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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着亦是十分得体,虽不算华贵,但难得的是搭配十分讲究,想必定是一个贵家女。
只是眼生的很,京里的贵女夫人们我都认识,却没见过这位,想必应该是外地的哪家勋贵或是地方大员家的小姐,得配李家门,应该是足够了。
这位啊,很有可能就会成为李家的三夫人呢,今日要留个好印象,不能让她觉得我这当嫂嫂的太过刻薄。唉,知安这孩子终于长大了,我也不用再操心了。
如此想着,林诗音才将目光从孙小红身上移开,轻笑一声,雍容华贵的伸手轻展,道:“坐吧,这位姑娘不必多礼,听说知安回来了,我便过来看看,你们也不必太过拘谨。”
孙小红长长舒了口气,暗想着诗音夫人果然如我想像的那般,有着风华绝代的姿容,而且脾气也很好,举止雍容大气。
她哪里能知道,她此刻最应该感谢的人是侍女小莹,若非小莹这几天伺候着她,为她梳妆搭配,她若是以以往江湖人的那身打扮出现,未必会入的了林诗音的法眼。
三人坐好之后,林诗音问道:“知安,这位姑娘面生的紧,以前好像没在京里见过,快与嫂嫂引见一翻。”
李乐太知道林诗音的脾气了,她虽然不反感江湖女子,甚至还多有好感,但也觉得,若有女子要进李家门,也应该是与李家地位相当的权贵人家。
不好打乱她的兴致,于是李乐便微笑道:“好让嫂嫂知道,这是孙小红,孙姑娘,重远侯孙老侯爷的谪亲侄孙女,一直在外,最近才到京城。”
果然是勋贵人家出身,林诗音笑的更加开心了,扯住孙小红的手,说道:“原来是孙侯爷的侄孙啊,难怪了,如此妆容得体,更难得的是生的这这般俊俏。孙姑娘有所不知,孙老侯爷与家翁是武宗年文科举的同科,有莫逆之交的,你我两家亦是世交呢……”
林诗音本来不是这样自来熟的性子,以往与京中贵妇高女们见面时,总是端着的,别人也都是看她脸色说话,谁上她是京城第一纨绔的嫂子呢?
可如今见了孙小红,却突然感到到自己与这小娘子第一次见面,竟然莫名奇妙的生出了一种难得的好感。在这小姑娘身上挑不出半点毛病,自然的想要与她亲近,难道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倒也是奇了。
孙小红原本紧张的心情,也随着与林诗音随意的攀拉与交谈,渐渐放开,说着说着,便显得有些随意了,因为她本能的感觉到,诗音夫人,真的是个很好的嫂嫂,于是便将那江湖上的豪爽气不知不觉得流露出来。
林诗音本身就是个豪迈性子,还会些二三流的武功,未与李寻欢成亲之前,与一般江湖人武斗也不是一两回了,而李寻欢又是江湖上盖压一世的人物,夫唱妇随的,她骨子里其实与那些女侠没什么两样。只是成亲以后,那样的性子才多有收敛。
这些年来,与那些京里的贵妇们在一起,当真让她难受的紧。也只有林晚晴来时,她才觉得欢快。因为林晚晴虽说是个书生之女,但保宝府兴云庄上来往的都是些江湖客,所以耳濡目染之下,性格也随之有了变化。
如今见了孙小红,一时间就感觉两人好像有说不完的话,所以便越聊越投机,直接将李乐晾在了一边。
两个女人聊天时,基本没男人什么事了。
说着说着,林诗音便随口问到了孙小红为何来京的事情上。
孙小红自然不会告诉她,自己是只夜不归,随口敷衍道:“好叫姐姐知晓,只是因为小红的伯祖翁年岁大了,有些想念家祖翁,便差人到老家送信,想要祖翁在京里住一段时间,可是祖翁又有病在身,身体多不灵便,所以便打发小红来了。”
李乐听她这么说,不由暗自吐槽,这假话说的,孙天机一代大宗师会得病?骗鬼呢?也就糊弄一下我嫂子。
然而林诗音却当真了,叹了口气,道:“也是,老人家年岁大了,腿脚不灵便,也该当妹妹你来。说起孙侯爷家,姐姐我倒是想起了九小姐,小兰姑娘最近可好?”
提到孙小兰,孙小红的脸上便勾起了一抹微笑,故意揶揄的看了李乐一眼,道:“小兰姐姐好不好,妹妹是不知道的,但是小兰姐姐可是一直在挂念知安兄呢。”
李乐见她突然提到自己,愣了一下,一时没反应过来,直接开口问道:“小兰?是谁啊?我见过吗?”
林诗音听出了孙小红语气有些不对,像是转门冲着李乐去的,赶紧打圆场道:“小兰姑娘啊,知安,孙侯爷家的九小姐,你应该也与她见过一面的,嫂嫂因着孙李两家的情面常请她过来饮宴的,不过你不记得也是正常,小红妹妹,说实话,这女人啊,真不怎么样,模样还算不错,就是那性子,啧啧,而且跟妹妹你说,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大年纪都嫁不出去吗?就是因为……”
林诗音是个七窍心思的女人,又跟京里的贵妇们混了这么久,她自然明白怎么把话提转开,并且也知道怎样以孙小兰的种种不是,来提高孙小红的过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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