在这里,估计再过一个时辰她就会被冻死,但要是把她背回智府我也没这个力气。况且,智府我还去不得。老天啊,难道要我坐在这里陪她一起冻死?!

我用手拂开女子覆在脸上的乱发,这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五官生得小巧,虽算不得美人,看着倒也可人,只是这会儿她鼻涕眼泪全都粘在脸上,脏兮兮的很是狼狈。女子身上的衣服被撕破了好几处,但样式和布料都属上品,看样子应是智瑶府上的妾室,运气不好,被入府盗酒的贼人顺带掳走了。

我在女子嘴唇上方狠狠地掐了下去,她吃痛幽幽地醒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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