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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奥底市郊的一座大庄园,门外停满了豪华汽车。一辆豪车停下,门童熟练地打开车门并深深鞠躬。车里走出一男一女,身着正式的礼服,面带微笑走下车。这两人是正当红的电影演员伊丽莎白和哈里森。这里和他们参加的其他活动非常不同,门口没有记者和影迷,只有大批荷枪实弹的守卫。这两人刚走,又一辆豪车停下。来宾都是名流,络绎不绝进了庄园。
庄园里面正在举行露天派对,白色的帐篷星罗棋布,松散地围着一个大编制交响乐团。乐团正在草坪上演奏。周围的人们在从容聊天,饮酒,一个个好似久别重逢,热络异常。远远的有个人从宫殿式的房子里出来,很快被人包围,人越聚越多。围在核心的这个女子是今天的主角,她叫尤维亚银狐,是银狐家族的大小姐。今天是她的二十岁庆生派对。
这个银狐家族在全世界都非常的有名,旗下有众多跨国企业,可谓富可敌国。不过几乎人人都知道,这个家族其实是个黑道家族。默里国内几乎所有的犯罪集团都和他们有关系,甚至在国外都有据点。而黑道的人更是知道,银狐家族是世界上最强的五个黑道家族之一。
这些黑道家族并不直接参与犯罪活动,而是管理其他犯罪集团,发放经营许可,划分地盘,调和帮派之间的矛盾。当然,如果哪个帮派不听话,银狐家族就会出手剿灭。相对于手下的帮派,银狐家有着压倒性的军力。而且因为和政府的关系密切,往往不用等他们出手,失去了银狐庇护的帮派会很快被军警剿灭,而地盘会被别的集团迅速瓜分。
表面上,银狐家的人都是光鲜的社会名流。国内外的政客,警察,法官,都和他们家保持着良好关系。银狐家的家主叫何塞银狐,是著名的企业家和慈善家。他资助的大学、医院、庇护所遍布全国各地。他得过总统颁发的“伟大公民”勋章,有四个大学的荣誉博士学位,还曾有修女为他写过赞美诗。何塞在黑道的名声也很不错,总是以和为贵,从来不仗势欺人。他当家的这些年,除了和邻近的萨科家有过一点小摩擦,几乎没动过刀兵。
草坪上的露天派对热闹非凡。这时候何塞正站在一面落地玻璃窗前,静静向外看着,隐隐可以听见交响乐,还有人们的笑声。何塞大概不到五十岁,一身黑色的圆领西装,个子不高,但是身形挺拔,好像个军人。他鬓角已经花白,嘴上一抹整齐的胡子,面容平静,又似乎带着一点忧虑。
2
银狐庄园规模宏大,是古代斯塔尼王朝的夏宫改建而成,坐落于奥底市西北。庄园外面,很多守卫在巡逻。他们穿着两种不同的制服。一种是黑色的,他们是银狐的正规卫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大部分是退伍军人。还有一种灰色制服的守卫是临时叫来帮忙的。他们是银狐麾下各种帮派的人,大部分是奥底市周围的黑道人物。何塞是个小心谨慎的人,每逢有大型活动,守卫总是多多益善,要保证绝对安全。
何塞有众多子女,最喜欢的就是大女儿尤维亚了。她也是自己和原配夫人唯一的女儿。何塞的夫人早逝,他总怕亏待了这个自小就没了母亲的孩子。因为老爸的身份和地位,尤维亚自然成了上流社会的名媛。她善交际懂礼仪,对时尚和艺术有很好的品味。刚刚来参加派对的伊丽莎白就是她一手捧红的。而伊丽莎白的男友哈里森也跟着鸡犬升天,成了大明星。
来了这么多名流,安保的压力全在卫队总长豪萨的肩上。豪萨是特种兵出身,后来做过总统的保镖,身手了得。何塞花了很大力气才把他挖来重用。豪萨这人看起来五大三粗,其实心细如发,在银狐家干了七年从没出过任何纰漏。他还带来了自己在军队服役期间的手下廖仲谋,也是个厉害人物,枪法和格斗都在军中有名。
银狐庄园除了正门,另有三个旁门,一样防守严密,有大量的守卫不停巡逻。西门外有一个门岗小屋。屋里几个守卫人穿着灰色的制服,但是敞着胸口,露出脖子上的粗金项链,翘着二郎腿。看起来在轮岗休息。其中一人说:“他妈的,累死人啦,还不让我们进去吃点东西。”
“想什么呢,这里面可都是大人物,轮不到咱们进去吃。你知道么,就连生哥也就是在外面看门。”
“今天干嘛这么大阵仗?把咱们都叫来了?”
“你连今天为啥来都不知道?听说这是银狐家大小姐的生日。”
“我知道,听说那个小娘们儿俊得很。”其他几人突然来了兴趣。
“不知道骚不骚啊。。。。。。”
“老子要是成了银狐家的女婿,那他妈就爽了。”
“想想都~”
一群人越聊越下流,说着说着不停发出笑声。
“说得我流口水,哪有那么靓的妞,有的话早成大明星了。”
“人家什么背景,根本不屑当什么明星。那些明星都得围着她转。”
“那得总统的儿子才配得上这妞儿吧。”
“你别说,还真传过他俩的绯闻。”
“聊这些有个屁用!我饿了,啥时候开饭?”一人不耐烦地说。
“鬼知道。咱们就是饿死了,银狐老大估计也不在乎。”
“要不,我进去偷偷搞点吃的过来?”
“你疯了吧,被人看见你就死定了。刀疤哥亲自宰了你。”
“要不,咱先自己点个外卖吧。我自己掏钱点外卖总可以吧。”
“好主意。”众人立刻附和。
“可是这边有点偏,有人送吗?”
“我知道个不错的,多加点送餐费就完了。”一个守卫掏出手机开始拨打。
3
“哦,哦,”丹龙拿着电话,“有点远,要双倍送餐费,嗯,嗯好,汤要哪一种……”
丹龙一边电话,一边在纸上记录内容。挂了电话匆匆跑去后厨。不一会儿,丹龙在打包外卖,大概有十多份,很大一箱。这时托图正好进来了,丹龙一看他,说道:“太好了,你来了。我要出去送个外卖,比较远,中午没什么人,你帮我把店关了。那边有饭,你饿了自己吃。”
“好的,要我帮忙么?”
“不用,我去去就来。中午就做这一单。”说罢拿着一个大保温箱出门了。
丹龙骑着自行车,在街上飞驰,又乘上了地铁,接着又骑自行车,时不时的看着手机导航。虽然在奥底市也住了一年有余,因为比较忙,丹龙很多地方都不熟。
银狐庄园的门口,一个黑衣守卫正在打电话“嗯,嗯,知道了。”那守卫放下电话,走向丹龙说:“你走错地方了,应该去西门,这里是正门,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嘿,你们两个,带这个外卖小子去西门外的岗亭。”两个守卫奉命,带着丹龙从正门旁边的一个小门进入庄园。进门的时候,丹龙被仔细地搜身。外卖的保温箱也被安保设备扫描了。
进到庄园里,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大草坪,两边是修剪成各种形状的灌木丛。远远能看见一个宫殿式的大宅。正对大宅的是一个由许多大理石雕塑组成的壮观喷泉。
“嚯,比电影里的皇宫还要气派!”丹龙心说。
再走近一点,传来了优美的乐曲,抚摸着丹龙的心。他从未听过这么好听的音乐,顺着声音看去,有一个乐团统一穿着白色的服装在草坪上演奏。守卫带着丹龙走过草坪,正好近距离路过了乐团。丹龙踩着草地,听着音乐,就像踩在云里一般。
乐团里的人每一个都全神贯注,沉浸在乐曲中。丹龙不由得放慢脚步,耳朵顺着音乐,找到了一个最柔和的声音。仿佛明亮的太阳照着草地,而其中一缕阳光正好照在一棵小草的幼苗上,那是最温柔的一缕阳光。乐团右侧的一排小提琴手,大概个人,正在整齐的演奏。他们中间有一个人,一把琴,就是那一缕最温柔的阳光。丹龙越走越慢,以至于停在那里。那只琴上有一只白皙的手,亚麻色的长发垂在旁边。这个小提琴手是个年轻的姑娘,她看起来那么普通,却又那么不同。她仿佛有一种气质,能隐藏在人群中释放出独特的美。
“快走!”一个守卫推了一下丹龙,“这不是给你听的。”
丹龙只好从云端回到草地,一步两回头地向前走着。自从认出了这个声音,整个乐团的演奏就变得不一样了,好像所有的演奏都是为了衬托这把琴的旋律。自从看了这姑娘一眼,丹龙觉得今天其实不是来送外卖的,而是专程来见她。仿佛有那么一瞬见,那个姑娘也微微张开了眼睛,看向丹龙的方向。
丹龙穿过草地,越走越远了,温柔的琴声还在他心中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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